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LED室内商业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照明产品、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从事光电子领域、家居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2004年,近20年来专注LED照明灯具,并于2015年登陆新三板,股票代码:836941。
公司位于毗临上海的昆山市国家级光电产业园,占地40亩、建筑面积40000㎡,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
宜美照明拥有百余位资深设计师和工程师,企业通过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获得ETL、DLC、GS、CE、CB、Erp、CCC等多项认证,并符合RoHS标准。
凭借领先的设计和优良的品质,宜美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大洋洲的数十个国家,并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如今,宜美照明秉承“健康照明”理念,继续深入国内市场,为家居、商用和教育照明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优化现有产品系列,提升竞争力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注LED室内商业照明领域的企业。
更加专注于LED面板灯、LED筒灯、LED吸顶灯等产品。
通过公司的专注与持续投入,目前已将LED面板灯、塑包铝筒灯等打造成了公司的优势产品。
公司将凭借专业的研发、制造团队,使公司的专业照明产品在不断的产品技术创新中发展,提升公司在LED面板灯和LED筒灯领域的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将继续显现,以支撑公司在未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和市场领先的地位。
2、市场开发,持续开拓中高端市场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境外有实力的经销商经销的模式。
公司将继续通过参加国内外的照明产品展会等平台,展示公司产品,以优质的产品品质、市场化的产品定价、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赢得海外大经销商客户的青睐。
3、以企业文化为纽带,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随着员工队伍逐渐扩大。
,而公司的原生文化与通过并购吸纳进入的外来文化之间需要融合,方能吐旧纳新,形成生机勃勃、积极向上的新文化。
2018年遵循“共创锂想,引领世界变化”的企业文化愿景,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凝聚力,并以此为切入点建立起人才吸引、团队建设的机制。
4、强化研发技术创新,推进精细化管理公司持续推动产品技术研发能力的建设,强化在新产品、前瞻性新技术方面的优势地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理清研发组织架构、团队建设,并力争引入更具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才;在研究方向上,寻求提高产品标准化程度的同时,增强产品适应性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强质量数据的分析及跟踪,加强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进产品质量精细化管理。
5、把握市场机会,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将保持并进一步巩固在LED商业照明行业的市场地位作为目标,在保证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充分把握市场机会以保障盈利水平。
宜美有限系由焦向辉、芮莉敏、孙远刚、王云、孙镇宁、胡静和史卓奇等七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住所地为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新吴街22号,法定代表人为焦向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光电子产品、照明产品、家居产品的销售及安装服务;从事光电子领域、家居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期限为20年。
2011年12月23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05830606mc)名称预核登记[2011]第12230031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昆山宜美照明有限公司”名称。
2011年12月26日,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信会内验字[2011]第215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6日,公司已收到焦向辉、芮莉敏、孙远刚、王云、孙镇宁、胡静和史卓奇缴纳的首期出资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12月27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830023)公司[2011]第12280001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20日,宜美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宜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5]A105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的净资产为61,056,997.93元。
2015年9月28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2047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3,631,154.19元。
2015年9月29日,宜美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以宜美有限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1,056,997.93元为基础整体变更,按照1:0.9827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6,000万元为注册资本出资,其余1,056,997.93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宜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订《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10月21日,宜美科技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同日,公证天业出具苏公W[2012]第B1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0月21日,宜美科技已将截止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1,056,997.93元折合股份6,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其中人民币6,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其余1,056,997.93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24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核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58842960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