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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远中汇 - Q162049.NQ

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Hengyuan Zhonghui Color Printing & Packing Co.,Ltd.
成立日期
2002-07-15
注册地
新疆
所在行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恒远中汇
股票代码
Q162049.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张谋军
持股比例
59.25 %
董秘
王俊辉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殷宪锋、何振娜
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650100738390260U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新疆
成立日期
2002-07-15
法定代表人
张谋军
董事长
张谋军
企业电话
0991-3666967
企业传真
邮编
企业邮箱
xjhyzh@126.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食品、乳业、林果等行业纸包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出版物印刷。。

经营范围:承接全国范围内出版物、包装装潢(商标标识制版)印刷(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瓦楞纸箱、纸板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文化用品、机械设备、橡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张及纸制品的销售;印刷设备与印刷技术的研究开发;环保技术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恒远彩印有限公司与广州中汇实业公司共同投资三千万元建立的大型高档纸品彩色印刷包装企业,是全疆首家引进全新海德堡cd102四色印刷机的民营企业。

于2002年7月正式投产,目前拥有4000多平方米的生产厂房,设计、制版、印刷和后工序都采用先进配套的流水线生产作业。

发展进程

2002年5月8日,广州恒远、广州中汇、乌鲁木齐中汇包装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

章程约定:由广州恒远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广州中汇实业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乌鲁木齐中汇包装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于公司设立时缴纳。

有限公司设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

2002年5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侯焕昌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选举张谋军为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经由新疆公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2年7月5日出具了“新公会验字[2002]377号”《验资报告》。

2002年7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核发了注册号为65000018901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侯焕昌;住所为乌市河南东路20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印刷品的印刷及彩色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除外)。

2016年2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了编号为“(新)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051078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将有限公司的名称由“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

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万元,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之净资产人民币34,179,803.40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6]001865号《审计报告》)为依据,折合股本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差额19,179,803.40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2月7日,张谋军、吴刚、润疆(上海)、仁疆(上海)共4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并确定了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期限等重大事项。

2016年3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广为恒远中汇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3月2日,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等事项。

2016年3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6年3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股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179《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