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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股份 - 873403.NQ

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
上市日期
2020-04-02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周振康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Fangdeng Sensor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成立日期
2015-08-24
董事长
周振康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方等股份
股票代码
873403.NQ
上市日期
2020-04-02
大股东
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0 %
董秘
熊美玲(代)
董秘电话
010-61085060
所在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唐红雨;姜学刚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股份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2283552503910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15-08-24
法定代表人
周振康
董事长
周振康
企业电话
010-57076330,010-61085060
企业传真
010-57076225
邮编
101500
企业邮箱
fangdeng@bj-fangd.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5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生产电子仪器仪表、传感器;销售、维修仪器仪表;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在高铁产业大发展的大背景下和动车组传感器面临复杂问题情况下成立。

主要产品有温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加速度(震动)传感器等。

研究所立足为高铁传感器技术研究开发,建立配套完整的检测试验手段,制造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为动车组提供长期可靠的运行保障服务。

研究所现有传感器外壳防护试验室、强度试验室、高、低温疲劳性试验室、电性能试验室,拥有专业检测试验设备60台套,可满足动车组传感器《规范》要求的全部试验.拥有激光焊、激光打标等现代传感器装配生产线一条,可年产5万支以上支传感器。

主要业绩:1、轴端温度传感器、齿轮箱温度传感器通过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装车运用考核,取得了铁路客车零部件技术审查合格通知书。

2、公司于2015年取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公司温度传感器共10种、速度传感器共2种型号产品已通过第三方铁科院型式试验,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发展进程

2015年3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核发“(京密)名称预核(内)字[2015]第005207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申请预先核准名为“北京方等传感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投资人为:周振康、北京康为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公司住所为:北京密云县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5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电子仪器仪表和传感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维修;销售自产产品、通用设备、五金、电子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

2015年8月24日,就上述事项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完成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1022801975225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5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振康;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子仪器仪表、传感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维修;销售自产产品、通用设备、五金、电子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8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1)同意股东周振康将其持有的出资2,995.00万元转让给北京康为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转让方周振康与受让方北京康为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于2016年8月1日正式转让,转让方周振康将其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权2,995.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北京康为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1)实缴注册资本629.00万元的验资2017年5月27日,北京中诺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诺宜华审字(2017)第NS428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自然人股东周振康缴纳的实收资本559.00万元,企业法人股东康为同创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实收资本70.00万元;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629.00万元。

(2)实缴注册资本至1,000.00万元的验资2019年5月6日,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浩清字(2019)第H19Y32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月11日止,公司实收资本1,00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的100.00%,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3)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验资2019年5月31日,兴华会计师出具了[2019]“京会兴验字第13000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04月30日止,股份公司之全体发起人已按股东大会决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10,291,638.65元,其中人民币10,000,000.00元折合股份公司的股本,股份总额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缴纳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由有限公司原股东按照原比例持有,余额人民币291,638.65元作为“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