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数字支付业务、科技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非银行支付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内容为准。)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首批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股票代码300773,是国内首家数字支付领域上市企业。
作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拉卡拉以“为经营者创造价值,与创造者分享成果”为使命,从支付、货源、物流、金融、品牌和营销等各维度,助力商户、企业及金融机构数字化经营。
在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主要的二级城市均设置有分支机构,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拉卡拉深入践行“支付为民”和“合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全面推行“推广数字支付、共享数字科技、兑现数据价值”的经营战略,以数字支付为切入口,建设产业数字化服务生态,筑牢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拉卡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分享发展成果,近年来累计捐赠超过2亿元人民币,助力贫困地区教育和扶贫事业。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境内综合收单及跨境支付交易总额达2.99万亿元,境内银行卡收单与扫码支付的交易规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其中,扫码交易金额为1.04万亿元,同比增长3.50%,连续两个季度同比和环比均实现增长;银行卡交易金额为1.88万亿元,同比下降13.72%,降幅低于行业总体水平;跨境支付金额为602亿元,同比增长77.56%,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同时,公司基金支付业务自2024年下半年推出以来实现快速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交易金额达0.52万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数字支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全球化布局,跨境支付商户规模和交易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71.91%和77.56%;大力推进“支付+SaaS”转型,进一步提升商户服务附加值,6月份完成对餐饮SaaS头部企业-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财商龙”)的战略投资并实现并表,深度服务超8万家中高端活跃餐饮门店,带动公司三季度科技服务整体收入同比增长108.75%;加快AI融合步伐,行业内首家推出AI钱包,为商户打造一个可持续学习、动态进化的店铺经营“超级大脑”,截至9月底,AI钱包注册用户数接近800万,月活跃用户150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8亿元,同比下降7.3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9亿元,同比下降33.90%,主要受银行卡支付整体承压的影响,公司数字支付收入同比减少7.63%所致。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7亿元,单季同比增长0.7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0亿元,单季同比增长17.46%,主要系天财商龙并表推动科技业务收入与毛利增长以及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公司前身乾坤时代成立于2005年1月6日,系由有道创投、孙陶然、雷军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05年1月6日,乾坤时代领取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颁发并于2004年2月15日实施的《北京市工商局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京工商发[2004]19号)第(十三)条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并未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2006年9月21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恩验字(2006)第A1579号)。
乾坤时代上述实缴注册资本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验资程序,但已按照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取得了有权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5年8月5日拉卡拉有限股东会决议和2015年8月28日拉卡拉创立大会决议批准,由拉卡拉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拉卡拉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资产账面价值1,524,131,729.74元折合成实收股本360,000,000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7,275,024.26元。
公司在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
2015年11月20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50453号《验资报告》,对拉卡拉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拉卡拉本次股份制改造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函[2015]14号文及银函[2015]471号文批准。
本次变更完成后,拉卡拉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12月2日,拉卡拉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周钢 | 2024-09-13 | -296600 | 11.76 元 | 889900 | 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