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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期货 - A22370.SH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终止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XINHU FUTURES CO., LTD
成立日期
1995-10-23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湖期货
股票代码
A22370.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杭州兴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4 %
董秘
李强
董秘电话
021-22155626
所在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斌、严盛辉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10002267X8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1995-10-23
法定代表人
马文胜
董事长
马文胜
企业电话
021-22155626
企业传真
021-22155688
邮编
200070
企业邮箱
xhqh-ir@xhqh.net.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36层、38层3801-5室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综合性大型民营企业集团,2016年末总资产1500亿元。

新湖集团控股2家上市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600208.SH)和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95.SH)。

二十多年来,新湖集团深刻把握中国经济、行业成长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踏实践行、规范自律、开拓创新,形成了适度多元化的战略布局。

公司业务覆盖金融、科技、地产、能源化工和股权投资等多个领域。

公司控股湘财证券、新湖期货,同时是中信银行、温州银行、盛京银行、阳光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主要参股股东,并对大智慧、51信用卡和万得资讯等拥有领先市场份额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公司进行了前瞻性投资和布局,开展全方位合作,致力于打造一体化金融服务生态圈。

公司以“价值地产”为理念,深刻把握大势,前瞻布局未来,合理选择时机,准确定位产品,不断提升品质,创造了“新湖地产”的品牌。

目前在全国30余个城市开发50余个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3000万平方米,综合实力居行业前列。

公司股权投资除涉足新技术、新能源、新制造等实体经济,还广泛投资于新金融、新消费、新服务等新兴领域。

新湖集团控股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SH.600208),市值居浙江省上市公司前列,系“沪深300”、“上证50”指标成分股和MSCI中国A股指数成分股。

发展进程

1995年6月29日,港澳新材、万向集团、航天通信、期货信服、银河股份、建行信托和金威电子共同签署《浙江天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浙天期股字(95)1号),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天地期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港澳新材出资649.40万元,万向集团出资426.70万元,航天通信出资326.40万元,期货信服出资300.00万元,银河股份出资127.50万元,建行信托出资85.00万元,金威电子出资85.00万元。

1995年7月11日,浙江信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天地期货设立实缴注册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验字(95)第11号),验证天地期货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1995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浙江天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期审字[1995]122号),核准天地期货设立。

1995年10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地期货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2267-X)。

1995年11月1日,天地期货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证监管字[1995]第11912208号)。

2020年3月20日,新湖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湖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20年1月31日作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

2020年3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30088号),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新湖有限净资产审计值为763,379,984.63元。

2020年3月2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新湖期货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138号),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新湖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9,557.21万元。

2020年3月26日,新湖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湖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部现有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其在新湖有限的持股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20年4月1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所拥有的经审计截至2020年1月31日新湖有限的净资产763,379,984.63元折成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6,000万元,未折股的部分净资产(除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54,489,268.59元计入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48,890,716.04元仍予以保留。

2020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为“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30631号),确认截至2020年4月25日止,新湖期货已将新湖有限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763,379,984.63元,折成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6,000万元,未折股的部分净资产(除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54,489,268.59元计入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48,890,716.04元仍予以保留。

2020年4月29日,发行人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0002267X8的《营业执照》。

2020年5月7日,公司就本次公司形式及注册资本变更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送了《关于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公司形式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报告》(新期司字[2020]80号)。

2020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换发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No.0000000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