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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杰科 - 835869.NQ

北京阳光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2-18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Sunshine Geo-tech Co.,Ltd.
成立日期
2008-06-12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阳光杰科
股票代码
835869.NQ
上市日期
2016-02-18
大股东
沈亚玮
持股比例
37.25 %
董秘
葛焕增
董秘电话
010-82156662
所在行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郭健、刘均刚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阳光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86766123811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8-06-12
法定代表人
钟畅华
董事长
钟畅华
企业电话
010-82156662-8096,010-82156662
企业传真
010-82156671
邮编
100192
企业邮箱
office@bjsgt.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C区2号楼301B室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常规与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技术服务、勘探开发软件技术研发、技术集成与技术流程再造等增值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为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提供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常规与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技术服务、勘探开发软 件技术研发、技术集成与技术流程再造等增值服务。

在常规与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生产技术服务方面,公司在油气勘探开发生产 领域为国内外石油公司提供涵盖地震资料处理与解释、常规油气综合地质地球物 理勘探、精细油藏描述、油藏工程、钻井工程、采油工程及增产措施、非常规油 气资源与开发等高品质服务,将公司独有的研究技术手段、配套齐全的专业技术 团队和丰富的项目研究经验相结合,秉承“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切实解决客户 在油气勘探生产中遇到的地质和工程难题。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围绕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和软件开发集成两大主营业务开展工作,实现营业收入6,386,805.38元,相比上年同期收入5,590,951.36元增加795,854.02元,增长14.23%,主要是合同执行增加,油服行业随油价反弹而有所转暖。

实现净利润-7,632,510.4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0,000,710.95元减亏2,368,200.55元,主要是本期收入有所增加,同时严控各种费用所致;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9,663,900.44元,相比本报告期年初的78,287,010.79元减少18,623,110.35元,减少23.79%;净资产为50,018,617.28元,相比本报告期年初的57,638,055.19元减少7619,437.91元,减少13.22%,主要是因为亏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7,256.99元,主要时因为本期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市场营销,在油气行业逐步复苏的背景下,特别是针对诸如新疆、四川、青海、大庆等重点非常规油气地区,增加销售力量,加强售前阶段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了解客户遇到的新问题,捕捉客户的新需求,综合分析市场营销过程中获得的每一个招标信息,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开展售前交流和投标,进一步细化售后服务支持工作。

2、按计划完成国家十三五油气重大专项《东海深层大型气田勘探评价技术》和《准噶尔致密油开发示范工程》下设2个子项目的阶段研究任务。

确保新疆、四川等地区地质工程一体化重点技术服务项目资源及时到位,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等里程碑检查。

3、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做好自有软件产品研发,同时加强与国外软件供应商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引进软件产品的新功能和新技术,加强公司软件技术员工队伍的培训,做好软件产品的售前售后支持。

4、控制企业运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适当增加建模、数模、压裂分析等地质工程一体化技术所需的专业人才,提高工作效率。

发展进程

2008年6月,北京阳光奥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奥友”)出资500.00 万元设立阳光杰科有限。

本次出资经北京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报告》(永勤验字[2008]第282号)予以审验。

2008年6月12日,阳光杰科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1102593)。

2015年7月30日,阳光杰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阳光杰科有限以2015 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5年7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15]第75041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 产为人民币58,554,691.29元。

根据2015年7月31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 评报字[2015]第030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64,946,572.25元人民币。

根据2015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15]第7504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 益(净资产)人民币58,554,691.29元,按1.4639: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40,000,000 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40,000,000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8,554,692.2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7月30日,阳光杰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发起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 司章程等议案。

2015年9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了股份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1110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