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汽车灯具的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
经营范围:汽车灯具及零部件、摩托车车灯及零部件、轨道交通车灯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灯具的制造、加工、研发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生产前照灯、后尾灯、前雾灯、后视镜转向灯等系列产品。
公司产品围绕汽车配套业务、售后业务以及个性化改装业务三个方向进行系统开发、生产和销售,通过立足细分市场,将人力、物力、财力准确地投放,从而获取了稳固的市场地位。
2001年04月06日,有限公司取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常名称预核私字[2001]第201043号),核准公司名称为“常州市九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2001年4月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章程。
2001年4月10日,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常中瑞会验(2001)第287号)对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1年4月10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出资100万元。
2001年4月19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成设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公司设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2年5月28日,公司取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确认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九鼎车业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21日,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九鼎车业有限公司”;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02年11月6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8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常审[2016]5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6,069,210.74元。
2016年8月22日,坤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6]37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5月31日,有限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为48,097,500元。
2017年1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苏验[2017]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5月31日止常州九鼎车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36,069,210.7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1,500万元整,资本公积21,069,210.74元。
股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6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九鼎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部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同意将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中的1,500万元折合股本总额为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余部分净资产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到的股东个人所得税,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申请,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备案表》,同意吕纪坤、王雪凤等2名自然人股东,自2017年至2021年,各股东转增股本涉及应交个人所得税分五年缴纳,其中2017至2020每年缴纳0元,2021年12月31日缴纳120万元,完成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