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舞台剧的投资制作和演出执行。。
经营范围: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艺创作及表演,自有设备租赁,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票务代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演出场所,增加教育咨询,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01年9月创办,是以大众娱乐商业戏剧:剧目策划、投资制作、整合营销、演出执行、剧场管理为核心业务的演艺产业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制定的以舞台演艺业务为基础,通过影视业务实现价值转换的战略规划。
公司在舞台演艺业务上定位清晰,稳扎稳打,主要客户单位由诸如北京保利、大麦网、格瓦拉和全国散客构成,通过多年的优质服务和产品销售形成了全覆盖的规模推广,单位客户之间的交叉宣传和散客之间的口口相传效果明显。
公司舞台剧产业依靠票房和其他衍生收入取得了一定的商业成绩,票房依然是一条最有效的盈利途径。
公司以剧本为根本,一切创作以吸引观众为核心,强调市场价值和投资回报,注重剧目的媒体宣传和市场推广,最终目的就是追求高票房,以质取胜,收回成本,实现盈利,并以此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形象逐步得以树立和巩固。
公司在影视业务上也完成了架构的搭建,开始前期运营并达到了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的营业务收入为18,022,272.16元,比上年度下降44.80%;净利润为-14,601,262.01元,比上年度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2705.04%。
主要变化的原因是:新增影视类业务,扩张了各相关部门,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增加;加大了原创剧本及剧目的投入;研发了各类舞台剧舞美技术的呈现;部分IP剧目版权到期;存货话剧清理计提跌价准备。
2001年9月26日,上海大春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前身)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依法登记设立。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自然人孙海宝出资60万元,成诚出资40万元。
有限公司注册号为310229204078,经营范围: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001年9月24日,上海永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城验(2001)字第6347号《设立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1年9月2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的全部出资。
2015年6月3日,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仟专字(2015)第308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5,626,390.95元。
2015年6月4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2215号《评估报告》,认定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6,606.34万元。
2015年6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0.89592的比例折合为股本1,400万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1,626,390.9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6月19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非职工监事。
2015年6月1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5]353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6月19日止,公司已将上海锦辉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1,400万元折合为股本壹仟肆佰万元(14,000,000.00元),其余未折股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6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900061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