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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遥股份 - A23181.SZ

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撤回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EarthView Image Co.,Ltd.
成立日期
2004-04-14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国遥股份
股票代码
A23181.SZ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吴秋华
持股比例
57.6 %
董秘
梁长青
董秘电话
010-64876655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君、陈美玉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10576143898XE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4-04-14
法定代表人
吴秋华
董事长
吴秋华
企业电话
010-64876655
企业传真
010-64884630
邮编
企业邮箱
zqb@ev-imag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是国内领先的遥感大数据服务商,构建了空、天、地一体的高效遥感采集网以及EV-Globe时空遥感大数据三维平台,形成了遥感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可视化、行业应用等全面服务能力,为政府、军队、企业等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遥感数据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零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遥感大数据服务商,构建了空、天、地一体的高效遥感采集网以及EV-Globe时空遥感大数据三维平台,形成了遥感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可视化、行业应用等全面服务能力,为政府、军队、企业等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遥感数据服务。

发展进程

公司的前身是国遥有限,由自然人吴秋华与超图软件、中科院遥感所共同出资设立。

2004年3月3日,吴秋华、超图软件、中科院遥感所签署《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国遥有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吴秋华出资40万元,超图软件出资40万元,中科院遥感所出资20万元。

2004年4月14日,国遥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12月16日,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局作出《关于同意补办投资设立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手续的批复》(产字[2004]97号),同意中科院遥感所补办与超图软件及自然人吴秋华共同出资设立国遥有限相关手续。

国遥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中科院遥感所以货币资金(自有资金)2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

相应同意该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

2021年5月1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100Z0084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止,国遥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73,905,910.07元。

2021年5月1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27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止,国遥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3,576.80万元。

2021年5月15日,国遥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将国遥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以国遥有限截至2020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390.59万元中的5,000.00万元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各股东按其持有国遥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份。

2021年5月15日,吴秋华、梁长青、吴治陵、志诚天地、健翔云天等14名股东签署《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通过了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