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致力于成为为先进装备制造业提供配套解决方案的制造服务商,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设备、医疗设备、高端工业机械装备、环保和新能源设备制造等行业专用机械设备数控钣金结构件及其装配集成装置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泰科技”)成立于2003年,位于新北区富强路1号,于2016年11月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39874。
伟泰科技是一家拥有数控钣金加工技术与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众多客户提供机械配套解决方案。
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高端工业机械装备、环保和新能源设备制造等行业机械设备数控钣金结构件及其装配集成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伟泰科技目前拥有专利145件,已授权发明专利8件;软件著作权7件;标准认证证书19项;注册商标32件,其中“伟泰”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知名商标。
2018年度夯实主营业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公司产品及服务,加强市场销售和客户维护服务能力,深化公司运营和管理,开拓业务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568,992.0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713,669.69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62%。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1,841,744.0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7%;资产负债率63.00%,比去年同期下降0.94%。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为35,007,157.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3.30%。
1.行业基本情况及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
2.行业发展情况(1)钣金加工行业分为三类细分行业,分别具有大批量少品种、小批量多品种、及小批量少品种的行业特点。
第一类大批量少品种的行业特点对应大批量标准钣金结构件的生产销售,生产经营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销售规模大但毛利率偏低。
第二类小批量多品种的行业特点对应品类繁、批次多、但每批量规模相对较小的定制钣金结构件的生产销售,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技术含量较高,产品毛利率较高。
第三类小批量少品种的行业特点对应品类与批量都较少的非标准钣金结构件的生产销售,受限于每批量规模较小且品类较少导致批次较少,虽然产品毛利率较高,但总规模较小。
公司属于小批量多品种的行业。
(2)数控钣金行业的下游客户,包括轨道交通、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对数控钣金生产加工产品的需求。
下游客户的发展不仅速度较快、规模较大,且因为客户分散在不同的行业中,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不会对单一行业的客户产生较大依赖。
2003年2月27日,伟泰电子取得常州工商局发布的(xq0007)名称预核[2003]第0227010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申请的“常州市伟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州工商局核准通过。
2003年3月12日,常州正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常正则会验(2003)第30号),验证截至2003年3月12日止,伟泰电子己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
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其中,股东冯建军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齐淑琴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季介夫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宋朝华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吴洁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003年3月28日,伟泰电子依法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常州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40721023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8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对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致同专字(2015)第310F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8,219,174.67元。
2015年11月20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谊评报字[2015]11164号《评估报告》,确认伟泰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资产评估值为32,244.4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9,023.93万元。
2015年11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对有限公司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等相关事宜作出决议,同意按1:0.3835的折股比例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净资产人民币48,219,174.67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2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有限公司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78,219,174.67元人民币净资产折股3,000万股,每股1元,股本为3,000万元。
各股东以各自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作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叱例。
2015年12月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310FB0040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5年11月21日止,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伟泰有限出资额对应的权益,按1:0.3835比例折合为公司股份,公司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剩余48,219,174.6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8日,伟泰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对公司以伟泰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整体折股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决议,并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5年12月23日,伟泰科技取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7473425196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