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成立于2000年4月,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
科思股份现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和安徽省马鞍山市,其中下属马鞍山工厂——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为按照原料药GMP标准体系建设,并已通过美国FDA现场审计。
多年来,科思股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针,目前已在相关领域具备领先的工艺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品质,拥有众多优质客户资源。
产品主销欧美地区,主要产品均占据了同类产品的较大市场份额。
科思股份始终以“美好、美化人们生活”为使命,坚持“科技创新、敏思笃行”的核心价值观,紧跟市场脉搏不断创新发展,实现可持续经营。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向成为“全球最好的日用化学品原料供应商”的美好愿景不断迈进!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主要从事个人护理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
防晒剂广泛用于防晒膏、霜、乳液等化妆品中,是防晒化妆品的活性成分,主要产品有阿伏苯宗(AVB)、奥克立林(OCT)、对甲氧基肉桂酸异辛酯(OMC)、原膜散酯(HMS)、水杨酸异辛酯(OS)、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辛基三嗪酮(EHT)、二乙氨基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PA)、苯基苯并咪唑磺酸(HS)和二氧化钛等。
同时,公司在防晒剂领域的优势基础上扩充了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吡罗克酮乙醇胺盐(PO)等洗护类原料。
合成香料是通过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香料,公司合成香料产品主要包括铃兰醛(LLY)、合成茴脑(AT)、2-萘乙酮(β-U80)、对甲氧基苯甲醛(PMOB)、对甲基苯乙酮(TAP)、水杨酸苄酯(BS)和水杨酸正己酯(NHS)等,主要在配制成各类香精后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日化用品中。
公司是全球最主要的防晒剂制造商之一,也是国内少数通过美国FDA审核和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EFfCI)认证的个人护理品原料制造商之一。
公司的防晒剂产品已覆盖目前市场上主要防晒剂品类,并持续推出新产品,涵盖了UVA、UVB的所有波段,可为不同需求的下游客户提供其所需的产品。
凭借完整的产品线和严格的品质管理,公司已成为国际防晒剂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较高;公司从事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有20余年,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以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吡罗克酮乙醇胺盐(PO)等为代表的洗护类原料也已初具体系,并将持续扩充品类。
公司产品已进入国际主流市场体系,防晒剂和洗护类原料等化妆品活性成分主要客户包括帝斯曼-芬美意、拜尔斯道夫、宝洁、欧莱雅、默克、强生、联合利华等大型跨国化妆品公司和专用化学品公司;合成香料主要客户包括奇华顿、IFF、德之馨、高砂、曼氏、高露洁等全球知名香料香精公司和口腔护理品公司。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
在销售模式方面,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终端客户,公司主要运用自身的销售体系直接销售;对于地域相对集中但是单一客户需求量较小的客户群,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进行集中销售和服务,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和品质管理驱动企业发展。
经过长期自主开发和积累,形成了从实验室到工业化生产的研发和转化体系,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多项技术成果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经过持续的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和市场开拓,公司主营业务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发展状况分析1、行业概况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广泛应用于化妆品、洗涤用品、口腔护理品等消费领域,得益于以我国为代表的广大新兴市场消费升级和生活健康要求的提高,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的消费量将会持续稳定地增长;同时,随着我国国内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在消费结构升级、审美观念和悦己意识增强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国内化妆品消费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中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再创新高,全渠道交易额突破1.1万亿元,同比增长2.83%,行业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依然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
国货品牌竞争力持续攀升,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至57.37%。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1%,增速不仅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3.7%,也显著高于化妆品行业大盘增速2.83%,表明市场正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市场增长引擎已从“总量扩张”切换为“结构优化”。
2025年11月,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5个维度推出24项改革措施,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从“制妆大国”迈向“制妆强国”的宏伟目标。
新政在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支持化妆品原料技术创新、促进化妆品“银发经济”发展、探索个性化服务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同时通过优化安全评估制度、强化网络经营监管等方式筑牢安全底线。
整体而言,中国化妆品行业正迈向更成熟、更高质量的发展新阶段。
防晒化妆品是近年来全球化妆品工业的发展热点,得益于整个化妆品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防晒化妆品的市场销售额也实现了显著增长。
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日晒危害的认识更加全面,防晒化妆品朝着防护性能更强、防护光谱更广的方向发展,从防晒黑晒伤到抗衰老的基础护肤理念逐步被消费者接受,下游品牌面向婴童、户外运动、术后修复等细分市场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对防晒配方的环保、安全和亲肤易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带动防晒化妆品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此外,同时拥有多种活性成分的复合功效化妆品越发受到消费者欢迎,例如具备防晒功能的美白、保湿等皮肤护理产品和彩妆产品,进一步丰富了防晒化妆品的应用场景。
根据Euromonitor的统计数据,2025年全球防晒产品终端市场规模达180.55亿美元,预计2030年全球防晒终端市场规模达到219.9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03%。
香料香精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食品、日化、烟草、医药、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现代社会人类高质量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食品、日化、制药、烟草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其对香料香精的需求不断增加,香料香精市场规模也处于稳步增长趋势之中。
同时,香料香精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亚洲市场的需求量提升潜力高。
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相继出台支持政策,推动香料香精行业向绿色化、安全化、多样化以及天然化方向发展。
在下游食品多样化、饮食结构升级、嗅觉消费以及颜值经济盛行的环境下,香料香精行业的需求预计仍将维持增长趋势。
2、外部因素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地缘冲突持续升级、能源价格冲击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相互交织,全球经济复苏乏力,2026年世界经济增速预期下调至3.0%;与此同时,全球多数经济体通胀压力明显上升,全球货物贸易额虽在上半年保持增长,但受地缘冲突等因素影响,贸易增长动能有所放缓,整体经济前景承压。
在全球经济增长前景面临挑战的宏观背景下,个人护理品行业整体仍保持了较强的增长韧性。
就防晒剂市场而言,经过持续近两年的行业调整后市场需求开始逐步企稳回升,下游客户去库存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也已基本消化;与此同时终端消费者对于洗护产品功效和个性化的要求不断提升,进一步打开了洗护等个人护理品细分赛道的结构性成长机会。
虽然面临市场竞争增加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但消费者护肤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将与产品应用场景和配方的不断丰富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相关产品的市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
在此过程中,具备完善产品体系、国际化产能布局及稳定供应能力、丰富的配方和应用经验的头部原料厂商,其市场优势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3、公司的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尚未明朗,各类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仍然突出。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公司坚持长期主义,围绕价值创造与客户服务、全球化布局、精细化运营等主线,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行业复苏进程中巩固并扩大头部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
在销售端,公司积极把握防晒剂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的契机,持续深化市场开拓与客户价值挖掘,强化技术营销能力,提升客户粘性与满意度,同时加强洗护类原料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在生产端,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顺利投产,并加快推进产能爬坡与运营优化,通过全球化产能布局有效对冲地缘政治风险与贸易壁垒,增强对国际客户的供应保障能力;在采购端,公司进一步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针对2026年一季度以来部分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已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安全稳定。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在配方与应用研究方面的投入,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和运营管理体系的建设;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提升组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深耕个人护理品原料及解决方案领域,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53.48万元,同比增长23.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8.07万元,同比下降10.4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78%,主要系防晒市场下游客户去库存的影响有所减弱,防晒剂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带动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此外洗护类原料随着前期客户开发和应用推广逐步显现成效,销售规模也实现了一定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0.44%,一方面是报告期内部分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至27.89%,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出货量提升的规模效应,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由于汇率变动导致存在一定的汇兑损失,财务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回升和各项降本增效举措逐步显现成效,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3.50万元,同比增长153.77%。
2000年4月15日,周久京、杨东生签署《南京碟界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设立南京碟界科技有限公司(后于2001年7月9日经核准登记,名称变更为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章程载明:周久京货币及实物出资3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杨东生货币出资2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000年4月20日,南京正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正所验字〔2000〕第076号),截止2000年4月20日,南京碟界收到周久京货币出资14.60万元,杨东生货币出资20.40万元;周久京以化工原料等存货,折合16.02万元出资投入。
双方合计投入51.02万元,按51.00万元注册。
2000年4月20日,公司在南京市江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2012120008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技术开发。
本公司的前身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南京碟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0日。
2016年4月1日,科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科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
2016年4月28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科思有限的整体变更出具了天衡审字〔2016〕0162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科思有限(母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3,813,708.12元。
2016年4月29日,天健兴业出具天兴苏评报字〔2016〕第0043号《评估报告》,经评估科思有限截至2016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547.53万元。
2016年4月29日,科思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科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由科思有限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173,813,708.12元为基准,折合为南京科思工贸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股本。
同日,科思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6年5月18日,科思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16年5月19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6〕0009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5月18日,各股东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16〕01626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173,813,708.12元出资,按1:0.4603比例折合股本8,000.00万元,余额93,813,708.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6年6月22日,科思股份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5721793100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018年4月13日,因期后审计调整事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31日净资产差异的说明》,对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调减135.87万元,调整后公司净资产为172,455,011.92元;并确认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的资本公积产生影响,但不影响公司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不影响该事务所于2016年5月19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6﹞00094号《验资报告》的效力。
2018年4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比例的议案》,确认基于上述调整,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折股比例调整为:以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72,455,011.92元为基数,按1:0.4639的比例折合股本8,000万元,折股后余额92,455,011.92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包括《发起人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应内容应根据本次调整事项一并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