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发放贷款。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公司主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发放贷款。
作为绵阳市第一家由民营资本投资设立的新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游仙国汇坚持 “小额,分散”的原则,积极为绵阳市“三农”、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提供高效、简便的信贷服务。
国汇有限系由何峰、燕泽山、邓德万、张彬、陈兴业和苗伟等6名自然人股 东共同发起设立。
2009年7月9日,国汇有限筹建工作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审 查验收,并取得了“川府金函〔2009〕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 同意筹建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同意筹建游仙国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的批复》。
2009年8月31日,国汇有限开业筹备工作通过了绵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验收,并取得了“绵府函〔2009〕155号”《绵阳市人民 政府关于同意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批复》。
四川玉峰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汇有限设立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09年8月 24日出具了川玉峰所验(2009)第236号《验资报告》。
经验证,截至2009年8 月24日,国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股 东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
2009年9月1日,国汇有限取得了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注册号为5107040000139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住所为绵阳市游仙 区剑南路东段130号,法定代表人为何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2015年4月30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5]A927 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国汇有限经 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69,418,950.72元。
2015年5月6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北方亚事评 报字[2015]第01-234号《评估报告》。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 31日,国汇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6,978.66万元,增值额为34.76万 元,增值率为0.09%。
2015年5月12日,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出具了《绵阳市人民政府金 融办公室关于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相关事项的批复》 (绵府金[2015]22号),同意国汇有限变更名称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2015年5月14日,国汇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2015年5月22日, 国汇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369,418,950.72元,按1:0.8123 的比例折合为公司发起人股1,000.00万股,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 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同时,《发起人协议》约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和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 额、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数额、形式及期限、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费用、 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相关内容。
2015年6月5日,全体发起人在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的议案》、《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祖奕博、 叶磊、郑成义、杨雁稀和刘玉兰五位董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任兴 勇、李素芬为股份公司非职工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庞燕组成股份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
2015年6月5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5]B070号 《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5日止,公司(筹)已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9,418,950.72元折合股份30,000万股, 每股面值一元,其中人民币3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69,418,950.72 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5年6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5107040000139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为绵阳市游仙国汇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30号,法定代表人祖奕博,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9月1日,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 相关的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