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煤层气勘探开发业务
经营范围:天然气(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对城市供热行业的投资;燃气具、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然气”)成立于2000年3月,2016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总股本42392万股。
二十年来,新天然气在新疆天山南北八个城市长期从事城市天然气输配销售与安装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情况:1.城燃板块:新天然气是一家在新疆地区主营城市天然气输配与销售业务,涵盖民用、商用、车用和工业园区天然气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目前经营区域已覆盖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一镇两乡)、五家渠市、阜康市、库车县、焉耆县、和硕县及博湖县等8个县(市、区),先后投资设立了13家全资及控股公司。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运营管道(包括长输管线和城市主干网管线)长度达1036公里,调配站22座、加气站20座。
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管理用户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2.煤层气板块:新天然气通过对亚美能源的收购,获得优质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和运营资产。
亚美能源潘庄和马必项目煤层气总产量由2016年5.41亿立方米逐年增长,2020年突破10亿立方米,净销量达7.15亿立方米,产量和销量不断达到新高。
2P储量达252.86亿立方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气源保障。
二、产业并购: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2686.HK),总股本33.4亿股。
主要运营资产在山西省沁水盆地潘庄和马必区域从事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具有较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其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居中国各盆地之首。
为实现新天然气能源全产业链化的战略目标,新天然气于2018年8月底通过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的形式筹集26亿元人民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对亚美能源跨境跨省煤层气的收购,持股比例为50.5%,初步实现了全产业链化经营格局。
2021年7月,新天然气继续增持亚美能源股票1.8亿股,增持比例为5.33%,截止目前,持股比例为56.98%。
新天然气通过对亚美能源的收购控股境外上市公司搭建国际资本平台。
A+H股的“双轮格局”,对长期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这不仅符合新天然气“能源全产业链化、高新科技化、国际化、金融化的“四化发展战略”,也符合并满足国家中长期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新天然气收购亚美能源,除了产业链能向上游开采延伸外,同时依托邻近天然气管道以及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管道更好地辐射中原以及全国下游优质客户,实现从区域性向全国性的重大转变。
三、商业模式:基于新天然气多年来在中游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理和下游用户拓展方面积累的经验,并实施了对亚美能源煤层气的收购,未来将实现“上有资源、中有管网、下有客户”的全产业链化经营格局。
未来发展主要是围绕产能和利润这两个方面:一是纵深与横向拓展上游资源储量,优化合作开发模式,加大投资开采力度,加速释放产销能力;二是全力打造“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形成集“产销、输配、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商业模式。
四、发展目标:当前,在国家“双碳”政策的引领下,天然气行业处于能源结构调整、内生性需求巨大、进口替代的战略机遇期。
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的深耕清洁能源行业,励志成为一家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全产业链化发展的清洁能源集团企业,为国家清洁能源的发展贡献鑫泰的力量,同时以良好的业绩及分红回报广大中小股东,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2025年上半年,公司凭借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和资源优势,得益于存量资源的有序开发、增量项目的有序接替,天然气总产量再创新高;得益于管理不断提升、技术持续创新,形成了以低资源成本、高效开发为核心的竞争力;得益于通豫管道的复工复产和河南LNG工厂的恢复运营,构建了更具韧性的销售网络和调峰空间;得益于技术服务业务拓展和前沿科技创新业务推进,在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的同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持。
(一)天然气勘探生产业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并表范围内全口径天然气总产量约12.17亿立方米(含喀什北区块),较去年同期约9.71亿立方米(不含喀什北区块),同比增长约25.33%。
山西潘庄区块:报告期内,潘庄区块继续围绕“提速增效”目标,实施“稳产、增产、提产”三大攻坚行动,落实“老井泄压提产、新井加速排采、低老病废井治理、低能量井负压抽采、推进薄煤层产能释放,拓展开发薄煤层边际资源”等关键措施,充分释放产能,保持高效运营。
2025年上半年,实现煤层气总产量约5.21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5.61亿立方米,同比减少约7.13%。
实现煤层气总销量约4.9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5.45亿立方米,同比减少约8.44%。
实现每立方米煤层气平均销售价格2.11元,较上年同期2.03元,同比增长约3.94%。
山西马必区块:报告期内,马必区块由于北区MB076井区总体开发方案尚未完成审批,开发进度受到影响,导致产量虽增长但未达预期。
马必区块阶梯推进已探明矿区面积内开发方案编制、调整和审批,以及薄煤层、未探明有利区储量报告的编制等,为产能建设接续及产量提升奠定基础。
2025年上半年,实现煤层气总产量约4.8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4.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8.29%。
实现煤层气总销量约4.7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4.0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8.66%。
实现每立方米煤层气平均销售价格2.31元,较上年同期2.35元,同比减少约1.70%。
因上载国家管网整体销售价格下调,2025年上半年,马必区块每立方米煤层气平均销售价格表现低于预期且低于去年同期,但仍是区块周边最高价格,保证了区块整体效益最大化。
新疆喀什北区块:报告期内,喀什北区块全力推进第一指定区阿克莫木气田优化增产方案的审批工作,力争通过优化增产方案提升产能;全力推进第二指定区的勘探工作,已在阿深1圈闭、乌西3圈闭分别部署一口探井,目前进展顺利。
2025年上半年,实现天然气总产量约2.0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2.77亿立方米,同比减少约24.55%。
实现天然气总销量约1.8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2.39亿立方米,同比减少约24.69%。
山西紫金山区块:报告期内,紫金山区块积极推进致密气和中深部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完成煤层气探井钻井多口,煤层气井压裂15层段多口。
完成煤层气储量报告编制的前期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后续煤层气排采试验井及探井动态数据,有序推进煤层气储量报告编制。
同时,因致密气总体开发方案尚未完成审批,勘探阶段仅产出少量致密气。
贵州丹寨区块:报告期内,贵州丹寨区块已纳入《黔东南州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作为“十五五”能源型核心工程全力推进。
公司积极推进丹寨1、丹寨2区块的勘探工作,稳步推进区块开发建设。
完成二维地震处理及解释、成果验收,页岩气选区评价,预探井井位论证等,着手编制钻井方案,为丹寨区块下一步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二)新疆城燃供应业务: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影响,工业用户生产规模普遍收缩,导致工业用气销售量同比下滑,但得益于推价、顺价的进展,整体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地州推价、顺价及价格联动方案落地,预计随着进一步推价、顺价成效的逐步释放,城燃供应业务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
2025年上半年,实现天然气销售量约4.3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约4.40亿立方米,同比减少约0.45%。
(三)山西管道输配业务:报告期内,山西通豫管道已于5月恢复运营,目前各项经营工作开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潘庄、马必区块联络线工程建设也在全力推进中,该管线已经完成90%工程量,预计三季度具备管输条件。
工程建成后,通过连接西一线,将实现沁水盆地气源(含潘庄区块)“互联互通”,增强潘庄、马必区块资源优势互补,开辟“北上南下”更多元的销售通路,有力巩固山西煤层气产销平衡基础,促进销售价格的进一步提升。
(四)河南LNG运营业务:作为衔接通豫管道末端和连接终端市场的LNG工厂,其关键在于实现公司“上有资源、中有管道、下有市场”的天然气能源全产业链战略,有效解决产销平衡、季度调峰问题,为保障客户用气及优化市场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河南LNG工厂通过组织多种气源来提升业务量、降低单位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开展了委托加工、管道气贸易、加气站及LNG贸易等业务。
(五)新疆煤炭资源勘探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于2月18日正式取得探矿权证,5月12日完成了二维地震成果验收,5月15日完成了详查报告初稿的编写。
同时,得益于勘探工作的迅速开展,详查进度超常规推进,公司及时抓住修编时机,在地方政府初评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初评,为三塘湖及时进入“十四五”总规修编内,进而未来列入“十五五”地方煤矿开发时序奠定了基础。
目前,根据三塘湖工作计划及推进情况,预计10月底完成勘探报告编制,11月底获取勘探报告备案证明,为下一步煤炭资源开发及煤基产业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六)科技创新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30)》,依托深部煤制气技术(UCG)推进甘肃庆阳地区煤炭资源清洁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已设立产业化先导示范区,煤田详查和三维地震工作顺利启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资源配置及立项审批流程加快推进中,旨在生产低成本燃料气与原料混合气,更好的支撑地方能源项目大发展,同时为公司新疆哈密地区三塘湖区块深部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提供坚实技术支持。
(七)技术服务拓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地方国有煤矿企业达成合作,以总承包模式承接其瓦斯综合治理项目,标志着公司在煤矿瓦斯治理领域实现业务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与地方省属国有企业就煤层气参数井科研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该项目旨在通过实施参数井,为区域煤层气资源开发获取关键数据支撑。
公司将依托现有项目形成的技术积累和行业资源,密切跟踪政策导向和市场机遇,积极推动瓦斯治理等新兴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
2002年5月10日,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米泉鑫泰商务、乌市鑫泰信息召开股东会,决定共同出资4,140万元设立鑫泰有限。
其中,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以天然气管网等实物资产出资,米泉鑫泰商务、乌市鑫泰信息以货币现金出资。
2002年3月1日,新疆志远出具《评估报告》(编号:新志远评报字[2002]第31号),以2002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拟投入鑫泰有限的天然气管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分别为1,681.59万元、1,238.89万元、1,259.22万元。
新疆志远于2002年5月17日出具了新志远验字[2002]18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2年5月17日,米泉鑫泰商务及乌市鑫泰信息已分别足额缴纳货币出资,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尚未办理与出资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其承诺在鑫泰有限成立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上述三家公司后续并未办理与出资相关的资产移交手续,该出资未到位事项于2007年得到纠正。
就发行人设立时实物出资未到位及后续补足出资情况,详见本节本部分之“4、2007年5月明再远以明再富代其持有的乌市公司、米泉公司、博湖公司股权补足出资”。
2002年6月13日,鑫泰有限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00002300954的营业执照。
2012年12月31日,鑫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以鑫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3308号《审计报告》,以鑫泰有限截至201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29,094.65万元,按照1:0.41244的比例折为股本12,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第4007号《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鑫泰有限截至2012年11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6,349.67万元。
2013年1月6日,中瑞岳华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0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2013年1月10日,鑫泰天然气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改制相关事项。
2013年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50000050000880的营业执照,鑫泰天然气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企业性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龚池华 | 2024-06-27 | 90000 | 16.39 元 | 90000 | 董事 |
| 陈建新 | 2024-06-27 | 80000 | 16.39 元 | 998337 | 董事 |
| 王冰 | 2024-06-27 | 60000 | 16.39 元 | 60000 | 董事 |
| 杜强 | 2024-06-27 | 50000 | 16.39 元 | 50000 | 董事 |
| 李军 | 2024-06-27 | 60000 | 16.39 元 | 60000 | 董事 |
| 张蜀 | 2024-06-27 | 100000 | 16.39 元 | 100000 | 董事 |
| 张舰兵 | 2024-06-27 | 90000 | 16.39 元 | 90000 | 董事 |
| 张新龙 | 2024-06-27 | 60000 | 16.39 元 | 60000 | 董事 |
| 卫江涛 | 2024-06-27 | 60000 | 16.39 元 | 60000 | 董事 |
| 刘东 | 2024-06-27 | 60000 | 16.39 元 | 60000 | 董事 |
| 严丹华 | 2024-06-27 | 90000 | 16.39 元 | 900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