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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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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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维尔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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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王小宁,赵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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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250052.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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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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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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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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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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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赵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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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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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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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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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李变利、褚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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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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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向阳路石嘴山高新区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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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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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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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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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075082880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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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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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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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52-26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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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952-26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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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nxwea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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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office@nxwea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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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高端装备制造所需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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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增材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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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为2004年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位于宁夏石嘴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1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占地面积142800平方米,现有员工300余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5人,拥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目前主导产品有矿山机械铸件、高压输变电铸件、汽车铸件以及工业自动化铸件等。具有树脂砂、脂硬化水玻璃砂、低压铸造、重力铸造、高压铸造、消失模、精密组芯等工艺技术手段,部分产品的工艺质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目前公司年生产能力25000吨,可生产各类铝合金、碳钢、中低合金钢、高锰钢、贝氏体铸钢、灰铸铁、球墨铸铁铸件,配备有以数控加工中心为主体的精密机械加工。铸件单重范围:2kg-5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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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维尔有限”)。2004年1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第(2004)000003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宁夏维尔铸造有限公司”名称。2004年1月12日,赵爱仙、王小宁二人签署《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维尔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赵爱仙以实物资产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00%;王小宁以实物资产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00%。2004年1月7日,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宁正信评发(2004)00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1月7日,赵爱仙、王小宁拟投入维尔有限的实物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评估值合计为104.68万元。2004年1月12日,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宁正信验发[2004]008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1月12日止,维尔有限已收到赵爱仙、王小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赵爱仙缴纳人民币55.00万元,王小宁缴纳人民币45.00万元,各股东均以实物资产出资,合计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2004年1月13日,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维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64020022011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系维尔有限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2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和信审字(2024)第000606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维尔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01,012,327.81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账面净资产为199,053,793.30元。2024年11月22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中铭评报字[2024]第16171号的《宁夏维尔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拟企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可出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维尔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48,147.95元。2024年11月23日,维尔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维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经审定的截至2024年10月31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199,053,793.30元为基础,折合注册资本6,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维尔有限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方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8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和信验字(2024)第000041号《验资报告》,对前述整体变更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审验。2024年12月10日,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200750828800U的《营业执照》。
2009年1月9日,维尔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其中:货币增资300.00万元,王小宁出资140.00万元,赵爱仙出资160.00万元;实物增资600.00万元整,王小宁增资325.00万元,赵爱仙增资275.00万元。2009年1月9日,宁夏瑞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宁瑞联评报字[2009]第00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月9日,王小宁、赵爱仙拟投入维尔有限的实物资产(附属设施及设备)评估值合计为8,519,628.00元。2009年1月9日,宁夏五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宁五岳验[2009]011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1月9日止,维尔有限已收到王小宁、赵爱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00.00万元,其中:王小宁、赵爱仙合计货币出资300.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600.00万元。2009年1月23日,维尔有限在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4年9月25日,维尔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王小宁将其持有的维尔有限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以2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淦玮(系王小宁、赵爱仙之子);股东赵爱仙将其持有的维尔有限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以200.0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馥炜(系王小宁、赵爱仙之女)。同日,王小宁与王淦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维尔有限5%股权转让给王淦玮;赵爱仙与王馥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维尔有限5%股权转让给王馥炜。2024年10月22日,维尔有限在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