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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嘉智慧 - 836415.NQ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3-21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成立日期
2003-04-18
注册地
辽宁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首嘉智慧
股票代码
836415.NQ
上市日期
2016-03-21
大股东
钱春风
持股比例
70 %
董秘
李闯
董秘电话
0427-2955715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文华;陈哲
律师事务所
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2111007443347324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辽宁
成立日期
2003-04-18
法定代表人
钱春风
董事长
钱春风
企业电话
0427-2950012,0427-2955715
企业传真
0427-2950011
邮编
124200
企业邮箱
shoujiagufen@126.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供暖业务、餐饮及客房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供暖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互联网销售,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商品零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职能定位是城市综合配套服务,目前主要服务区域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及大洼县。

当前公司已开展的主要业务有供暖、供气、物业、餐饮、客房等服务项目。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8年,公司按照董事会确立的战略思路,依托于现有的客户优势,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公司实现了稳定经营。

1公司财务及总体业绩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7,678.93万元,报告期初为79,826.81万元,相比下降15.22%。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35,934.39万元,报告期初为39,428.11万元,相比下降8.86%,主要原因是随着供应商货款的支付,应付账款总额减少4020.78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31,744.54万元,报告期初为40,398.70万元,相比下降21.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亏损8,654.16万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32.00万元,上年同期14,649.30万元,同比下降1.48%;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8,654.16万元,上年同期2,145.89万元,同比下降503.29%。

主要原因是盘锦银行本年根据监管的要求核销不良贷款并补提贷款损失准备导致其利润下滑,确认投资收益-7,491.62万元;燃煤锅炉建筑物及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447.09万元。

公司2018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6.09万元5,055.50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99.40万元,同比下降47.46%,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减少1,575.7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823.66万元,因本年供暖及燃气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公司2018年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9.94万元-3,707.3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537.36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8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83.87万元,因本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827.07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增加283.87万元。

公司2018年2017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0.42万元5,000.00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3,839.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800.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3,039.59万元,其中偿还嘉禾地产3,000.00万元,支付短期借款利息39.59万元。

2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供暖方面,公司调整经营方式,于2018年10月24日与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公司按照盘锦市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向华润电力采购热力。

此次调整促进了公司节约成本,提质增效,并为盘锦的“蓝天保卫战”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设备循环检查,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充分改善整体供暖效果,保证了业主温暖过冬。

3管理运营情况报告期内,经过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辅导及持续督导,公司参照现代企业治理要求,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

公司加强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等,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加大了管理投入,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不断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稳定核心技术和销售人员,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提升公司发展软实力,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快速的发展,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供热模式,对外出售了昆能公司100%股权,此外无其他重大变化,核心技术团队稳定。

发展进程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8日,由钱勇、王成健共同货币出资5,000万元设立。

2003年3月11日,大洼县工商局核发了“(洼工商)名称预核2003第001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核准公司名称为“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审议并通过了:1、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章程》;2、选举钱勇、王成健、王放为公司董事;3、吴坤、王东旭、张艳琳为监事会成员。

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选举钱勇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华为经理。

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

2003年4月16日,盘锦永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盘永正会师验字(2003)第062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予以验证,截至2003年4月10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钱勇出资4,500万元;王成健出资500万元。

2003年4月18日,大洼县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21112116000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公司名称为: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住所: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法定代表人:钱勇;注册资本:伍仟万元;公司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加工、销售,苗木花卉养殖、销售。

营业期限至2013年4月17日止。

2015年8月6日,盘锦市工商局核发了“(盘大)工商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201500411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预核准公司名称为“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钱春风、郑勇共2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发起人按各自出资比例持有的生态园区有限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4日,钱春风、郑勇2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并确定了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重大事项。

2015年9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15】第21-00008号”《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32,386,119.20元。

2015年10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336号”《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5,100.03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1,861.4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33,238.62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83,833.71万元,增值38,733.68万元,增值率85.88%;总负债评估价值11,861.41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71,972.30万元,增值38,733.68万元,增值率116.53%。

2015年10月1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21-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1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盘锦生态园区有限公司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200,000,000.00元。

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332,386,119.20元以1.66:1的比例折股投入,上述净资产扣除折合实收资本后的月132,386,119.2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20日,首嘉智慧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共2名,所持股份总额2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钱春风、郑勇、卢东华、孙健、王飞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3年;《关于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刘兴涛、吴坤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莹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3年。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春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吴光烈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姜传武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卢东华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兴涛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10月20日,首嘉智慧取得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1007443347324号”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住所为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法定代表人钱春风;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自200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苗木花卉种植、销售;小区供暖服务;物业管理;电话费代收;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