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纪中文化 - Q154074.NQ

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Jizhong Culture Co., Ltd
成立日期
2012-12-25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纪中文化
股票代码
Q154074.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张纪中
持股比例
45.85 %
所在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曹阳、李洋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059364618W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12-12-25
法定代表人
樊馨蔓
董事长
樊馨蔓
企业电话
010-51652243
企业传真
邮编
企业邮箱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文化艺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投资,文化艺术投资,酒店管理投资,影视项目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体育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礼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珠宝首饰、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

公司目前电视剧的投资制作有独家拍摄和联合投资拍摄方式,基于成本多少和业务重要性与否的考量,公司审慎选择投资制作方式,如对公司品牌形成和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金庸系列武侠剧”,公司采取独家拍摄方式,而对于投资成本较大的《英雄时代 炎黄大帝》则采取联合摄制方式。

而公司电视剧的发行在以电视台发行为主的前提下,积极拓展音像发行和新媒体发行方式。

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也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角度考虑,进行审慎选择。

发展进程

上海张纪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由张纪中和樊馨蔓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2012年12月24日,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出资事项出具了“永诚会验(2012)字第11386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12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二位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2年12月25日,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2015年8月11日,嘉兴金诚和硅谷嘉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嘉兴金诚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5万元出资作价15万元转让给硅谷嘉中。

2015年8月11日,罗海燕和陈美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两方同意罗海燕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中4.62万元出资作价4.62万元转让给陈美琴。

2015年8月1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及相应修改后公司章程。

2015年8月2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110ZB4935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报告,纪中有限截至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4,304.32万元。

2015年9月4日,纪中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纪中有限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纪中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纪中有限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2015年9月20日,纪中文化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纪中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110ZB0507号”《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已经实缴全部出资。

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00000000201510230037。

公司住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362号1幢1层C区131室,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文化艺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文化项目投资,文化艺术投资,酒店管理投资,影视项目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体育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礼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珠宝首饰、针纺织品、日用百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