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自主生产药品业务,第三方合作药品业务,原料药业务,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Ⅰ类放射源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Ⅰ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是一家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医药企业。
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旗下拥有北京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维奥制药)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病健康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核心产品有易明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新通瓜蒌皮注射液、易明美消丹红金消结片、易明维动啉多潘立酮片等,营销网络遍布全国。
公司始终秉承“简单务实创新共赢”的企业理念,简单做人,务实做事;坚持临床需求为驱动、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现拥有包括多项国内首仿药物专利和获奖专利在内的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及药品生产注册批件。
易明医药及子公司维奥制药先后取得了“西藏科技孵化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
近年来,易明医药得益于西藏独特的生物资源优势及国家政策优势,公司发展迅速,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Z002826)。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核心产品优势,全方位分析和把握市场面临的挑战及机遇,适应国家新的医药体制改革和发展模式,系统化地全面建设优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及运营发展体系。
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以“帮助患者战胜疾病,始终维护人民健康”为企业愿景,以高质优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药品为灵魂,肩负起中国医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追求卓越,逐步向综合性健康企业迈进。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1、政策框架演进与核心目标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医药、医保、医疗领域政策围绕“高质量发展”与“系统集成改革”双主线加速推进。
国家医保局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当前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三医联动向纵深发展。
2、药品集采规则优化与市场影响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规则迎来重大调整,从“唯低价是取”向“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战略转型。
竞争格局精细化,设立“1亿元规模门槛”;中选机制科学化:取消“最低价锚定”,要求最低报价企业公开说明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引入“厂牌报量制”,医疗机构可按具体厂牌报量,临床认可度高的产品更容易获得市场保障。
3、医保支付改革深化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2025年全面落地,DRG/DIP分组方案要求各统筹区建立复杂病例特殊议价通道,对住院时间长、费用高、使用新技术的病例突破分组支付限制,解除医院收治危重患者后顾之忧。
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周转金,缓解资金压力。
4、创新药械支持体系加速构建面对创新药械研发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2025年政策层通过“支付扩容+数据赋能”双轨发力,打通从研发到商业化的关键堵点。
国家医保局首次设立“基本医保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双通道。
聚焦临床价值显著但超出“保基本”范围的高值药品,企业可同时申报两个目录。
截至7月,超过100个药品申报商保目录,预计首批纳入30-40个。
入选药品享受“三除外”政策红利:不计入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替代监测、可不按病种付费,稳定了企业的研发信心,为创新药的研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县乡基层医疗市场扩容机遇在分级诊疗与乡村振兴战略叠加下,县乡基层正成为医药市场增长极。
2024年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用药规模达3,530亿元,增速为城市医院的3倍以上。
慢性病用药结构性爆发,基层市场心脑血管用药(148亿元)、糖尿病用药(133亿元)增速超15%,显著高于城市(6%以下),慢病用药市场的快速增长,本土企业凭借成本和渠道优势快速抢占市场。
2025年上半年医药政策呈现明显的“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特征,通过集采规则优化、支付方式完善、创新支持强化、基层市场激活、数据要素赋能等组合拳,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
2025年下半年,随着商保目录谈判落地、DRG/DIP2.0版分组方案实施、三医数据应用深化,医药产业将在政策引领下完成关键一跃——从“治病为中心”转向“健康为中心”,从“资源消耗型”转向“创新驱动型”,真正构建患者获益、产业进步、基金可持续的良性生态。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可分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根据不同产品品种特性,结合公司所具有的资源及优势,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具体可分为:(一)自主生产药品业务(二)原料药业务(三)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在以上产品中,自主生产药品由维奥制药生产销售。
自主生产药品主要有以下5种,多为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或竞品较少的特色药,且全部为2024版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1、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截至报告期末,该产品中标的省份共25个。
2、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3、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2018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
质量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于2022年3月7日获得审评。
4、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2019年9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0年8月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中标,采购周期结束后,在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苏桂陕联盟采购、上海十五省联盟采购、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接续中标。
截至报告期末,该产品中标的省份共23个。
5、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醋氯芬酸原料、蒙脱石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
第三方合作药品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卫美佳®)、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卫衡素®)等产品由控股子公司博斯泰接受上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委托在内蒙古区域进行推广。
(三)报告期的经营情况2025年上半年,医药行业的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给企业带来机遇,但同时政策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
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公司继续坚定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稳定型”战略方针,在平稳、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坚守主业,集中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产品优势,大力提升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保持业绩的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44.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55.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7%。
在营销方面,坚持以目标客户为中心。
采用市场、渠道及政策分层管理,更加贴近市场一线需求,确保资源投放和策略执行更加精准有效;布局多渠道营销,促进全面发展,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生产方面,加强产销联动,将保障供应作为核心职责。
根据全年营销计划,制定科学周密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管理,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生产工艺的改进与升级,提升了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了生产效率;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了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的安全生产目标;持续强化系统风险评估和管控,进行全方位的质量宣讲,全覆盖的日常监管,紧抓细节管理、追溯管理和现场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体系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各生产车间均根据污染因子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监测,保证废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公司充分挖掘现有批件产品的临床价值,报告期内,有序推进参白化痔胶囊生产工艺验证、生产设备改造和安全环保等规模化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速推动产品入市以增加公司业绩。
在财务方面,公司深入执行合规稳健的财务战略,强化预算监管力度。
以利润为导向,开源节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持充足的现金流,保证公司财务的安全性。
报告期内,为了保持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成长能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以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共授予40名激励对象3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西藏金罗汉系由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及成都诺迪康三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007年12月4日,西藏诺迪康、西藏康达以及成都诺迪康签订《投资协议书》,西藏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西藏康达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成都诺迪康认缴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各股东的出资分两期缴纳,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的60%,在西藏金罗汉登记设立前缴纳,剩余出资在设立后一年内缴纳。
2007年12月10日,西藏大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西藏金罗汉首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大信验字[2007]第528号”《验资报告》。
2007年12月29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西藏金罗汉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08年11月9日,西藏金罗汉召开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1)将公司名称由“西藏雪山金罗汉医药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由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缴纳第二期出资200万元,即高帆出资133.48万元、周战出资54.52万元、周强林和彭辉各出资6.00万元。
2008年12月19日,高帆、周战、周强林、彭辉分别按持股比例缴纳了第二期出资200.00万元。
至此,西藏金罗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已全部缴足。
2008年12月21日,西藏天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藏天鑫验字[2008]第095号”《验资报告》。
2009年1月14日,易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0日,易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易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5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14年12月12日,易明有限全体股东高帆、华金天马、周战、尚磊、嘉泽创投、天星海容、金小平、庞国强、彭辉、周宏伟、宋民宪、许可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本次整体变更设立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易明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184,748.97元,按1:0.8929的折股比例折合总股本135,000,000股,剩余16,184,748.9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2月19日,立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4]第151585号”《验资报告》。
2014年12月12日,易明药业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12月31日,易明有限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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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战 | 2025-06-27 | -1680000 | 18.57 元 | 10774900 | 董事 |
周战 | 2025-06-18 | -58500 | 24.53 元 | 12454900 | 董事 |
周战 | 2025-06-17 | -1848000 | 24.11 元 | 12513500 | 董事 |
周战 | 2025-06-11 | -200 | 21.57 元 | 143615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5-12 | -44500 | 11.88 元 | 9315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5-07 | -100000 | 11.79 元 | 9760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5-06 | -10000 | 10.84 元 | 10761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4-30 | -10000 | 10.7 元 | 10861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4-29 | -20000 | 10.55 元 | 10961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4-28 | -5300 | 10.5 元 | 1116100 | 董事 |
许可 | 2025-04-01 | -94000 | 11.19 元 | 11214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