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国际4A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内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客户”)及最终广告主(“直接客户”)提供各类综合媒介代理服务并加以高效地执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会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销售咨询(除经济)、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演出器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2006年成立之初就确定“集专业智慧,造大众品牌”的经营理念,凭借“灵活发展,错位竞争”的经营思路,依托多年从业的经验与积累的客户、媒介等资源矢志不渝地为广大广告主提供具有执行力、精准性高的专业广告媒介代理服务。
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营造和谐的公司环境,融洽员工关系,拉近客户距离,提升公司凝聚力。
智马有限由邢琨与智马广告出资设立。
2006年8月16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上东会验字[2006]第B-26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定截至2006年8月14日止,上海智马传媒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6年8月23日,智马有限在上海金山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1022820743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系由智马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4日智马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1]京会兴专审字第1-01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月31日智马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78,322,093.94元,按1.7405: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净资产超出股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5月11日,智马有限全体7名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1年5月3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字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5月31日,上海智马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以审计后净资产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500.00万元。
2011年6月27日,公司在上海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160022292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上海智马传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