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全称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简称 吉艾3
企业英文名 GI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实际控制人 李迪蒙 上市代码 400164.NQ
注册资本 88612.3765 万元 上市日期 2023-07-14
大股东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5%
董秘 付大鹏 董秘电话 010-83612293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锋革、孙有航
律师事务所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2层201室
企业介绍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6-05-15
组织形式 民营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8998864N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张鹏辉
电话 010-83612293,021-63288366 传真 010-83612366
企业官网 www.gi-tech.cn 企业邮箱 investor@gi-tech.cn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2号楼1011室 邮编 100162
主营业务 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石油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
经营范围 销售食品、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提供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石油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7号燃料油、润滑油、沥青、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饲料、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是一家集油田勘探开发,高端石油装备研发和制造,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与炼油炼化四位一体的国际化综合性上市企业集团。公司汇集了大批石油石化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众多行业专利发明及软件著作权。集团业务遍及海内外20余国家及地区。作为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且持续高速发展的能源服务型公司,吉艾致力于建设一个立足中国的全球领先的综合性能源集团!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北京吉艾博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注册资本为10,478,445元。根据信永中和于2010年10月14日出具的XYZH/2010A402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吉艾博然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0,727,955.95元。经吉艾博然2010年10月23日股东会决定,由吉艾博然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吉艾博然截止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成75,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75,000,000元,剩余净资产25,727,955.95元计入改制后吉艾科技的资本公积。2010年10月23日,信永中和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A4030),验证各股东出资到位。2010年10月27日,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吉艾科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09561643,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商业规划 公司所处不良资产行业具有较强的逆周期性的特点。近年来受中美贸易争端、俄乌冲突等重大事件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等因素综合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同时国家持续降杠杆、强监管的基调不变,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政府平台(政府债券)、非金融企业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隐藏的风险逐步暴露,报告期内不良资产整体规模继续扩大,保守估计不低于5万亿元,未来规模还会继续增大。(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2022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亦强调要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分为两类:具有不良资产经营牌照的机构和非持牌的不良资产经营机构(即:持牌机构和非持牌机构)。持牌机构主要活跃于不良资产一级市场、非持牌机构主要活跃于不良资产二级市场。截至2022年末,具有不良资产经营牌照的机构为5家全国性AMC、58家地方AMC、银行系AIC。公司是国内少数以不良资产为主业的民营上市AMC之一,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未来有大量的不良资产需要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化解,将会给不良资产行业参与主体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尤其利好头部的专业性较强的参与主体。公司坚持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立足化解金融风险的职责使命,利用各种优势聚焦不良资产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以下简称“AMC业务”);石油炼化业务(以下简称“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报告期内公司受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及子公司被动破产清算等因素影响,底层资产处置滞后,项目资金回笼不达预期,公司谨慎计提项目资金成本和各项借款利息、谨慎确认投资损失及减值、预提法定赔付义务及违约金等,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1)因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项目处置过程中现金流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公司未确认收购重整类项目摊余收入,但各项目合作方资金成本持续计提,综合考虑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的之前年度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减后,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及商品房销售成本合计2.37亿元;(2)报告期内持续计提原有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利息,确认汇兑损益等合计4365万元;(3)报告期内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4)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之前年度多计提的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冲回,同时公司对在手项目资金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谨慎估计未来可回收金额补提减值准备等,报告期内公司冲回减值准备合计1.69亿元;(5)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及合同约定计提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合计3922万元,;(6)报告期内公司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具体公司AMC板块、炼化板块及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AMC板块中,报告期内重整服务类项目资金回笼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基于谨慎原则,未确认重整服务类项目摊余收益,同时持续计提项目资金成本、确认银行借款利息、部分延期付款利息及民间借贷利息、因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根据法院裁定及判决等谨慎预提法定赔付义务、滞纳金违约金等合计3922万元;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9.94亿元;报告期内,AMC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23万元,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90亿元,综合导致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70亿元,具体各类业务变动如下:(1)收购重整类实现营业收入3659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商品房销售收入3330万元及房租租赁收入329万元。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17万元,但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6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导致;(2)报告期内收购处置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债权资产包处置回款减少所致;收购处置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10万元,主要系随项目处置回款已偿还部分合作款,报告期内计提的项目资金成本较少导致;(3)管理服务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屹杉实现管理服务类收入及能源贸易业务收入增多所致。管理服务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40万元,主要系和上年同期相比因部分项目于报告期初结束本报告期未产生业务成本导致。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1、AMC板块业务AMC业务主要包括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公司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将AMC业务主要划分为管理服务、重整服务及收购处置三大类业务。管理服务类业务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为资金或特殊机会资产提供一项或多项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重整服务类业务指公司在和债权人及债务人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依托自身专业,通过输出管理、运营及流动性等方式,实现盘活困境企业,收取约定重整收益的经营模式;收购处置类业务指公司从金融机构等单位收购特殊机会资产,通过清收处置回收现金以实现增值收益的经营模式。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合同载明的数据统计,公司AMC业务累计持有和管理的金融类特殊资产规模合计392.71亿元(其中自持类资产合计176.90亿元,管理服务类资产合计215.8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有效化解和处置的资产规模累计为260.97亿元,剩余自持类资产合计115.31亿元,管理服务类资产合计16.42亿元。(以上数据统计,为累计数据口径)报告期内AMC业务中涉及重大合同进展如下:(1)2.4376亿元资产包新疆吉创2016年12月26日与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子公司签订了2.4376亿元《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16年12月21日,债权本息合计17.6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资产包累计收到处置回款44162.16万元,尚未处置完毕。(2)12.869亿元资产包新疆吉创2017年1月22日与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12.869亿元《信贷资产重整式转让合同》,其中含单笔债权资产截至债权到期日(按原信贷合同约定的到期日计算)的未清偿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6.98亿元,其余债权资产截至合同约定日的未清偿本息合计约计人民币1.5亿元。《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新疆吉创如约支付了截止2020年12月20日的债权转让款合计1.2亿元,自2021年6月出现逾期付款。截至目前新疆吉创收到该项目债务人还款合计96,333,847元,2022年11月份,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上述债权转让方达成调解协议,上述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上海金融法院已出具(2022)沪74民初2803号《民事调解书》,目前该债权为民生上海分行所有。(3)4.8亿元《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新疆吉创2017年6月29日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合伙企业签订合同金额为4.8亿元的《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截至报告期末,新疆吉创已支付36139.63万元收购款(含利息部分),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的重整,并收到处置回款现金8,789.99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39,210.01万元。(4)12.8232亿元资产包2017年7月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以人民币12.8232亿元收购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转让方”)享有的以杭州核心城区商业用地约计88.5亩及约计18.23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43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5.7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2.5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下简称“杭州债权”),以及嘉兴核心城区商铺7,051平方米、公寓224.49平方米,及在建工程约计25.67万平方米(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67.83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15.6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0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下简称“嘉兴债权”),以及上述转让方对债务人应收的财务顾问费债权(以下简称“财务顾问费债权”),以上债权本息截止至2017年6月29日合计约为16.37亿。债务人经过我公司团队全面重整,经营情况已全面恢复正常。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现金回款24,271.57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73,000.00万元。(5)3.2572亿元资产包+2.7801亿资产包2018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合同金额为3.2572亿元的《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16年9月20日,标的债权本息10.1789亿元。为了对该标的债权债务人进行重整,实现共赢,2018年7月1日,公司子公司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金额为2.7801亿的《债权转让协议》,成功收购债务人剩余债权,截止2017年10月31日,标的债权本息3.4727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67,885.69万元收购款,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的重整,并收到处置回款现金30338.39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27,500万元。(6)33.86亿资产收购协议及3.74亿管理服务费协议2020年12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与国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控股”)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书》,国汇控股拟收购吉创资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主债务人分别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四家项目公司的五笔金融贷款债权及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等,国汇控股已完成对各项目公司的尽调,经协商双方确定以上四个项目的交易对价合计为33.86亿元。同时,双方签订了《资产管理服务协议书》,协商一致由吉创资管为国汇控股对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提供协助收购、资产管理和重整服务。标的资产为国汇控股拟收购的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及资产项目。吉创资管协助国汇控股提供约定项目的收购服务,则国汇控股向吉创资管支付各项目的服务费用合计为3.74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收购定金900万元。2、石油炼化板块业务公司投资建设的的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项目,是中塔两个国家最高领导人见证下签约的首个“一带一路”项目。该炼油厂是塔吉克斯坦唯一一座现代化、规模化炼油厂,填补了塔吉克斯坦的国家空白。炼油厂位于塔吉克斯坦哈特龙州丹加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占地总面积32.15公顷,一期工程包括5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及15万吨/年沥青装置,配套工程包括60方/小时的污水处理装置、1000吨/小时冷却水装置、300方/小时压缩空气和100方/小时氮气的空分空压装置、20吨/小时蒸汽的动力站、2828KW的总变配电站、15.4万方储存能力的原油和产品罐区以及配套的原油和成品油的收发栈桥、2台5,000立方的新水和消防水的存储、中心化验室、中控室、三台24吨消防车及配套的消防站,厂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各一座,首都杜尚别还分别用于办公和宿舍的三栋小楼等。以上一期项目设施已全部调试完毕,符合生产需求。项目一期炼化产品主要包括汽油、柴油、塔下油及液化气,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综合评估索莫尼的货币风险,公司目前销售市场定位在阿富汗、乌兹别克等中亚地区国家。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3、其他业务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以下简称“AMC业务”);石油炼化业务(以下简称“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9.46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形成的房产销售收入及不良债权处置收入,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10.51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1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受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及子公司被动破产清算等因素影响,底层资产处置滞后,项目资金回笼不达预期,公司谨慎计提项目资金成本和各项借款利息、谨慎确认投资损失、预提法定赔付义务及违约金等,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1)因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项目处置过程中现金流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公司未确认收购重整类项目摊余收入,但各项目合作方资金成本持续计提,综合考虑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的之前年度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减后,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及商品房销售成本合计2.37亿元;(2)报告期内持续计提原有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利息,确认汇兑损益等合计4365万元;(3)报告期内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4)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之前年度多计提的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冲回,同时公司对在手项目资金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谨慎估计未来可回收金额补提减值准备等,报告期内公司冲回减值准备合计1.69亿元;(5)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及合同约定计提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合计3922万元,;(6)报告期内公司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具体公司AMC板块、炼化板块及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AMC板块中,报告期内重整服务类项目资金回笼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基于谨慎原则,未确认重整服务类项目摊余收益,同时持续计提项目资金成本、确认银行借款利息、部分延期付款利息及民间借贷利息、因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根据法院裁定及判决等谨慎预提法定赔付义务、滞纳金违约金等合计3922万元;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9.94亿元;报告期内,AMC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23万元,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90亿元,综合导致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70亿元,具体各类业务变动如下:(1)收购重整类实现营业收入3659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商品房销售收入3330万元及房租租赁收入329万元。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17万元,但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6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导致;(2)报告期内收购处置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债权资产包处置回款减少所致;收购处置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10万元,主要系随项目处置回款已偿还部分合作款,报告期内计提的项目资金成本较少导致;(3)管理服务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屹杉实现管理服务类收入及能源贸易业务收入增多所致。管理服务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40万元,主要系和上年同期相比因部分项目于报告期初结束本报告期未产生业务成本导致。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 132918565 15
2 姚庆 33722200 3.8056
3 郭仁祥 16338800 1.8439
4 师家亮 10000000 1.1285
5 樊明慧 7200000 0.8125
6 吴金金 6881300 0.7766
7 王慧萍 5666000 0.6394
8 周珠林 5550700 0.6264
9 齐志豪 5540200 0.6252
10 王萍 4791000 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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