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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恒美 - 833027.NQ

阳光恒美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07-3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unnyhanmy(Shanghai) Financi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Inc
成立日期
2012-04-24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阳光恒美
股票代码
833027.NQ
上市日期
2015-07-30
大股东
石义强
持股比例
32.46 %
董秘
石义强(代)
董秘电话
021-64282066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注册会计师
李宁、阮喆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阳光恒美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594743070X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12-04-24
法定代表人
石义强
董事长
石义强
企业电话
021-64820806,021-64282066
企业传真
021-64829929
邮编
200030
企业邮箱
info@sunnyhanmy.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5A-5B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金融网络营销、新三板在线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除外);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包装设计、会务会展服务;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处于商务服务业的互联网金融营销服务商,是以互联网门户网站、专业财经网站等优质金融媒介资源为主要代理对象,采用精准营销策略,为金融企业客户提供完整、规范、稳定专业的广告投放服务,并提供广告画面设计、品牌推广、产品促销、广告效果监测及优化、创意设计、社会化媒体营销等服务。

商业规划

2017年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客观上促进了广告行业整体的发展,摆脱了连续两年下滑的趋势,全年收入实现同比增长4.3%(来源:CTR),然而金融行业监管趋严,创新业务大量收缩,对金融互联网营销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公司通过加强金融行业市场的纵深挖掘,有效抵抗了市场收缩风险,取得了互联网营销业务的大幅攀升。

1、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5,362,856.58元,较上年末增长52.41%,主要是由于新开拓的互联网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1,898,350.84元,较上年末下降0.88%。

2、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加强了对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拓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703,109.03元,同比大幅增长78.26%,但因当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较去年同期增加2,295,139.5元,且新三板市场持续低迷,新三板在线平台未能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全年亏损1,917,931.05元。

3、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86,684.58元,较去年同期降低10,659,175.54元,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加,但大量应收账款集中发生在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71,796.47元,较去年同期降低30,308,500.19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末购买的货币基金2500万元未赎回,并于2016年末回收全部理财产品,而2017年年末尚余300万元货币基金产品未赎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75.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5,625.00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为公司办理信用卡向银行存取押金25万元,2017年同期未发生此笔费用。

发展进程

2012年4月26日,久通广告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204090510号),核准的名称为久通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久通广告系阳光恒美有限曾用名,2014年3月11日,有限公司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403110682号),核准的名称为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6月16日通过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4月12日,出资人裘小霞、李铁林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成立久通广告(上海)有限公司,选举裘小霞担任执行董事并聘任其为总经理,李铁林担任监事。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裘小霞担任。

根据各股东于2012年4月12日签订的《久通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11月7日,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411070519号),核准的名称为“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中汇沪会审[2014]039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165,719.10元。

2014年10月31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1013053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有限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721.13万元。

2014年11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由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中汇会所上海分所出具中汇沪会审[2014]0393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165,719.10元进行折股,其中7,000,000元折为股本,净资产高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折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4年11月1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4年11月18日,中汇会所上海分所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沪会验[2014]0497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的出资均按照《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全额到位。

2014年11月1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开支情况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29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工商登记手续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