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
经营范围: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产品、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地矿局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打造的,集地质勘查、矿山开采、矿石加工为一体的矿业开发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地质矿产勘查、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等。
目前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20余个控股、参股的子公司。
公司现有矿山6座,选矿厂6个,年开采和处理矿石200余万吨,在建大型矿山1座,中型矿山3座,选矿厂3个,年生产规模400万吨。
2026年上半年,宝地矿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疆“五大战略定位”,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一大战略(资源+资本战略)、四项行动(矿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价值投资、合规管理提升行动)”的总体思路,坚持聚焦铁资源核心主业、统筹多矿种开发,多措并举稳存量、拓增量,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亿元,同比增长2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上升207.44%。
2026年上半年的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一)统筹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夯实长远发展根基1.备战铁矿: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备战铁矿1,000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已先后完成专项评审、设备招标及井下施工筹备等关键节点,并同步强化工期节点管控,有序启动自动化系统升级,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铁精矿498.13万吨(TFe品位65%),将显著提升公司铁精粉总产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疆铁矿采选领域的规模优势与行业地位,有效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
2.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深边部勘查工作,钻探工程有序实施,金多金属矿粉产销量大幅上涨,进一步印证了该矿区在金元素品位方面的资源潜力。
同时,公司加快哈西亚图金铁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系统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显著提升金多金属矿粉的回收利用水平,增强资源综合效益。
3.松湖铁矿: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松湖铁矿20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加快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积极推进智能化矿山系统调试、运行工作。
同时,强化出矿品位管控,提升铁精粉品位,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4.孜洛依北铁矿:报告期内,公司统筹项目建设安排,多措并举推进技改创新与降本增效,通过优化爆破工艺、强化运输管控、深挖修旧利废潜力等措施,有效盘活存量资源,实现提质降耗。
同时,公司攻克高值化铁基材料核心技术,成功产出高纯度超纯铁精粉样品,铁粉还原试验品质显著提升,为公司未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5.诺尔湖铁矿: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诺尔湖铁矿采矿权及深部普查探矿权。
该矿位于新疆和静县境内,资源储量大、品位高,设计开采规模为500万吨/年,距公司下属备战铁矿约60公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铁矿资源储备和铁精粉市场占有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聚焦找矿综合研究,拓展可持续发展空间搭建产学研协同找矿平台,公司牵头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国家深地科技重大专项——西天山铁多金属资源基地深边部找矿增储示范项目,目前已转入常态化全面实施阶段。
统筹开展区域矿产论证与实地踏勘,上半年积极开展实地踏勘调研。
加快自有矿山深部勘查与矿权拓展,持续推进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深边部勘查。
(三)深耕科技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引进推广“四新”技术,赋能一线生产,以技术更新实现降本增效。
天华公司稳步推进智能矿山建设,生产管控中心、选矿自动化、设备预测性维护系统落地投用。
哈西亚图选矿厂已完成金、铁系列全部自动化设备安装及单体设备、仪表调试工作,进入联动试机阶段。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与产业链延伸,备战公司完成高硫矿提纯试验与可研。
葱岭公司提质连选试验产出超纯铁精粉样品并参展上海粉末冶金展会。
哈西亚图完成金铁高效回采的爆破试验、样品采集、采矿方法论证、近地表矿体论证及效益分析。
(四)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巩固安全管理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细化管控举措,从严排查风险、做实安全教育。
通过辨识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分级管控全域覆盖。
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各类安全培训,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整治,召开警示会深挖成因、梳理管理漏洞,规范岗位操作,同步压实生态环保职责,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环保屏障。
(五)强化资本运作能力,优化现代治理效能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葱岭能源87%股权项目,募集配套资金5.6亿元,系新疆近三年、铁矿行业近二十年首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成功案例。
成功收购新疆凯宏66%股权,同步获取1处探矿权、1处采矿权,新增铁矿石资源量2.79亿吨,大幅夯实公司核心资源优势。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归母净利润的50.29%,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序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率100%。
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完善治理、从严信披、细化投服等多维举措,向资本市场传递投资价值,持续塑造规范透明的上市企业形象。
(六)抓实内控合规管理,提升精益运营水平落实法治国企建设要求,健全“风控、内控、合规”三合一管理体系。
推进合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实现合规监管数字化转型,搭建标准化三级六类制度体系、出台制度规范总纲,对制度执行全流程闭环管控,及时修订及新增内控制度。
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规审查,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合规审查,形成经营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点报告,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七)深化改革攻坚突破,充分释放内生动力完成公司“十五五”规划编制,细化明晰未来五年资源增储、产能升级、绿色转型、改革深化等核心发展任务。
持续抓实三项制度改革落地,修订完善董事高管薪酬、经理层任期契约、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等制度。
优化岗位人员配置,通过竞争上岗、推荐考察选拔干部,选调基层优秀员工至公司本部,落实机关基层双向交流,持续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本公司前身为宝地有限,成立于2001年11月14日。
发行人是由宝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30日,宝地有限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将宝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折股后的股本总额60,000.00万元;宝地有限原有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其中宝地投资持有28,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00%,金源矿冶持有13,8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3.00%,润华投资持有12,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00%,海益投资持有6,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0%。
本次整体变更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05606号《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148,648.49万元为基础,按1:0.4036的比例折成股本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88,64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11月12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3]第0831号《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宝地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212,125.60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新财资监管备[2013]14号)备案。
2013年11月26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3]307号《关于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复函》,同意宝地有限整体变更为宝地矿业的方案;同意宝地有限以2013年7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准,折为60,00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剩余88,64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此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年12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3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36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3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3年12月18日,公司在新疆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0000030002517,注册资本为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00.00万元。
2007年4月14日,宝地有限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定将宝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5,8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增资额为4,200.00万元,其中以法定盈余公积增资1,000.00万元,以任意盈余公积增资3,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宝地有限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2007年8月24日,宝地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疆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1001151)。
2021年2月8日、2021年4月28日,转让方股东润华投资与受让方徐思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宝地矿业3.67%股权共2,200.00万股,以7,480.00万元转让给徐思涵,参照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华评报字(2021)第1134号《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按照每股3.40元作为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2021年2月8日,李直杰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2021年4月29日,签订《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李直杰委托徐思涵代其持有宝地矿业95.59万股股份,占宝地矿业股份总数的0.16%。
2021年7月31日,李直杰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约定为确保宝地矿业的股权清晰性,协商一致解除《代持协议》和《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登记在徐思涵名下的宝地矿业95.59万股股份还原至李直杰。
2021年2月8日,赵秋香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2021年4月29日,签订《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赵秋香委托徐思涵代其持有宝地矿业31.76万股股份,占宝地矿业股份总数的0.05%。
2021年7月31日,赵秋香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约定为确保宝地矿业的股权清晰性,协商一致解除《代持协议》和《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登记在徐思涵名下的宝地矿业31.76万股股份还原至赵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