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节能门窗的生产、销售、安装,新风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研发、销售;电子机械及器材、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智能节能门窗、阳光房、纱窗、铝合金、塑钢、实木、金属、电动门窗的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气凝胶材料、纳米多孔材料、防腐隔热涂料及相关节能、环保材料的销售;节能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硬件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绿色节能门窗的公司。
公司的经营范围:铝合金、塑钢、实木、金属、玻璃、电动门窗的加工、销售及安装;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一)经营计划2018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经济增速换挡的新常态下,公司不断优化营销渠道,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工作计划。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2,285.65元,净利润为-4,580,650.57元。
1经营管理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整合公司研发人事财务采购等职能机构,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缩短管理链条,设计更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
针对房地产业持续下滑,门窗行业价格竞争激烈,工程垫资风险不断增大,且还有进一步下降趋势等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经营质量与品牌”的原则承揽业务,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通过风险转移风险分担等方式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2市场拓展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乏力的情况下,公司及时调整产品销售及市场拓展策略,在巩固现有房地产客户资源的同时,开发重心逐步向公共建筑商业金融客户工业客户以及物业社区转型,在全国发展事业合伙人,将新产品推广全国市场,保持了公司的稳定运作并完成了初步的过渡期。
3精益生产严控品质。
公司在以质量为核心的目标引领下,通过材料工艺方面的技术创新与改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科技含量,使产品更贴合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创新品质保障体系,多策并举确保产品品质,继续深入开展创新活动,激励引导全体员工创新研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效率。
信息化技术在门窗行业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生产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诸多环节中使用了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二维码技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
5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用工招聘人员培训出勤管理薪资管理绩效管理奖金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员工的招聘培训激励与约束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人才良性竞争机制公正合理的人才使用和激励制度,不断为公司各部门输送合格员工和引进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行业情况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创下历史低位水平,房屋新开工面积也一路下滑,房地产市场发展到自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结构调整阶段。
与居民自住房需求相比,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消费者追求对生活品质居住条件的改善,产生了购房者从“居住需求”转向了“舒适需求”的现象,是一种经济状况上升之后对生活品质的提升方式。
改善型住房需求群体多为二次置业甚至多次置业者,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其置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对于房屋选用的窗型配置质量及价格接受程度也相对较高。
节能门窗产品能较好地满足消费者对改善性住房的配套需求。
对于改善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商而言,使用高品质的节能门窗可提升房屋品质和项目品牌形象,是其开发销售改善性住房项目时花钱少见效快的主要措施之一。
综上,未来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发展将推动节能门窗需求的释放。
2008年4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设立“宁夏天基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并选举李伟雄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李立新为监事。
2008年4月15日,李立新、李伟雄签署了《宁夏天基伟业工贸有限公司章程》。
2008年4月16日,宁夏宏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宏源验字[2008]23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4月16日,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4月17日,贺兰工商局核发(宁)登记内名预核字[2008]第0010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李伟雄、李立新共同出资的企业名称为“宁夏天基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7日,有限公司经贺兰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取得了注册号为6401220000000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的记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宁夏天基伟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德翔东路2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伟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塑、实木、金属科技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幕墙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橡胶制品、防护栏、水暖配件及器材、玻璃、家用电器、灯具、建筑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装饰材料、建材的销售(以上项目设计审批的凭资质证经营);经营期限为200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
2009年3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同意将住所地变更为“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人和路”。
2009年3月24日,永宁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并为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聘请中兴华会所、经纬东元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和评估,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授权执行董事贾贵龙成立“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办理整体变更相关事宜,包括制订股份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方案、起草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等须提交公司创立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
2015年11月24日,银川行政审批局核发(银)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104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3日,中兴华会计出具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5-128号《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0,263,003.84元。
2015年11月25日,公司(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欣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1月27日,经纬东元出具京经评报字(2015)第109号《评估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2,038.31万元。
2015年11月30日,有限公司股东李立新、宁夏天幕工贸有限公司、宁夏天智企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订了《共同设立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协议书》。
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选举李立新、芦晓军、陈基升、张春梅、贾贵龙为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黄回莉、孙定坤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欣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立新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李立新为总经理,聘任芦晓军为副总经理,聘任张春梅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黄回莉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4日,中兴华会计出具中兴华验字[2015]第BJ05-05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0,263,003.8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份总数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20,000,000元,余下未折股的263,003.84元计入资本公积,由股份公司(筹)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2015年12月4日,银川行政审批局核准股份公司成立并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名称为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德胜东路德惠街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立新;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塑钢、实木、金属、玻璃、电动门窗的加工、销售及安装;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