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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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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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欣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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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Shanghai Simba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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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金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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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A20553.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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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748.9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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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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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金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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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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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魏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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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21-612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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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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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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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廖金辉、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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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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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600弄5号5楼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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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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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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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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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33252699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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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金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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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金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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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612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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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612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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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simba-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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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ir@simba-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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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1028号2号楼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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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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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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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自动化系统、机电设备及配件、智能化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及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科技、电子、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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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的灵感来源于迪士尼经典动画电影《狮子王》,代表着“热情、勇敢、不畏艰难”,也寓意着创始人对公司的期待——由一个小生命,逐步成长为物流自动化分拣领域的王者。
欣巴科技诞生于2015年3月,主要从事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以自动化分拣输送为核心的综合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物流分拣及仓储环节的运营效率,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物流自动化、智能化装备企业,用技术占市场,用规模换效益,用创新迎未来。为客户创造价值,通过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让客户因此而获益,这是公司存在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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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公司的前身欣巴有限由朱玲燕、金卫平、李海星于2015年3月30日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5年3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准予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并颁发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11日,欣巴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欣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231,703,931.83元为基础,按1:0.2168的比例折为50,222,963股,未折股差额部分181,480,968.83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222,963元。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欣巴有限净资产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出具了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110246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170.39万元,评估值为30,239.51万元,增值率30.51%。2019年12月26日,欣巴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其各自拥有的欣巴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6日,欣巴科技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欣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和《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12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9]834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2月26日止,欣巴科技已收到与各发起人投入股本相关的净资产折合股本为50,222,963元。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33252699XQ)。
2017年11月27日,欣巴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永利股份将其所持公司2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61.50万元转让给金卫平。本次转让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1026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截至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欣巴有限全部股权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400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全部股权最终定价为人民币6,000万元,并确定26%股权转让款为1,560万元。同日,永利股份与金卫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永利股份将其所持欣巴有限2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61.50万元作价1,560万元转让给金卫平。2017年12月29日,欣巴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5月17日,欣巴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金卫平将其所持公司3.70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51.2381万元转让给上海欣阔。同日,金卫平与上海欣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金卫平以6.12元/出资额的价格,将其所持欣巴有限3.70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51.2381万元作价926.25万元转让给上海欣阔。2019年6月4日,欣巴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7月26日,欣巴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金卫平将其持有的:(1)欣巴有限4.2150%股权,出资额1,720,578.00元转让给凯旋投资;(2)欣巴有限2.5290%股权,出资额1,032,347.00元转让给汇石投资;(3)欣巴有限0.2192%股权,出资额89,470.00元转让给吴萍;(4)欣巴有限0.2192%股权,出资额89,470.00元转让给王河;(5)欣巴有限0.1686%股权,出资额68,823.00元转让给丁晔铭;(6)欣巴有限0.1686%股权,出资额68,823.00元转让给龙艳;(7)欣巴有限0.0674%股权,出资额27,529.00元转让给邢伟。金卫平与前述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金卫平将其所持欣巴有限股权以14.53元/出资额的价格按股东会决议的份额转让给上述新增股东。2019年9月16日,欣巴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10月10日,欣巴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永利股份将其持有的:(1)欣巴有限3.2034%股权,出资额130.7639万元转让给宁波复星;(2)欣巴有限3.2034%股权,出资额130.7639万元转让给济南复星;(3)欣巴有限0.1124%股权,出资额4.5882万元转让给张良森;(4)欣巴有限0.1405%股权,出资额5.7353万元转让给周雅洁;(5)欣巴有限0.0843%股权,出资额3.4412万元转让给许咏。本次转让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111081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截至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欣巴有限全部股权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0,900万元。经协商,永利股份本次转让的欣巴有限6.7441%股权、275.2925万元出资额的价款为4,00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为14.53元/出资额,对应欣巴有限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59,311.46万元。同日,欣巴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82万元增加至5,022.2963万元,新增部分由:(1)宁波复星增资261.5279万元,其总投资额为3,800.00万元,其中261.5279万元进入注册资本,3,538.4721万元进入资本公积;(2)济南复星增资261.5279万元,其总投资额3,800.00万元,其中261.5279万元进入注册资本,3,538.4721万元进入资本公积;(3)张良森增资9.1764万元,其总投资额133.3333万元,其中9.1764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24.1569万元进入资本公积;(4)周雅洁增资11.4705万元,其总投资额166.6667万元,其中11.4705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55.1962万元进入资本公积;(5)许咏增资6.8823万元,其总投资额100万元,其中6.8823万元进入注册资本,93.1177万元进入资本公积;(6)嘉展投资增资172.0578万元,其总投资额2,500.00万元,其中172.0578万元进入注册资本,2,327.9422万元进入资本公积;(7)千山投资增资137.6463万元,其总投资额为2,000.00万元,其中137.6463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862.3537万元进入资本公积;(8)上海欣珩增资80.0072万元,其总投资额490.00万元,其中80.0072万元进入注册资本,409.9928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同日,宁波复星、济南复星、张良森、周雅洁、许咏与永利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其分别以14.53元/出资额的价格按股东会决议的份额受让永利股份所持股权。同日,宁波复星、济南复星、张良森、周雅洁、许咏、嘉展投资、千山投资分别与欣巴有限签署《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其分别以14.53元/出资额的价格按股东会决议的份额认缴欣巴有限新增出资。同日,上海欣珩与欣巴有限签署《增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其以6.12元/出资额的价格按股东会决议的份额认缴欣巴有限新增出资。2019年10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9】763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宜予以验证。2019年10月22日,欣巴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4月17日,欣巴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新增发行股份80万股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增发股份由以下激励对象认购:(1)自然人王剑以3,919,647元的对价认购公司新增发行股份64万股,增资款超过认购注册资本部分作为公司资本公积。(2)自然人赵兰以979,912元的对价认购公司新增发行股份16万股,增资款超过认购注册资本部分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同日,王剑、赵兰分别与欣巴科技签署《增资暨股权激励之协议书》,约定王剑、赵兰分别以6.12元/股的价格按股东大会决议的份额认购欣巴科技新增股份。2020年4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216Z000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验证。2020年5月6日,欣巴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