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提供货运代理等综合物流服务。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仓储代理服务;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业务;供应链服务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技术服务;会展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是国家交通部审批的无船承运人(MOC-NOVCCNO:05105),是一家专业从事货物仓储、干支线运输、区域配送、动产质押、供应链融资和保税库业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公司以“丰沃共享,厚德载物”的全新理念竭诚为客户服务,立志做中国最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我们的优势有:全方位的物流服务:沃美国际物流公司依托沃德集团的散杂货船队、罐式集装箱设备、车队、货站和仓库为载体,实现了以综合物流为主,集海、陆、空货运、化工物流、项目物流、国内水路集装箱运输、仓储码头服务、船务代理、供应链方案解决及无船承运人业务为一体的多元化服务的体系。
公司提供国内至世界各地的海、空运进出口整柜及拼箱服务,包括订舱、配载、保险仓储、堆场、拼箱、拆箱、集运、配送、以及项目物流的策划与实施。
公司拥有完善的信息化办公网络和适合公司特点的生产调度作业指挥及客户查询信息系统,同时依托集团下属的航运,储运,贸易,船代公司的业务合作,经过自身多年耕耘,我们提供高效便捷的完整物流链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长期支持,使得公司在海西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把运输作为研究的核心,针对客户的产品性质、运输距离、搬运要求、市场因素等进行反复的研究和第一线操作,并且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最佳运输路线、最适合的运输方式,实行标准化操作和流程管理。
以使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换取最高的回报。
(一)经营计划2018年,公司继续强化综合业务能力、调整业务方向、扩展新的业务模式、积极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控制业务成本等途径应对持续的经济低潮及激烈的市场竞争。
在稳固老客户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市场,增强进口贸易综合物流服务、国内贸易综合物流服务、海铁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以改善出口贸易综合物流服务的单一性及利润低的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东旭集团下属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全方位综合物流合作协议,就旭福光电科技G8.5玻璃基板生产线特种设备及后续成品玻璃进出口贸易提供特种运输方案及其它综合性物流服务。
该企业在其所属光电行业中属于领先地位,通过不断磨合、积累、总结,公司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得到客户认可;福建省长乐市是中国纺织基地,2018年我司加强对福建省长乐市纺织业客户的开发和拓展并逐渐培养了稳定的客户群。
未来,我司将继续努力为该基地的客户提供合理、优质、长效的综合物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34,330,334.37元,较上年末下降12.01%。
负债总计17,252,193.97元,较上年末下降24.3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078,140.40元,比上年末增加5.4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541,647.61元,上年同期为-220,156.02元,较上年下降1962.92%。
2、报告期内经营成果:(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97,312,475.74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208,457,102.00元,同比下降5.35%;(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成本186,568,487.57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成本197,854,577.96元,同比下降5.70%。
毛利润10,743,988.17元,毛利率为5.45%,较上年同期毛利率5.09%,增长0.36%;(3)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为9,485,355.05元,较上年同期期间费用9,400,824.53元,同比增加0.90%。
其中:销售费用2,519,889.79元,较上年同期销售费用2,635,869.92元减少4.40%。
管理费用7,131,829.10元,较上年同期管理费用6,339,893.48元,增加12.49%。
财务费用-166,363.84元,较上年同期425,061.13元减少139.14%;(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6,147.39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811,733.93元,同比增加7.94%。
(二)行业情况综合物流行业是一个与贸易流通密切相关的行业。
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推进物流行业发展,相关制度及营运环境日趋规范。
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物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物流业已逐渐发展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综合市场前景相较乐观。
目前,我国物流运行呈现“总体平稳、市场细分、结构优化”的特点,物流需求规模增平稳发展,物流市场需求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加,物流方向朝多式联运、物流园区综合运营、制造业物流、供应链管理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标准化、物流信息化工程等多方位延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业务网络布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模式、不断加强特种化作业实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物流服务的深度和宽度、对产业链进行纵向整合,以有效控制公司管理费用,提高公司综合实力。
沃美有限由杨松、张菁于2006年2月21日出资设立。
设立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其中,杨松以货币出资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张菁以货币出资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06年2月20日,杨松和张菁分别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各自的人民币250.00万元出资款。
2006年2月20日,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出具了编号为150120060007的《入资资金凭证》,福建同人大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同人大有[2006]验字第017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6年2月20日止,沃美有限已收到股东杨松和张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6年2月21日,福州市工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501001001447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11月5日,沃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
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300万元分别由杨松和张菁各以货币150万出资。
2010年11月11日,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闽立信会师(2010)验字第18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年11月10日止,沃美有限已收到股东杨松和张菁共同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整,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2016年1月12日,沃美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沃美综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审字(2016)第351ZB0010号”《审计报告》,审定沃美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1580.31万元。
2016年1月26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2016]FZ0005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沃美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625.52万元。
2016年1月25日,沃美有限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福建沃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6年1月2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1ZB001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筹)全体发起人以沃美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580.31万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1,500.00万元折合为公司(筹)的股本,股本总额共计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6年1月29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1580.31万元中的1,500.00万元折为公司股本1,500.00万股,余额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为1,50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同日,股份公司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6年3月3日,股份公司取得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91350100784524928H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