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建筑设计和建筑绿能两大板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及室内陈设设计,装饰用品销售,动画设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3年,2008年正式组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2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霍普股份,股票代码:301024)霍普股份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是2023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上海浦东新区认定研发机构,上海市BIM技术创新联盟成员。
霍普股份总部位于上海,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凭借先进的国际化理念,扎实的设计及运营实力,在居住社区、商业办公、城市更新、产业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康养以及绿建和建筑节能等领域,已成为国内一线开发商、政府机构与企业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方面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者,大量优秀作品已付诸实施和完成,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
2022年霍普股份控股新能源企业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建筑绿能赛道。
在中国双碳背景下,霍普股份秉持“绿色、创意、智能”的核心理念,致力成为社区碳中和先行者,为建筑、园区与社区提供从策划到运营的综合低碳解决方案,在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材、绿色能源、碳资产管理、可持续生活方式等多个领域开展实践,履行企业的“碳”责任,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霍普股份继续秉承“专注和创新”的企业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城市规划、建筑、室内、景观设计为重点,运用数字化工具,结合新能源等多种新型技术,为中国城乡建设提供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的全面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绿建和绿能两大板块。
(一)绿建板块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依据建筑业态,主要涵盖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两大领域,具体业务开展及产品用途如下:(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系指供人民群众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主要包含住宅、别墅、公寓等业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大众对居住环境的品质要求持续提升,现代居住建筑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基础上,愈发注重美学追求、艺术表达与生态融合,需综合考量自然环境与人文脉络,科学甄选建筑材料,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居住品质。
在居住建筑设计领域,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高度重视建筑外观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的协调统一,以创意设计为核心,深度整合区域特色资源,推动建筑、艺术、文化、景观的有机融合。
设计过程中,公司积极运用绿色设计、精细化设计等国际先进理念,依托科技创新手段,保障高品质设计呈现效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设计解决方案。
目前,居住建筑设计为公司业务占比最高的设计类别,多项设计项目在行业内具备较大影响力,市场认可度较高。
(2)公共建筑公共建筑系指供社会公众开展各类公共活动的建筑物。
公司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品类丰富,涵盖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养老康乐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休闲娱乐建筑、产业园建筑等多个类别。
其中,公司在商业地产、医疗康养、产城规划、城市更新、教育文化等领域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在商业地产建筑方面,公司以创造高效商业价值为核心导向,在项目设计中充分结合城市环境特征与人群行为习惯,注重建筑空间的整体性与互动性,统筹多专业技术协同合作,专注打造优质丰富的空间体验,助力商业项目实现价值最大化。
在医疗康养建筑方面,公司深入研判行业特性与发展趋势,精准把握客户战略需求,围绕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等项目开发全流程关键节点,为客户提供科学系统的医疗规划与实施方案,在有效降低后期改造成本的同时,显著提升客户运维效率。
在产城规划方面,公司精准契合城市发展的区位特征与阶段特点,将土地利用布局、公共设施配套、区域交通衔接、景观风貌营造、公共空间构建等要素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针对性设计方案,助力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在城市更新建筑方面,公司致力于运用总体城市设计方法,构建承载历史记忆的城市符号空间网络,推动改造后建筑与城市空间、文化脉络深度协调统一,助力打造布局完整立体、文化底蕴深厚、层次丰富鲜明的城市环境。
2、主要经营模式(1)盈利模式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承接建筑设计项目,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并收取相应设计费用作为核心盈利来源。
(2)业务承接模式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获取。
①招投标模式招投标模式是当前建筑设计行业承接项目的主流方式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成熟的多元化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与客户关系维护,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匹配的项目信息。
同时,凭借多年市场积累的优质设计品质与高效服务,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
针对有意承接的设计项目,公司结合自身技术实力与项目经济效益,通过内部评审与决策机制进行综合评估筛选。
对于确定参与投标的项目,公司组织设计提案,组建专业项目团队并完成项目立项程序;立项通过后,规范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项目中标后,双方就合同条款开展商务谈判,达成一致后正式签署设计合同。
②直接委托模式直接委托模式指客户综合考量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因素,直接选定并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任务。
经过多年深耕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
鉴于公司良好的客户关系维护与高效管理水平,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直接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
对于此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开展可行性综合评审,随即组织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并完成项目立项。
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签署设计委托合同。
(3)项目设计模式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已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技术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技术源于多年建筑设计业务经验积累,以及专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支撑。
业务获取后,公司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与项目定位开展深化研究,组建专项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架构完善,由公司领导层担任设计总负责人,统筹项目整体推进;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通常为部门总监的项目经理担任第一负责人,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同时配备三名高级建筑师,分别承担图纸质量把控、方案设计优化、项目沟通协调等关键职责。
项目团队密切协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要素全面贯穿于项目执行全过程,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项目运行全过程中,公司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从团队资源调配、业务流程跟踪、技术质量保障、项目创新赋能等维度,为设计团队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专业支持,确保项目设计质量与效率。
(4)采购模式根据采购内容与设计项目的关联程度,公司采购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两类。
①项目型采购项目型采购主要涵盖与设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图文制作、项目合作服务等辅助性业务采购。
其中,图文制作包括晒图、平面设计、模型制作、动画效果图制作、文印材料采购及装订等;项目合作服务指在建筑设计业务执行中,结合项目差异化需求、时间进度及现有设计资源,将部分设计内容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
供应商甄选方面,公司综合考量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合作历史、采购成本等多维度因素,严格筛选确定合作供应商;在后续合作中,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跟踪与评估,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体系。
②非项目型采购非项目型采购主要包括公司经营所需的房屋租赁,以及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打印机、通讯信息系统等日常经营设备采购。
此类采购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计划执行与管理,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绿能板块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1)光伏业务公司光伏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EPC)和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
①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面向客户提供涵盖方案设计、物料采购、工程实施等全流程或阶段性的一体化技术集成服务,高效推动光伏项目落地建设。
②光伏电站开发运营销售业务负责光伏电站的全周期开发、投资及建设,既可通过“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开展电力销售,亦可在电站并网后整体出售实现收益。
(2)储能业务公司储能业务包括储能电站合同能源管理(EMC)和储能电站系统集成(EPC)。
①储能电站合同能源管理(EMC)以能源服务商身份,为客户提供储能电站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通过峰谷电价差套利、需量优化管理等方式,有效降低客户用电成本,提升供电稳定性与应急保障能力。
②储能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面向发电集团、电网企业、独立储能投资商等各类业主,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集成、工程建设、调试并网、合规验收等全流程总承包服务,保障储能项目高标准建成投运。
(3)充电桩业务公司充电桩业务分为充电服务业务和聚合充电业务。
①充电服务业务聚焦终端用户,提供高速、柔性的公共快充服务,精准满足网约车、私家车等新能源车主日常公共充电需求。
②聚合充电业务依托“链能充”品牌,搭建专业聚合充电平台,打造扫码充电、即插即充、精准营销、智能监控等一站式应用场景。
为场站运营商输出平台化服务,推动行业生态共建共享,实现技术赋能与价值共创。
2、主要经营模式(1)销售模式①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公司电站系统集成业务主要通过合作开发、竞争性谈判及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
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涵盖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模型测算、物料集采及组织实施等全过程或阶段性技术集成服务。
②电站开发运营销售业务公司开发的光伏及储能电站,兼具发电与资产退出双重收益渠道。
发电端,光伏电站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额上网”模式,客户分别为电站屋顶业主及当地电网公司;储能电站主要采用“峰谷套利”模式,通过峰谷电价差获取收益。
资产退出端,主要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出售存量电站,在电站发电量、收益率等指标满足收购方要求时,协商确定交易对价完成股权转让,收购方承继项目公司相关债务。
③充电桩业务公司充电服务业务以“线下场站+线上平台”为核心,直接服务网约车、私家车等终端用户;聚合充电业务依托“链能充”平台,高效对接主流充电网络,向场站运营商输出平台服务,同时与流量平台合作导流,联合能源企业争取优惠电价,从获客、成本控制等维度降本增效,形成“平台赋能+资源协同”的共赢生态。
(2)生产模式①电站系统集成业务(EPC)合同签订后,公司组建专业项目团队,按流程推进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客户评审、施工组织、物料采购、安全培训等工作。
项目实施中,项目经理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对进度、材料、设备劳务配置进行精细化管理,实时跟踪并动态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现场配备专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安全管理、质量检查及验收服务。
同时,建立完善工程资料管理体系,对项目全周期信息、档案、资料进行系统化归档管理,保障项目顺利竣工移交。
②电站开发运营销售业务业务流程分为前期开发策划、项目建设准备与设计、电站建设及后期运维等阶段。
前期开发阶段,团队完成实地踏勘、初步评估及内部评审,确定技术方案并签订协议,依托项目公司推进行政审批;建设准备阶段,统筹项目周期、用电消纳、施工规划等因素,编制详细施工计划;建设阶段,按设计完成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组织验收及并网,完成并网手续、涉网试验、电价批复等,投入商业运行。
运维阶段,通过平台监控、数据分析、模型测算等手段,动态调整运营策略,保障电站高效运行与收益稳定。
③充电桩业务公司通过提供充电服务、为充电桩资产运营商提供平台增值服务实现收益。
业务模式覆盖充电服务运营、平台技术赋能、数据价值挖掘等维度,构建完整充电服务生态体系。
(3)采购模式①设备、材料采购公司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产品质量合规。
采购管理部门结合市场行情、供需关系等制定年度采购策略,通过中长期及战略采购协议保障供应稳定。
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交付要求及库存编制采购计划并执行。
对关键材料实施策略性库存管理,应对市场价格波动,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②施工分包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建立完善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机制。
通过专业分包模式,将施工任务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单位。
公司对分包单位严格执行资质审核、过程监督及成果验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目标达成。
(三)报告期内经营概述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发展环境,公司始终紧扣“稳住基本盘、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的工作总方针,深入实施“绿建+绿能”双轮驱动战略,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绿色转型,全力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绿建业务板块,受市场竞争加剧、项目实施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承接量有所下降,带动营业收入相应下滑。
面对行业发展困境,公司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稳固业务基本盘:一是深耕存量客户合作,持续优化服务品质、提升响应效率,以高质量专业服务强化客户合作黏性,巩固现有合作业务;二是精准拓展优质客户资源,依托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积累的品牌口碑与技术优势,全面拓展市场渠道,加大意向客户对接力度,全力拓展新增业务;三是加快业务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步伐,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建筑设计深度融合应用,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服务能力,培育业务发展新优势。
绿能业务板块,公司全力推进用户侧储能、电网侧储能项目开发建设,加快打造充电场站运营聚合平台,持续提升零碳建筑、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能力。
伴随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规模持续扩大,板块业务实现稳步拓展,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成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14.82万元,同比增长9.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40.63万元,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32%。
其中,绿能业务发展态势向好,营收实现稳步增长,完成营业收入6,318.49万元,同比增长86.84%,为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霍普有限系由龚俊、赵恺、成立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2008年6月24日,霍普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076175)。
2015年4月27日,霍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霍普控股、龚俊、赵恺、成立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霍普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立信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200号)审定的霍普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净资产8,601.19万元为基准,折合股本3,000.00万元,其余5,601.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立信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51116号),截至2015年5月18日,霍普有限已将其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本3,000.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15年5月28日,霍普股份完成本次工商设立登记手续,依法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076175)。
2017年12月25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109.00万股,新增注册资本109.00万股由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霍璞”)以货币资金130.80万元认缴。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62867235)。
2018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577号)验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9.00万元已由上海霍璞以货币出资形式足额缴纳。
2018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179.00万股,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股由自然人宋越以货币资金140.00万元认缴。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62867235)。
2018年12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576号)验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已由宋越以货币出资形式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