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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之邦 - 430421.NQ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01-2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陈宝明
企业英文名
Shanghai Wisebond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10-12-01
董事长
陈宝明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摘牌之邦
股票代码
430421.NQ
上市日期
2014-01-24
大股东
陈宝明
持股比例
46.3183 %
董秘
陈宝明(代)
董秘电话
021-69022599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美婷、徐慧智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5665114915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10-12-01
法定代表人
陈宝明
董事长
陈宝明
企业电话
021-69022599
企业传真
021-69022598-888
邮编
200433
企业邮箱
liujy@wisebond.net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9号首东国顺大厦1003室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以燃烧器为核心的燃烧系统设计和销售,包括低氮燃烧系统业务、专用燃烧系统业务和其他配件销售。

经营范围:能源科技、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锅炉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是国内专业化的能源科技类公司,是为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衍生物)、工业类副产气的消耗市场提供清洁燃烧、节能减排技术及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在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清洁燃烧及节能减排技术的基础上,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节能、减排的燃烧技术,并申请了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研发出了多门类的燃烧设备产品及相应的燃烧控制系统。

公司以“能源开发、环境保护、持续发展”为理念,以“先进的技术、放心的工程、满意的服务”为宗旨,在高效、节能、减排燃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中继续开拓创新,再接再厉,开创新的篇章,为社会、为企业提供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降低碳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继续为全球共同的节能、环保事业做贡献。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97,095.93元,同比增减少45.2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脱硫脱硝工程项目较上年度大幅减少;实现净利润4,000,276.7元,同比减少51.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2,703.87元,同比减少88.6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3,910,213.98元,较2017年末增长4.66%,公司净资产187,566,607.48元,较2017年末增长3.35%。

管理方面,2018年度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规范各类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常州溧阳购置土地及厂房,扩大公司规模,引进生产管理人员,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

继上年度公司ERP上线财务供应链、财务、采购等模块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块稳步上线,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

研发技术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承接有上海市张江专项基金、上海市文创基金等研究课题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1,185,725.38元,占全年收入的9.49%,公司新获得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软件著作权2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顺利"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锅炉高效燃烧与低排放技术及示范项目验收,且该项目已被工信部列为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示范案例。

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核心技术优势及大量的成功改造案例,抓住全国各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契机,在天津、上海、郑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地承接多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公司引进销售管理人才,优化销售团队,同时,公司与各地环保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技术及产品推介会广,以扩大公司品牌影响。

(二)行业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目标,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2018年6月1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明确,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印发后,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等重点区域各级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当地打赢蓝天保卫战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制定减排政策和排放指标,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在全国展开。

在这场保卫蓝天的运动中,首当其中的是燃烧产物NOX的排放指标。

发展进程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华之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批准,由陈宝明、查琳、钟海胜三位自然人股东于2010年12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0000542026,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202-10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宝明。

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010年11月22日,三位自然人股东进行首次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陈宝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查琳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钟海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上述出资业经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0年11月24日出具银沪会师内验字[2010]第11-1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缴纳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2012年10月23日三位自然人股东进行第二次出资,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

其中:陈宝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查琳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钟海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

上述出资业经上海沪深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2年10月29日出具沪深诚会师验字[2012]第113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根据有限公司2013年4月2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钟海胜同意将其所持有公司10%的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杨苏莉;股东查琳同意将其所持有10%的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杨苏莉;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其中陈宝明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杨苏莉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根据有限公司2013年7月15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杨苏莉将其所拥有的20%公司股权即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给股东陈宝明,并同意吸收上海景嘉创业接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72,700.00元。

2013年7月23日,股东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27,300.00元(本次共出资人民币5,000,000.00元,其中227,3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772,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注册资本的17.86%;由股东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5,400.00元(本次共出资1,000,000.00元,其中45,4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954,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注册资本的3.57%。

上述出资业经上海茂恒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3年7月24日出具茂恒验报[2013]第121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7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7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72,700.00元。

其中:股东陈宝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57%;股东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27,3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7.86%;股东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5,4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57%根据有限公司2013年8月21日的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并以2013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按2013年7月31日各该股东占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2013年9月24日公司在原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700.00元,由全体发起人陈宝明、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缴足。

根据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原有限公司2013年9月5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7,209,821.01万元为基准,其中人民币700万元折合为公司股本,股份总额为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209,821.01元作为资本公积。

上述净资产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9月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1180001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