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爆破服务,运输服务,电子雷管芯片模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日,由原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成,是西藏自治区一家具备生产、销售、运输、仓储民爆物品和爆破作业资质的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位于拉萨市经济开发区林琼岗路A区18号,注册商标为“移山牌”。
主要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及危险货物运输。
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827,简称为“高争民爆”。
高争民爆公司属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控股企业,现有股东分别为: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60%的股权;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1.81%;西藏自治区投资公司4.11%;西藏自治区能源投资公司2.42%;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42%;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5%,社会公众股25.72%。
控股公司有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68.37%,全资子公司有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有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10.395%。
公司的销售范围为西藏全区,分别在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等建有销售分公司。
销售程序为客户申请、属地公安部门审批并出具相关证件、汇款、发货、运输使用。
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叁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专业资质,主要经营范围:土岩爆破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爆破工程施工、拆除爆破、三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堰、堤坝、挡水岩坎和爆破工程安全评估与施工监理。
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危险品运输配送、普通货物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货物仓储管理、车辆维修及保养等。
未来,高争民爆准备形成以拉萨为生产中心,销售辐射至整个西藏自治区的运营布局,基本形成生产有基地,重要矿点有工业现场混装炸药基面站,各地区有销售分公司,产品售后有服务的网络格局,逐步打开尼泊尔国家的民爆市场,同时向周边国家延伸的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的一体化企业。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秉承“高中争先、争中求高”的文化理念,追求“安全、勤勉、守则、进取”的企业宗旨,本着“重合同、守信用、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原则,立足于现代企业管理,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新思路、开拓新方法,适应西藏经济的发展,全力服务于西藏的新老客户,为创造“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美丽西藏”贡献力量。
(一)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公司深耕民爆一体化服务,是西藏自治区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型企业。
民爆产品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之一,是公司爆破服务的上游环节,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电子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索、电子雷管芯片模组等。
总体上,民爆品种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破服务及国防建设等领域。
在民爆器材生产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持续提升公司产品在西藏地区的品牌影响力。
在销售环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爆破服务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作为我国矿山开采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已成为公司核心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公司凭借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一级资质等专业资质,持续推进爆破业务向全方位、一体化的矿业开发服务转型,构建起涵盖爆破设计与施工、爆破开采、选矿、矿山托管、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安全技术咨询及运输等环节的完整矿山爆破服务产业链。
在服务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和技术创新。
通过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推进。
同时,积极引入先进的爆破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爆破服务效益。
未来,公司爆破服务将顺应矿山开发“少人化、无人化”趋势,将大力发展智能化爆破技术与数字化矿山解决方案,推动矿山生产向安全、高效、低碳方向升级,助推爆破服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转型。
(三)运输服务高争运输作为公司旗下的专业物流平台,已发展成为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货运输、大宗物资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维修、武装押运、武装守护、保安服务及劳务派遣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服务企业。
公司拥有AAA级物流运输企业资质、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
依托高争民爆优势资源,高争运输与西藏地区民爆产品生产企业、爆破公司、银行、医院、重点军工企业及驻藏单位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西藏自治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骨干企业。
公司业务覆盖西藏全区及新疆、四川、甘肃、青海等地,在西藏七地市均设有运输配送服务网点,配备专业化运输车队,能够满足区内市场客户不同层次需求,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优质物流服务。
(四)电子雷管芯片模组高争民爆孙公司上海兴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上海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拥有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60余项。
公司专注于电子雷管控制模块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并自主研发了数码电子雷管数据管理云平台,该平台可实现对电子雷管爆破使用全流程及起爆器使用过程的精准监管,其产品具有高安全性、高稳定性和高精准度等特点,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始终遵循以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为战略导向,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不断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迭代,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族谱化、系列化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同时配置了专业客服团队,对客户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致力于为客户打造高满意度、高实用性的产品体验。
(五)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公司在西藏自治区七地市(拉萨、日喀则、昌都、山南、那曲、林芝、阿里)设立销售分公司,修建有符合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配备有专业管理、销售、运输、安保、爆破服务人员,聚焦“路、水、矿”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爆一体化服务。
1.采购模式公司设有设备物资部,负责原材料与成品采购,其中原材料主要有硝酸铵、油相、硝酸钠等;成品有工业炸药、数码电子雷管、导爆索等。
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规定》《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等,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主要采购方式分为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为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和成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体系,运用集采平台,公开、透明、公正地开展各类采购工作,对供应商的保供能力、履约能力、信誉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只有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公司的采购名单,在采购过程中,公司会与供应商签订详细的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价格等关键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达到降本增效目的。
2.生产模式公司核心经营品类涵盖胶状乳化炸药、电子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
其中混装炸药和部分胶状乳化炸药由公司自行生产,其余产品均从其他外部合规民爆生产企业采购。
为保障经营稳定、合规发展,公司从四方面落实经营管理工作:第一,针对本地高原特殊气候条件,强化生产设备日常运维管控,严格规范全流程生产工艺标准,稳定产品品质;第二,完善全套安全管理体系与标准化作业流程,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宣教与实操培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第三,长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持续迭代工艺技术,增强企业自主研发与创新实力;第四,生产端实行以产定销运营模式,结合全年销售规划编制年度、月度生产排期,经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落地执行生产安排。
3.销售模式公司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客户至上、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全面推广由“卖产品”转向“卖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并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采取直供的销售模式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
公司设有工程市场开拓部,是公司产品集中销售的主要部门,负责产品的市场调研和开发、销售计划编制、制定销售价格建议、落实销售计划、签订销售合同及客户(订单)管理等工作,协助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完成销售业务流程中收款、发货及售后服务异议处理等工作。
公司根据行业政策与市场动态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保持销售规模与区域份额稳定增长。
公司建立客户反馈与服务评价闭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稳固客户关系,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
4.服务模式公司稳步推动业务转型升级,逐步从传统民爆产品供应商,转型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模式,搭建覆盖民爆物资供应、危货运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现场施工、配套技术运维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公司凭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与本地区域资源禀赋,面向矿山开采、道路交通、水利工程、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客户提供定制化爆破施工方案,配套精细化现场作业、规范化安全管控以及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打通产品供货、技术支撑、安全保障全链条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规范、高效省心的一站式民爆综合解决方案。
(一)宏观经济情况:2026年上半年,受大的经济环境影响,民爆行业主要统计指标呈下行态势。
其中产品产量降幅收窄,但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企业利润端承压明显,降幅有所扩大。
一是生产企业情况。
上半年,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销售总值分别为166.52亿元和165.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47%和11.19%;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98亿元,同比下降12.12%,其中炸药销售收入119.76亿元,雷管销售收入31.05亿元;累计实现利税总额48.80亿元,同比下降15.61%;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3.60亿元,同比下降24.65%,其中炸药利润26.95亿元,雷管利润3.29亿元;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156.48亿元,同比下降9.56%。
上半年,生产企业累计完成安全投入3.21亿元,同比下降14.75%;累计投入新产品试制及科研费用4.67亿元,同比下降7.61%。
上半年,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额累计完成26.50亿元,同比下降6.77%。
二是销售企业情况。
上半年,民爆销售企业累计完成购进、销售总值分别为58.41亿元和67.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49%和19.67%;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9.59亿元,同比下降23.88%;累计实现利税总额5.44亿元,同比下降29.47%;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34亿元,同比下降26.00%;累计实现爆破服务收入5.71亿元,同比增长2.92%。
上半年,销售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额累计完成6.09亿元,同比下降23.45%。
三是产品完成情况。
上半年,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95.05万吨和193.41万吨,同比分别减少6.73%和6.72%。
工业雷管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75亿发和2.92亿发,同比分别减少11.34%和6.04%。
上半年,销售企业工业炸药累计购、销量分别为59.15万吨和59.06万吨,同比分别减少11.84%和11.95%。
工业雷管累计购、销量分别为1.38亿发和1.42亿发,同比分别减少6.98%和7.30%。
6月末,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库存总量为6.68万吨,同比减少4.87%,环比增加3.09%;工业雷管库存量为0.49亿发,同比减少20.53%,环比减少5.77%。
民爆销售企业工业炸药库存总量为2.29万吨,同比减少13.91%,环比减少0.43%;工业雷管库存总量为0.25亿发,同比减少10.71%,环比增加4.17%。
从工业炸药品种产量看,上半年,含水炸药累计产量119.35万吨,同比减少5.62%,其中胶状乳化炸药累计产量118.77万吨,同比减少5.62%。
多孔粒状铵油类炸药累计产量49.19万吨,同比减少4.83%。
粉状炸药累计产量23.43万吨,同比减少16.19%,其中膨化硝铵炸药累计产量为12.41万吨,同比减少11.18%。
从工业炸药生产方式看,上半年,现场混装炸药累计产量为74.84万吨,同比减少5.98%,约占炸药总产量的38.37%。
固定线炸药产量为120.22万吨,同比减少7.19%。
从工业雷管品种产量看,上半年,电子雷管累计产量为2.38亿发,同比减少18.28%,占工业雷管总产量的86.63%。
导爆管雷管累计产量为0.30亿发,同比增加93.47%,占工业雷管总产量的10.99%。
工业电雷管累计产量为0.06亿发,同比增加113.15%,占工业雷管总产量的2.33%。
上半年,全国有9个地区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呈正增长态势,其中:海南省、河北省、江苏省和西藏区4个地区增幅较大;其余20个省份炸药产量同比呈负增长态势,其中:吉林省、山东省、山西省和四川省4个地区降幅较大。
上半年,工业炸药产量增量较大的地区为河北省、西藏区、贵州省,增量分别为1.62万吨、0.84万吨和0.43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民爆信息网等平台)(二)行业上下游情况民爆行业上游以硝酸铵、乳化剂等化工原料供应为主,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核心原料。
2026年上半年国内硝酸铵市场震荡运行,一季度价格冲高、二季度有所回落。
受区域区位条件限制,西藏地区硝酸铵外购及长途危化运输成本较内地更高,原料端经营压力相对突出。
下游方面,民爆产品覆盖矿山、交通、水利等多个刚需领域,伴随基建、矿产开发项目持续落地,行业长期具备稳定需求支撑。
但民爆产品属于高危品类,工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监管标准持续收紧,企业需持续加大安全技改、环保运维投入,在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的基础上优化产品与爆破一体化服务,应对市场与政策双重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经过多年的深耕经营,公司已发展成为西藏自治区一家同时具备科研、生产、销售、仓储、运输民爆物品和矿山总承包及爆破作业服务双一级资质“全产业链一体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布局,在西藏区域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拥有31家分(子)公司,1个院士工作站,2个科研中心,业务涵盖民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矿山开发、爆破工程服务、芯片模组研发销售、制氧设备销售、危货运输、武装押运、安保服务等。
依托西藏丰富的矿产资源禀赋和持续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保持区域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正逐步扩大在西南区域民爆行业的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深化产业链整合,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巩固区域市场行业领先优势。
(四)宏观政策分析按照工信部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民爆行业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监管效能,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能布局,推动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一是安全基础更加巩固。
民爆行业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
二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无人化生产线成为主流。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引领支撑作用明显提升。
三是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产能布局更加优化,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结构多样,民用爆炸物品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四是行业治理成效显著。
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绿色制造技术持续升级,国际合作日益深化。
(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信部和公安部分工负责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储存)、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全周期的安全监督管理。
工信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章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心文件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24)《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GB28286-2024)《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危险类别及使用年限》(GB44504-2024)《工业炸药制品通用技术条件》(GB15563-2024)。
2025年2月,工信部官网发布《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要求:到2027年底,民爆产品无人化生产线广泛推广应用,高危险性生产工房、工序现场实现无固定岗位操作人员;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形成3到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企业(集团);产品结构和产能布局更加优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有效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化改造。
2025年4月公安部发布《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要求》(GA990-2025)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5),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细化资质分级,强化动态监管;明确安全评估、监理单位的资质匹配性,优化爆破项目审批流程(如安全评估前置),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混装车作业等管理条款。
2025年10月工信部修订《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本次修订针对民爆行业管理体制、企业一体化经营模式催生的监管新问题优化制度设计,将部分监督管理权责下放至省级民爆主管部门;优化许可全流程审批规则,细化分级监管职责;规定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保存至少2年,完善台账留存、流向备案与违规处罚条款。
高争有限系由高争化工、天昊民爆、轻化建材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民爆企业合并重组方案的批复》(藏政函【2007】44号),确定由西藏自治区国资委牵头,西藏自治区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对西藏自治区内民爆企业实施重组。
2007年6月1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民爆企业合并重组相关问题的批复》(藏国资发【2007】92号),确认高争化工、天昊民爆、轻化建材通过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高争有限,并由高争集团持有高争有限的股权。
2007年6月6日,西藏天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藏天鑫(验)字【2007】第04号),对高争有限设立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7年6月8日,高争有限取得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5400001001097;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6日,高争有限召开2013年第十次股东会,通过了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3年11月30日高争有限的净资产21,204.97万元为基础,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中的13,800.00万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1,131.97万元作为专项储备保留,余额6,27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12月24日,公司发起人高争集团、雅化实业、西藏投资公司、西藏国资公司、西藏能源公司、湖南金能签署《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发起设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8日,西藏自治区国资出具《关于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改方案。
2013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210942号),对本次整体改制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履行了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自治区国资委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就转增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必备的审批、登记等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合法合规。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履行了必备的审批、登记等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014年1月6日,发行人在西藏自治区工商局领取注册号为540000100109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3,8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