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影视剧制作及发行。。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视剧、舞台剧策划,动漫设计,文学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影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及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ShanghaiYouhugMediaCo.Ltd.)是一家具有前瞻性部署、专业化运作和规模化经营的新兴文化创意企业,总部位于上海,业务涉及影视剧创作、制作、演出经纪等多方领域。
公司拥有一支年轻而富有创造力的核心团队,曾开发制作了电视剧《宝贝》、《神话》、《金枝玉叶》、《心术》等影视作品,取得了优异的收视成绩及良好的社会反响;已有签约艺人张萌、翟天临、魏千翔、孟丽、陈欣予、贾景晖、朱茵、姚安濂等。
2013年8月14日起,耀客传媒出品《兰陵王》在浙江、东方、深圳、云南四大卫视黄金档首播。
除此以外,《敢爱》、《离婚律师》等多部重量级作品陆续制作中。
耀客人以锐意求新、勇者先行的姿态突破传统类型剧的固定框架,不断寻求跨界合作和形式创新,使国产剧焕发别样的迷人风采,成为影视产业的探路者。
在倾力打造耀客品牌的同时也利用这样一个优良的媒体平台向大众传递温暖与信念,试图以正面向上的价值观追求影响社会进程。
作为新兴的民营影视公司,“耀客”与擅长炮制社会热点话题的著名编剧六六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用新锐而深刻的时代感影响整个行业。
公司合作发行的电视台已覆盖全国,影视剧产品热销海内外,并积极开发网络、新媒体及衍生业务,在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的影视市场中呈现出强势向上的发展态势,努力为荧幕前的观众奉上新鲜热辣独具风格的影视作品,秉持“自由、创新、改变”理念的“耀客”必将成为中国文化产业中一支最为闪耀的主力军团。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传统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大新项目的创作和投入,持续开拓新兴市场和受众人群,取得了较大的突破。
公司内部管理和品牌认知都得到了较大提升,公司总体发展势头强劲;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包括综艺节目在内的周边业务,丰富和优化现有经营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9,897,440.40元,同比增长500.84%;营业成本232,675,878.43元,同比增长428.17%;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62,336,881.99元,主要是由于半年度部分款项尚在信用期内所致。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854,376,610.63元,同比增长12.27%;公司净资产(归属挂牌公司股东)208,530,352.18元,同比增长20.76%。
公司属于影视制作行业,收入波动性较大,主要取决于报告期内确认销售的影视作品数量。
去年上半年公司确认收入的作品较小,今年上半年公司先后确认了《老板来了》,《幻城》等作品,收入利润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尤其幻城是公司今年的重点项目,确认收入大大高于去年同期。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状况的趋势是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提高、净利润大幅增加,达到公司预期目标。
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310117002977194)成立于2012年 11月14日,由自然人吕超、黄晖共同出资组建,法定代表人为吕超。
公司注册 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269号5号楼290室。
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2 年10月31日,上海永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真会师内验字(2012) 342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2年10月24日,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首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万元。
2015年6月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 知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506050009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 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股东会决议: (1)同意由“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耀客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上海耀客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公司的总股本将根据审计后的 净资产依法折算。
(3)同意委托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截 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评估。
(4)同意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 为人民币110,173,935.02元,以该账面净资产折算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净 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5)同意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有全体股东按照其各自在上海耀客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公司的股份。
2015年7月3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 第2884号《审计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上 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0,173,935.02元。
2015年7月9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评报字[2015]第 331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2015年6月 30日止,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395,863,034.82元,评估值 396,751,858.30元;负债账面价值285,689,099.80元,评估值285,689,099.80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110,173,935.02元,评估值111,062,758.50元。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上海 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上海耀客传媒股份公司,同时约定了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 程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015年7月1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报字(2015) 3116号《验资报告》,对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耀客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
确认截至基准日2015年6月 30日止,上海耀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10,173,935.02元,全 体股东均以该净资产折股出资,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 和实收资本6,0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转为资本公积。
2015年8月7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 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700297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