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明医药 - 002826.SZ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12-09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姚劲波
企业英文名
Xizang Aim Pharm. Inc.
成立日期
2007-12-29
董事长
付丽华
注册地
西藏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易明医药
股票代码
002826.SZ
上市日期
2016-12-09
大股东
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
23 %
董秘
李前进
董秘电话
028-85323589
所在行业
医药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法亮;李雪晴
律师事务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400917835344626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西藏
成立日期
2007-12-29
法定代表人
付丽华
董事长
付丽华
企业电话
028-85323589
企业传真
028-85323589
邮编
610000
企业邮箱
ir@ymky.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成都市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栋37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自主生产药品业务,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Ⅰ类放射源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Ⅰ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医药企业。

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旗下拥有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维奥制药)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病健康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核心产品有易明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新通瓜蒌皮注射液、易明美消丹红金消结片、易明维动啉多潘立酮片等,营销网络遍布全国。

公司始终秉承“简单务实创新共赢”的企业理念,简单做人,务实做事;坚持临床需求为驱动、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现拥有包括多项国内首仿药物专利和获奖专利在内的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及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易明医药及子公司维奥制药先后取得了“西藏科技孵化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

近年来,易明医药得益于西藏独特的生物资源优势及国家政策优势,公司发展迅速,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Z002826)。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核心产品优势,全方位分析和把握市场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适应国家新的医药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系统化地全面建设优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及运营发展体系。

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以“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始终维护人民健康”为企业愿景,以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为灵魂,肩负起中国医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追求卓越,逐步向综合性健康企业迈进。

商业规划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周期性特点2026年上半年,我国持续深化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医药产业整体运行稳中有进,产业发展由规模扩张进一步转向质量效益提升。

医药行业具备显著抗周期属性,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慢病长期管理用药需求保持刚性。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补强,县域医疗、零售院外市场重要性持续提升,成为仿制药企业重要增长赛道。

国家坚持“鼓励创新、保障基本用药”双向导向,一方面强化创新药扶持,另一方面持续完善仿制药价格、供应、使用政策。

报告期内,国家组织开展1-8批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全国接续采购,集采接续规则优化落地,在保障供应、稳定临床用药基础上,引导行业由单纯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保供、成本等综合实力竞争,为慢病仿制药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行业价格管控、合规监管持续加强。

2、行业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纵深推进,国家组织1-8批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全面落地执行,围绕集采规则迭代、药品价格机制改革、基层医疗提质增效、医药合规治理、创新支持、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出台多项政策,持续重塑行业竞争格局。

(1)国家集采完成1-8批协议期满全国接续,集采“三进”持续落地深化2026年上半年,国家组织1-8批国家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全面实施,本次接续覆盖数百个临床常用品种,采购周期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接续采购优化中选规则,强化保供优先、质量优先导向,弱化极致低价竞价,更加看重企业生产保供能力与既往临床使用基础,进一步稳定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供应格局。

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的“三进”政策在各省持续深化推进,各省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在县域网点、定点零售药店的覆盖范围。

基层、药店终端成为集采品种重要增量市场,对企业基层渠道覆盖、终端运维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奥恬苹®)在本次国家组织集采1-8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成功中选,稳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准入资格,为产品销量稳健增长奠定政策基础。

(2)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系统性重构,价格治理持续推进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分类定价体系,仿制药坚持通过集采、挂网价格治理引导合理价格水平。

前期“五同”(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持续实施,推进省际挂网价格协同均衡,持续压缩不合理价格空间,质量过硬、成本管控优秀的仿制药企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3)基层医疗改革提速,慢病长处方政策释放基层市场空间国家出台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相关指导意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增效,优化医共体总额付费机制,推广家庭医生签约、门诊慢病按人头付费,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对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进一步释放糖尿病等慢病基层用药需求。

多地持续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现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基层药品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为慢病药品下沉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4)医药合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常态化治理持续开展,医保飞行检查、基金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药品回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

5月1日,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执行标准进一步从严,强化穿透式认定,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MAH全主体责任监管进一步压实,药品流通、学术推广全链条监管趋严。

新规进一步推动药企完善全流程内控体系,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引导行业竞争回归产品、质量与临床价值本位。

(5)多层次医保支付体系完善,院外零售市场进一步扩容DRG/DIP支付改革持续深化,国谈创新药继续落实除外支付政策。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不断落地完善,统筹定点药店数量持续扩张,慢病患者药店购药医保结算更加便捷,院外零售终端占比持续提升,慢病口服制剂的零售渠道价值进一步放大。

集采接续中选品种,除公立医疗机构约定量以外,同样可依托“三进”政策拓展零售与民营医疗机构增量。

(6)创新支持政策持续落地,仿制药提质升级并行发展创新药审评审批、医保准入、商保衔接配套政策持续完善,鼓励真创新、差异化创新。

在大力扶持创新药同时,国家同样重视优质仿制药的民生保障价值,鼓励仿制药质量和工艺提升。

对于仿制药企业,立足现有品种开展质量优化、深耕渠道成为重要发展路径。

(7)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稳步实施《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药企加快在生产质控、供应链、渠道管理环节推进数字化改造,数字化能力逐步成为企业提效、质量管控、精细化运营的重要支撑。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西藏地区重点医药企业,为西藏药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企业、西藏经开区优秀企业;子公司维奥制药为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彭州市重点制造业企业,具备完整的药品研发、生产与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聚焦糖尿病慢病、妇科、消化、镇痛领域,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奥恬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蒙脱石散(贝易平®)、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多潘立酮片(维动啉®)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部分品种具备首家仿制、内控质量标准高于行业通用水平等差异化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奥恬苹®)在国家组织集采1-8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成功中选,持续保持国内米格列醇制剂细分市场领先地位,稳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准入基础。

受益于集采“三进”、县域医共体提质、慢病长处方、门诊共济等政策推进,产品在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场具备进一步拓展空间。

蒙脱石散内控质量标准高于行业普遍水平,在药品监管趋严、挂网价格治理深化环境下,形成质量层面差异化优势。

2026年上半年,国家集采接续落地、基层医疗扩容、院外市场增长为公司自产产品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仿制药价格竞争加剧、合规监管政策趋严,对公司成本管控、渠道精细化运营、全链条合规管理提出更高挑战。

公司将持续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稳步推进数智化与供应链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产品质量优势,持续深耕县域及零售终端市场,致力于为患者提供质量可靠、可及性强的治疗用药。

(三)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1、自主生产药品业务自主生产药品由维奥制药生产销售。

自主生产药品主要有以下6种,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2025版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1)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2026年1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我公司米格列醇片在采购目录中。

2026年2月2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米格列醇片中选,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底至2028年12月31日。

本品是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四川名牌产品。

2)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3)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2018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

质量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于2022年3月7日获得审评。

4)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2019年9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0年8月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2026年1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我公司多潘立酮片在采购目录中。

2026年2月27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多潘立酮片中选,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底至2028年12月31日。

5)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6)适用于I、II期内痔及混合痔大肠湿热证所致的便血、肛门坠胀或坠痛,大便干燥或秘结等症的独家中药参白化痔胶囊。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醋氯芬酸原料、蒙脱石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

公司具备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可根据外部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走势,审慎评估并适时开展原料药对外销售业务,以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并创造价值。

2、药品推广服务业务第三方合作药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卫美佳®)、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卫衡素®)等产品由子公司博斯泰接受上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委托在内蒙古区域进行推广。

(四)报告期的经营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贯彻董事会战略部署,坚守主业,持续深耕自产产品,以“稳基础、争增长”为经营主线。

面对医药行业集采常态化持续深化的外部环境,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市场格局不断重构,公司实施双线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存量业务守护与增量业务开拓。

存量业务方面,公司依托精益生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供应链全链条统筹管理,巩固现有产品的成本竞争优势,保障存量业务的市场份额稳定,夯实公司经营现金流基本盘;在增量业务方面,公司紧盯临床尚未被充分满足的医疗需求,如老年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等特殊人群,围绕目标患者群体的临床特点进行市场研判和资源投入,培育差异化业务和新的价值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62.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6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7.54%。

在营销方面,公司以“目标客户为中心”和“惠及更多患者”为核心经营理念,深化区域及渠道分级管理,有效降低单一渠道依赖,分散经营风险并提升应对政策变动的灵活性。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准入取得重大突破: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多潘立酮片顺利中选集采续标,为核心品种的市场份额稳定提供坚实保障;红金消结片(0.55g/片)成功纳入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现全国基药身份全面恢复,以此为依托打破准入壁垒,加速拓展基层医疗市场。

在渠道管理方面,公司正式组建零售管理部,深耕零售渠道运营,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把握处方外流机遇,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模式,在零售终端构建竞争壁垒,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大力引进兼具行业经验与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推动资源向一线倾斜,提升配置效率;同时实施人才梯队建设计划与系统化培训,夯实业务骨干力量,全面提升全员专业素养,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内分泌、消化、妇科领域的市场地位,推动业绩稳步增长。

在生产方面,围绕保供、质量和安全三大核心目标,持续优化生产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积极开展提质降本增效专项工作,在严守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生产工艺改进与升级,提升质量控制水平与生产效率;落实常态化安全培训与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期内实现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双零”目标;同时通过质量体系完善、生产过程管控优化、质量培训与岗位技能提升等多项措施,报告期内产品合格率保持100%。

在财务方面,公司坚持合规稳健的财务战略,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开源节流经营策略,保障经营目标顺利达成;持续强化现金流管理,保持充足的资金储备,有效维护公司整体财务安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并留住核心管理与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与创造性,公司实施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向2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有效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利益,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人才基础。

发展进程

西藏金罗汉系由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及成都诺迪康三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07年12月4日,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以及成都诺迪康签订《投资协议书》,西藏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西藏康达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都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各股东的出资分两期缴纳,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的60%,在西藏金罗汉登记设立前缴纳,剩余出资在设立后一年内缴纳。

2007年12月10日,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西藏金罗汉首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大信验字[2007]第528号”《验资报告》。

2007年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藏金罗汉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08年11月9日,西藏金罗汉召开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1)将公司名称由“西藏雪山金罗汉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由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缴纳第二期出资200万元,即高帆出资133.48万元、周战出资54.52万元、周强林和彭辉各出资6.00万元。

2008年12月19日,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持股比例缴纳了第二期出资200.00万元。

至此,西藏金罗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已全部缴足。

2008年12月21日,西藏天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天鑫验字[2008]第095号”《验资报告》。

2009年1月14日,易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0日,易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易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5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14年12月12日,易明有限全体股东高帆、华金天马、周战、尚磊、嘉泽创投、天星海容、金小平、庞国强、彭辉、周宏伟、宋民宪、许可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本次整体变更设立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易明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184,748.97元,按1:0.8929的折股比例折合总股本135,000,000股,剩余16,184,748.9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19日,立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4]第151585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12日,易明药业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2月31日,易明有限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周战 2025-06-27 -1680000 18.57 元 10774900 董事
周战 2025-06-18 -58500 24.53 元 12454900 董事
周战 2025-06-17 -1848000 24.11 元 12513500 董事
周战 2025-06-11 -200 21.57 元 14361500 董事
许可 2025-05-12 -44500 11.88 元 931500 董事
许可 2025-05-07 -100000 11.79 元 976000 董事
许可 2025-05-06 -10000 10.84 元 1076100 董事
许可 2025-04-30 -10000 10.7 元 1086100 董事
许可 2025-04-29 -20000 10.55 元 1096100 董事
许可 2025-04-28 -5300 10.5 元 1116100 董事
许可 2025-04-01 -94000 11.19 元 1121400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