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办公空间、精品店等商业空间、医疗场所等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具体包括为客户提供工程管理、室内设计、工程施工及机电服务、价值分析及成本估算、设施维修及管理、商业道具制作销售和顾问咨询等服务。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世界500 强跨国公司和时装、化妆品、皮具、珠宝、腕表等国际奢侈品品牌。。
经营范围:各类空间之建筑装饰与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设施管理、维护、配套家具制作等),项目管理咨询,环保咨询。从事家具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公司自1994年进入中国大陆,结合了来自台湾、香港、美国、英国及大陆的建筑及设计专业人士,因应中国大陆经济改革及各式建筑的迅速发展,为这一新兴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康新专长于办公室、商业空间、精品店、金融、医疗及住宅等领域的设计与施工。
其丰富的跨国设计与施工经验,能给每一个项目都带来最先进的建筑技术及施工方法。
为满足中国各地及各类顾客之需要,康新致力于建成为一流的全国性公司。
无论在任何时候、在中国任何地方,康新都能提供优秀的设计及施工品质服务。
康新多样化的背景和跨国经验使得我们的沟通更为顺畅,能提供给客户最直接、最有效的高品质服务。
本公司是以上海康新原股东为发起人,在上海康新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于2010年3月11日经《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康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0】580号)批准。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85,668,561.69元,按照1.0576:1比例折为股本8,100万股(每股人民币面值1.00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股份字【2001】1100号),于2010年6月30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0000400269270(市局)),注册资本人民币8,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