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安全防范工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农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家具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安防监控、IT运维服务。
公司为能源行业、政府、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整套的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业务包括系统集成、安防监控、工程项目、软件开发、数据迁移、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工业智能化等系统方面的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施工、软硬件集成调试及后期维护服务等。
子公司新疆汇能主要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主要市场在乌鲁木齐及南疆地区。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7,512,114.2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693,476.65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获得8项软件著作,并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同时启动了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的申办,引进二名一级机电建造师,二名二级机电建造师,培养22名中级技师人员,为公司后期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在管理方面,不断地管理创新、引进人才、开发系统,优化流程,落实基础管理,实现内部规范与高效运营;在项目管理上,继续深化项目管理机制,巩固和提升项目交付质量。
在业务拓展方面,随着在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维护服务方面的项目已近尾声,公司加强在克拉玛依公安行业维稳项目上投入,2018年2月中标公安局克拉玛依小规模数据分中心硬件配置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5,490,000.00元,为公司2018年业绩达标及公安行业的业务获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运作良好,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行业情况信息技术服务作为软件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云计算、大数据加快应用落地和产业化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领域不断演变出新应用、新模式。
我国信息技术技术服务业仍有望延续稳中趋缓发展态势,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成为重要发展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为产业发展增添新动能,企业创新助推产业升级,开启新兴领域创新的重要模式。
1998年6月8日,独山子石化总厂天利企业(集团)公司高科技开发公司通过《独山子石化总厂天利企业(集团)公司高科技开发公司职工大会关于购买本公司资产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决定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由公司全体职工一次性买断公司现有资产。
独山子石化总厂多经(集团)公司于1998年5月14日就此次改制出具立项审批书;1998年6月24日,新疆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独山子石化总厂多经集团公司的委托,对独山子石化总厂天利企业(集团)公司高科技开发公司正在使用的设备及存货进行评估,并出具新信评字[1998]19号《资产评估报告》,机器设备评估值为50,789.78元,存货为119,641.54元,合计170,431.32元。
1998年8月15日,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多经集团公司向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1998年9月4日,有限公司经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2895937-3,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新疆独山子利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曲广新,住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大庆路39号,经营范围为“主营:视听音响、电器、及配件;计算机、现代办公用品及其配件、耗材;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轻印刷。
兼营:石油化工产品,金属材料,轻工机械,建筑装潢材料,百货”。
2007年4月6日,独山子利丰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李维强、党建分别将其持有的1.5万元出资转让给黄海艳;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曲广新、贺绍宁、张宇晖、谢淼、唐伟冰、张宇鸣、于峰、曲莺华、黄海艳认缴。
2007年6月9日,新疆奎屯方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奎方变验字[2007]021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并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
2008年3月5日,独山子利丰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对2007年《验资报告》中的股东出资情况按照股东实际投入进行调整,曲广新将其持有的2.5万元出资转让给魏新顺,股东谢淼将5万元出资转让给曲广新,黄海艳将3万元出资转让给曲广新。
2008年3月9日,独山子利丰通过了全体股东签字认可的新《章程》,对此次股权变动进行确认。
2008年6月12日,独山子利丰股东会通过决议,将公司名称由原来的“新疆独山子利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利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6日,利丰有限完成了本次名称变更的工商备案。
2011年11月1日,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杨慧敏分别将其持有的10万元出资转让给张林,4.88万元出资转让给张宇晖,9.385万元出资转让给黄海艳,10万元出资转让给张玲,4.88万元出资转让给曲广新;张新春将其持有的10万元出资转让给张晓玲;郭新丽将其持有的5万元出资转让给高娜;焦桂将其持有的5万元出资转让给高娜;魏新顺分别将其持有的10万元出资转让给刘敏红,10万元出资转让给孟永刚;2015年12月1日,利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张宇晖以18.88万元受让谢淼所持利丰有限1.888%的股权,贺绍宁以7.56万元受让谢淼所持利丰有限0.756%的股权,张晓玲以3万元受让谢淼所持利丰有限0.3%的股权。
2015年12月2日,谢淼与张宇晖、贺绍宁、张晓玲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2月20日,利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至1320万元,其中,曲广新新增出资177.515万元,张宇晖新增出资0.585万元,张宇亮新增出资132.6万元,张媛媛新增出资105.3万元,货币出资共计416万元,其中32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股东的增资款。
2016年3月26日,利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6803号)确认,截至2016年3月31日,利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679,671.42元。
同日,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5月31日,申威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XJ0006号)确认,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利丰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933.89万元。
2016年3月26日,利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6803号)确认,截至2016年3月31日,利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679,671.42元。
同日,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6年5月31日,申威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XJ0006号)确认,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利丰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93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