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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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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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倍特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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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CHENGDU BRILLIANT PHARMACEUTICAL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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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苏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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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A20284.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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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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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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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四川方向海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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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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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乔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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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28-80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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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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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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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陈英杰、关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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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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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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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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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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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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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331042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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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苏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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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苏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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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8-80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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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8-80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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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bt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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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ir@bt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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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四路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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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6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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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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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生产医药产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医药产品、日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马来酸麦角新碱(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在有效期内经营);生产盐酸麻黄碱注射液(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文件核定的范围内经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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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中成药和原料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让人人拥有健康,让生命更有活力”的企业使命,以“赢得社会尊重与信赖,成就全球领先药企”为宗旨,坚持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并重战略,对内高度重视研发、重视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线;对外前瞻性地识别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契合之标的,通过外延式并购深化产业布局。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倍特药业旗下已拥有10余家分(子)公司,员工3500余名。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研发理念超前、研发实力强劲、产品管线齐备、生产质量卓越和营销网络健全的创新型医药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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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1995年9月28日,成都倍特实业公司、张国华、陈又敏、陈治川签署《成都倍特制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倍特有限,倍特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成都倍特实业公司出资1,440万元,张国华、陈又敏、陈治川各出资20万元。1995年10月10日,成都市工商局向倍特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28969855-X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9月5日,根据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川市监成)登记内名变核字[2019]96681号),同意核准倍特有限名称变更为“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倍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以倍特有限经审计的126,331.97万元净资产进行折股,将倍特有限整体变更为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4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注册资本为45,000.00万元,净资产折股溢价部分81,331.9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11月12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行人,同意倍特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50号),截至2019年11月12日,发行人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5,000.00万元,均系以其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4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2019年11月18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04205M)。
1、2018年9月,第四次增资2018年8月1日,倍特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33,700万元增加至37,444.444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744.4444万元由方圆慧融、雪浦业沛、泰德嘉华分别认缴1,497.7778万元、1,497.7778万元、748.8888万元。2018年9月20日,成都市工商局向倍特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04205M)。2、2019年1月,第七次股权转让及第五次增资(1)第七次股权转让2018年12月5日,倍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方圆慧融将其持有倍特有限1,497.777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心睿医药,同意雪浦业沛将其持有倍特有限1,497.777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心睿医药,同意泰德嘉华将其持有倍特有限748.888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心睿医药。同日,心睿医药分别与方圆慧融、雪浦业沛、泰德嘉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第五次增资2018年12月5日,倍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1,188.88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744.4444万元由德福投资认缴。2019年1月9日,成都市工商局向倍特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04205M)。3、2019年3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19年2月28日,倍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心睿医药将其持有倍特有限748.888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银川君度,同意心睿医药将其持有倍特有限748.888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共青城尚扬。同日,心睿医药分别与银川君度、共青城尚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3月29日,倍特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4、2019年6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19年6月6日,倍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心睿医药将其持有倍特有限748.8888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四川健康养老,同意四川方向将其持有倍特有限1,688.7444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吴亚伟。同日,心睿医药与四川健康养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四川方向与吴亚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6月27日,倍特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