主营业务:文化消费品的研发设计、外包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教育咨询;销售工艺品、集邮票品、首饰、黄金制品、文具用品、食用农产品;装帧流通人民币;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餐饮管理;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境内旅游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境内旅业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具体以审批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专注于文化消费品的研发设计、外包生产及销售业务。
公司策划设计的文化消费品是以邮票及金、银等贵金属为载体,通过创意设计和现代制造工艺将载体与中华文化融合打造的文化创意产品。
公司经营的文化创意产品涉及贵金属、邮品、纪念币、当代艺术品、传统工艺品等诸多领域,产品在传统文化基础上融入现代性元素,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符合客户收藏取向,体现出公司的品牌精髓。
该类产品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表现出较高的设计价值、工艺价值、纪念价值和收藏价值。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市场,针对时事热点进行产品开发。
在营销渠道上,目前产品推广至邮政系统全国终端链销售,基本上覆盖了26个省。
针对邮政系统的邮票、各色纪念币有针对性的开发,包括纪念册、纪念金钞等相关产品,将附带邮政发行的邮票、纪念币等产品与时事热点进行配套开发销售。
在报告期的几个重点项目上:“世界杯”、“辉煌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金珠拱财”等,基本完成预期的销售目标。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的营销渠道:渠道销售、电子商务和金融,增强线上销售能力,也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
通过完善营销网络,整合营销队伍,提升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产品的拓展和推广力度,增加新客户资源,激励经销商共同成长,协助经销商开展多样化的市场推广活动。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的营业收入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但营业利润相较上年呈稳步增长趋势。
在产品研发方面,充分利用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组建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根据市场需求开发重点产品。
截至目前,本公司拥有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美术作品著作权,2个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
拥有具有原创专利产权的手绘系列、黄金艺术品等文化艺术藏品类。
(二)行业情况国务院办公厅2016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在包括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先行先试,发展众创空间。
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贯穿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发展态势。
长期以来,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最大难题。
而《意见》提出实行奖励和补助政策、落实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等一系列举措,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机遇。
如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为全体人民提供昂扬向上、多姿多彩、怡养情怀的精神食粮。”的规划,为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全国各大城市也相继推出支持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下,国家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保证,未来文化创意产业将迎来发展新契机,市场规模将逐年递增并保持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人均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结构中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并重,随着商业银行从事实物贵金属产品销售业务的兴起,同时受政策、价格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推动,贵金属工艺品因其具有的投资价值、收藏价值和文化价值满足了当前的消费倾向,贵金属市场呈现加速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我国的文化创意行业及其中的贵金属工艺品行业、邮币行业,其生命周期处于快速成长期阶段。
公司前身为北京银河昊星收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6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15663633;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一区方兴大厦612室;法定代表人鲜晨芳;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有效期自2013年3月6日至2033年3月5日。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3年3月1日,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靖诚验字(2013)第A-117号《验资报告》,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12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决议,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5)68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6,565,863.79元,负债总额为27,811,379.46元,净资产为48,754,484.33元。
2015年12月5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2-800号《评估报告书》,有限公司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4,875.45万元,评估价值为5,591.68万元,增值额为716.23万元。
2015年12月7日,发起人李远、北京锦鹏昊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德瑞昊星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红、银河昊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约定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约定了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已于2015年12月9日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并聘任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同时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25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2015]3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4,600.00万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2,754,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月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062767493C,注册资本为4,600.00万元。
北京银河昊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