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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炫文化 - 871296.NQ

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4-06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hanghai Fengxuan Culture Media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08-24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文化艺术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风炫文化
股票代码
871296.NQ
上市日期
2017-04-06
大股东
闫华
持股比例
50.88 %
所在行业
文化艺术业
会计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朱靓旻、朱伟涛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666027218Q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07-08-24
法定代表人
闫华
董事长
闫华
企业电话
021-38970339
企业传真
021-38970339
邮编
200021
企业邮箱
chenmengyang@fxwenhua.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22号领展企业天地15楼1510室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图书发行、漫画创作、周边产品销售及海内外版权运营。

经营范围:动漫画的设计、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片,电影发行,演出经纪,知识产权代理,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网页设计制作,电脑动画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文教用品、玩具、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出版物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会议会展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风炫动漫)创立于2007年,在泛动漫IP打造上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于2017年正式挂牌新三板,目前已经发展为一家集动漫创作、动漫衍生产品开发、作者培养、图书策划、发行、影视制作、海内外版权运营于一体的优质文化内容平台。

风炫文化自创立以来,重新定义了改编漫画的故事节奏与画面水准,显著提升了业内漫画单行本品质,现在更以《炫动漫》《萱小说》为基础,开发少年漫、少女漫、锋小说、萱小说、绘本等图书品牌,并通过多层面、多平台、跨领域的合作及精准高效的国际化营销来形成产品集群。

旗下的诸多原创内容品牌得益于风炫文化的发展,正在泛娱乐领域彰显着自身的影响力。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斗罗大陆》40、41、42、43、44、45册单行本,市场反应火爆。

1-39册图书补货速度加快。

2、和腾讯动漫等电子版权分发平台续签合作协议,开发漫画人。

广州骏斯、新浪等新的电子版权分发合作伙伴。

3、《萱小说》在2018年3月正式创刊,发行情况良好。

4、启动《美食供应商》《案发现场》中长篇漫画作品,提高作品创作速度,投放到网络平台,加速IP培育速度5、完善发行渠道建设,到2018年12月底已经覆盖除西藏、港澳台外的其他省份、直辖市、自治区。

覆盖终端网点2-3万家。

6、锋小说系列图书出版发行《武道宗师》1-4、《美食供应商》1-4、《天道图书馆》1。

萱小说系列图书出版发行《情书三旬》《朝忆梨花暮忆雪》《明明就只喜欢你》《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不搭理与不想嫁》《青春篮球》《指尖星辰》《每个人的人生总会燃烧一次》等青春文学小说。

7、报告内,公司营业收入41,218,784.40元;净利润9,943,774.02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和经营计划,加强了营销推广和管理制度建设,扩大了销售区域,增加了销售团队实力,销售业绩和盈利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营业收41,218,784.40,比上年同期增长24.11%;净利润9,943,774.02,比上年同期增长88.19%。

发展进程

上海风炫动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风炫动画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上海风炫动画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股东闫华、邢琦、席滢、徐晗四位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

上海风炫动画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万元,实收资本为10万元。

2007年8月17日,上海中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编号:中金会验字(2007)第01090号),对风炫有限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截至2007年8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0万元。

2007年8月24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2250005741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6月10日,风炫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徐晗将其持有的公司1万元出资额作价1万元转让给闫华;席滢将其持有的公司3万元出资额作价3万元转让给闫华;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闫华与徐晗、席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6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准了此次工商变更,签发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2010年1月12日,风炫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闫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万元出资额作价2.5万元转让给钱炜,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0年1月20日,闫华与钱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准了此次工商变更,签发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2年9月7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验资报告》(编号:中瑞岳华沪验字[2012]第076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2年9月6日止,世明文化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其中,人民币25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计入“实收资本”;975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0月18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22500057417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20日,风炫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5万元,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至500万元;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4年11月24日,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编号:东会验(2014)1727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4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375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2015年2月2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225000574179的《营业执照》。

2016年9月3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编号:众会字(2016)第6005号),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审计值为10,488,242.22元。

2016年9月30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6]54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风炫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75.92万元。

2016年10月5日,风炫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各股东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编号:众会字(2016)第6005号)审定的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10,488,242.22元出资,按1:0.4767比例折合股本5,000,000元,剩余5,488,242.22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元,股份总数为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上海风炫动画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风炫动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上海风炫动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闫华、杨志田、邢琦、钱炜、胡志刚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朱朝辉、吴春薇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朱建玲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66027218Q的《营业执照》。

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名称由“上海风炫动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风炫动漫”变更为股份“风炫文化”,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