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软件定制开发,维护服务,第三方产品销售与集成,外包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成立于2007年7月,公司是一家政务、民生、金融领域领先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与科技服务提供商,为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银行等客户提供多跨场景的信息系统相关的软件定制开发、维护服务、第三方产品销售与集成、外包服务等业务。
2023年7月10日成功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920592。
公司连续多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获得有关部门“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此外,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701、ISO29151、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CMMI5认证、DCMM认证等,并先后荣获“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AA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AAA级信用等级证书”“2019中国互联网+住房公积金行业优秀解决方案”“2021数字政府住房公积金行业最佳解决方案服务商”“2022年度数字政府建设优秀方案”“2022年度数字政府建设优秀实践单位”“2023年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百强企业”等。
公司以北京总部为中心,在长春、呼和浩特、济南、苏州、郑州、武汉、成都、深圳、昆明等全国主要区域的中心城市分别设立了分、子公司,具备了快速响应、专业稳定的营销服务网络。
历经16年发展,华信永道客户群体已覆盖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16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拥有100余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客户,服务逾6,200万缴存人。
目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规模前一百的城市中,华信永道服务的缴存人数及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均为行业第一。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数字公积金、数字口岸、数字金融服务、服务外包、数据智能服务五个板块。
公司始终专注于住房金融领域,为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高质量软件产品及数字化服务。
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公积金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影响力,已逐步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管理层持续加强政府客户等政务领域以及金融行业的市场扩展并积极进行农业资产信贷科技监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B端业务、AI+医疗健康垂类智能体等C端业务拓新尝试;实施部门严格遵守既定的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和考核制度,通过提高项目的交付能力努力保证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持续保证积极的研发投入,积极推进AI等新技术、新场景应用落地,以开发引领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模式依然是以项目交付模式为主,实施部门持续提升交付能力和服务质量,项目管理中心持续提高项目管理成熟度,是公司业务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通过持续优化组织结构、不断精细化对利润部门的贡献目标和考核管理,提升对销售部门的管理强度和考核质量,全方位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意识,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和提高客户满意度提供持续保障。
1.公司财务状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9,64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87.56万元,非流动资产8,656.21万元;总负债15,521.83万元,主要为合同负债7,350.59万元、应付账款3,556.08万元、应付职工薪酬1,462.33万元、租赁负债876.38万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33,905.07万元,每股净资产4.20元,较上年年末6.27元下降33.01%,主要受本期经营亏损、未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2.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20.97万元,同比下降11.35%,主要受G端客户预算收紧、项目签约及实施验收进度滞后影响。
营业成本14,108.80万元,同比增长18.85%,主要受重点项目实施延迟、成本上升及新业务前期投入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毛利率24.23%,较上年同期43.48%大幅下降,主要受高毛利定制业务收入减少、部分重点项目毛利率偏低所致。
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6.70万元,同比减少423.39%,主要受项目收入及毛利下滑、项目减值与损失、坏账增加、新业务新模式投入加大、政府补助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
3.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8.81万元,较上年同期由正转负,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往期回款增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加3,123.74万元;二是项目推进使得外部采购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增加2,653.76万元;三是上年同期收到大额政府补助900.00万元,本期未发生同类补助所致。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系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由王华、刘耸及张淑琴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07年7月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032382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9月12日,中联亿达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王华将其持有的公司50%股权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亿达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2日,王华1与刘景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华将其持有的公司5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50万元)转让给刘景郁。
2007年9月24日,中联亿达完成了本次变更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亿达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6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亿达永道变更名称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刘耸将其持有的公司3.8%的股权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刘耸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权转让给王弋,同意刘耸将其持有公司2.9%的股权转让给韩占远,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权转让给姚航,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7.3%股权转让给李宏伟,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7.3%股权转让给张杰,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0.1%的股权转让给韩占远,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刘春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650万元,其中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增加15万元,刘景郁增加11.9万元,王弋增加6.65万元,姚航增加6.65万元,李宏伟增加3.65万元,张杰增加3.65万元,韩占远增加1.5万元,刘春刚增加1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华信永道有限于2014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决议:公司拟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司整体变更之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4]第17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4,474.14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006371《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4,310.95万元。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折合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3,109,452.72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名称拟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相应地成为股份公司的员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2014年11月10日,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中的4,000万元折合4,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剩余部分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的议案》、《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4]0005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3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共折合股份40,000,000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0,000,0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3,109,452.72元转为资本公积,并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