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井下工具、金刚石钻头的研发、制造、销售,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及机械标准件加工服务。。
经营范围:井下工具、钻头的设计、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维修及租赁;化工产品销售;金属制品加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井下工具、金刚石钻头的研发、制造、销售,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及机械标准件加工服务。
主要产品为金刚石钻头。
2014年11月,公司自主研发的钻井提速工具在b9830井第一次应用成功,标志着我公司业务从单纯的PDC生产和服务商向PDC钻头和钻井提速工具制造和服务商的转型。
公司目前建立了研发中心,健全了相应的新产品研发体系。
在质量管理方面,引进 了国际化的质量管理系统,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执行GB/T19001-2008 、GB/T24001、GB/T28001国标及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低迷,油气勘探开发支出的缩减,油田服务行业受影响很大。
在此大的行业环境下,公司凭着持续研发新产品和改进原有产品及丰富的现场技术服务经验,开拓了一些新区域的井位,但从报表数据上看业绩有所下滑,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业务收入328.03万元,较上年同期446.22万元,下降26.49%;实现毛利32.85%,较上年同期毛利35.89%略降了3.04%;实现净利润-42.47万元,较上年同期-133.83万元,上升了68.27%。
业务收入下降是因为上半年各井位的钻井周期较去年同期有所延长,截止到本报告期末经客户签字确认进度的工作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因而收入也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
毛利率的下降是因为客户招标时要求在去年相同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利润空间在缩小,同时原材料的价格有所上升。
净利润的上升主要是因为2016年设立股份公司的筹划费用和新三板挂牌聘请中介机构费用较大,造成管理费用较大,而2017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大大减少。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18万元,较上年同期-919.17万元,增长77.3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回收应收款项的力度,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3700万元,总资产5318.22万元,净资产4016.82万元,资产负债率23.79%。
本期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9元。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团队稳定,自3月份开工生产以来,生产任务饱和。
研发中心持续有PDC钻头和提速工具类的新产品推出,建设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新疆PDC钻头和提速钻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完成计划进度的60%以上,并已通过克拉玛依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了1项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成本结构、收入模式较上年度没有明显变化。
公司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
由于新疆地区冬季气温较低,冬季原油的开采存在较大难度,因此,每年的11月到次年3月期间,业务基本进入冬休期,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工作量相对较小;4月至10月为作业旺季,工作量基本饱和。
因此,公司产品和技术服务收入主要在下半年确认。
2009年3月12日,克拉玛依市工商局做出(克工商内字)名称预核内[2009]第00930号,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克拉玛依瑞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3月12日,新疆天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天会验字(2009)05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3月12日,已收到股东尹素琴、黄勇的出资,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其中,尹素琴以货币缴付25.00万元人民币,黄勇以货币缴付25.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3月12日,股东尹素琴、黄勇签署了瑞驰科技公司章程。
2009年3月16日,克拉玛依市工商局向瑞驰科技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3年3月20日,新锋锐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新增资本由股东曾卫林、邬江各出资15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的部分。
2013年3月20日,新疆博闻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新博验字[2013]02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3月19日,新锋锐有限已收到曾卫林、邬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
2012年3月20日,克拉玛依市工商局向新锋锐有限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17日,新锋锐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有限公司名称由“克拉玛依市新锋锐金刚石钻头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新锋锐石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状况分别进行审计、评估。
2016年2月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0201001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总资产57,973,490.45元,总负债14,473,545.67元,净资产43,499,944.78元。
2016年2月3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27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锋锐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388.11万元。
2016年2月3日,新锋锐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具体方案,即: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人民币43,499,944.78元,按照1.17:1的比例折合3,7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余人民币6,499,944.78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16年2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2月19日,新锋锐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3,700.00万元人民币,以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3,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2016年2月1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3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股东的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6年3月9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200686450849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