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FOTA无线升级产品与服务,定制开发, 移动医疗软硬件一体化 解决方案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医疗器械II类、家用电器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dstoneSunshine(Beijing)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红石”红石成立于201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最大的OTA服务提供商2015年2月红石阳光累计为3亿智能终端和IOT设备提供OTA升级服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红石是世界最大的运营商-中国移动CMCC-目前唯一的FOTA端到端产品解决方提供商红石是目前最大的穿戴设备FOTA服务提供商,目前红石阳光为超过50W台360儿童手表提供FOTA升级服务红石是一家专业的DM/FOTA解决方案提供商,作为领先的移动软件管理技术专家及方案提供商,红石已占据中国DM/FOTA60%以上的市场份额,累计设备安装量超过3亿、红石阳光的产品已经覆盖了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红石的DM/FOTA产品,签约厂商超过百家,已被主流手机厂商(Nokia、DELL、ZTE、Coolpad、Lenovo、CMCC自有品牌手机、比亚迪、华勤、天宇、百利丰、Hair、海尔、金立、新邮通、Ontim、步步高、G5等)、芯片商(展讯、Marvell、大唐联芯、博通、MTK、三星半导体)商用,红石的DM/OTA产品也已在国内移动运营商(CMCC/CUC)终端定制市场崭露头角,还被多家OEM及ODM客户采纳并商用红石希望能够给客户提供极致的服务,帮助客户在专业领域中迅速发展红石的端到端升级管理软件能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节约成本的售后方案,帮助客户提升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红石还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创新软件管理方案,从诊断到同步、到安全管理...自主知识产权、成熟的端到端云服务OTA解决方案,市场占有率高、定位于本土的成本优势,商务及技术支持第一时间响应等,是红石的显著优势。
红石FOTA累计服务6亿、5800多款智能手机和物联网终端,服务涉及多个领域,在移动终端方面红石DM-FOTA产品覆盖超过6亿智能终端;在出行共享方面为滴滴打车、共享单车提供FOTA升级服务;在穿戴设备方面为360儿童手表、搜狗糖猫、阿巴町提供FOTA升级服务;在智能家电方面为海尔战略伙伴、康佳智能电视提供FOTA升级服务;在智能汽车方面红石作为国内唯一具备专业升级能力和车载系统深度开发的专业汽车OTA升级公司,对升级优化、升级依赖、升级完整、升级安全、升级事务、升级分发等核心技术拥有独家专利技术并成为比亚迪、康凯斯、翼卡车联网、易见联科技智能车载升级服务提供商。
为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发布了FOTA物联网服务平台,今年与共享单车OFO、滴滴出行等IOT领域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并成功中标中国移动物联网全国FOTA云平台建设,成为中国移动物联网有限公司唯一的FOTA云平台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拓展了情景智能移动广告业务,移动广告收入也较去年明显提升。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工作,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公司拓展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持续成长能力。
红石阳光在2017年也投入了基于OTA的区块链公链技术企业应用的研发工作,未来区块链技术服务会成为红石阳光的主要技术服务业务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管理运营体系,加强公司管控水平,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公司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经营风险的发生,同时也增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公司由自然人张婉秋、温长会、沈纲共同出资设立。
201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工商局”)核发了(京海)名称预核(内)字【2011】第010935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设立之时的名称为“红石阳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1年10月24日制订的《红石阳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张婉秋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温长会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沈纲以货币认缴出资人民币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公司设立之时,全体股东实缴出资人民币30万元,其中张婉秋实缴人民币15万元,温长会实缴人民币6万元,沈纲实缴人民币9万元。
剩余70万元由全体股东在2013年10月8日之前实缴到位。
公司设立时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2011年11月10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润(验)字【2011】225106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载明:经审验,截至2011年10月18日,公司已收到张婉秋、温长会、沈纲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万元。
其中张婉秋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5万元,温长会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万元,沈纲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万元。
剩余人民币70万元应由三名股东于2013年10月8日前缴足。
2011年11月1日,海淀工商局核准了公司设立登记,并向公司签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4368309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2016年2月24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2056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于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为23,864,453.02元,净资产为22,358,330.18元。
2016年2月25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08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公司于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4,785,200元。
2016年2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京海)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000657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公司整体变更后名称变更为“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整体变更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2,358,330.18元。
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评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4,785,200.00元。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2,358,330.18元中的20,000,000元按照1:1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的股份,即2,000万元计入股本,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人民币2,358,330.18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3月9日,发起人韩黎光、温长会、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有限公司为基础,由韩黎光、温长会、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起人,在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有富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韩黎光为董事长。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潘有富为监事会主席。
2016年3月1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201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元。
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公司(筹)已将红石阳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20,000,000元折合为股本20,000,000元,其余2,358,330.1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3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