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新华物流
- 企业英文名: XINHUA LOGISTICS CO.LID
- 实际控制人: 闫兴华
- 上市代码: 835169.NQ
- 注册资本: 14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2-28
- 大股东: 闫兴华
- 持股比例: 69.375%
- 董秘: 吴文渊
- 董秘电话: 17395155758
-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王春仁、王俊萍
- 律师事务所: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银川公铁港联检大楼一楼301室
- 注册地: 宁夏
- 成立日期: 2004-07-02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763203439G
- 法定代表人: 闫兴华
- 董事长: 闫兴华
- 电话: 0951-8305398,17395155758
- 传真: 0951-8305398
- 企业官网: www.xinhuawuliugroup.com
- 企业邮箱: 2825873950@qq.com
- 办公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富平路西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办公楼
- 邮编: 750000
-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销售代理,港口理货;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国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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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于2004年7月。
是国家2A级物流企业。
公司现有员工近 百余人,自有车辆20辆,加盟车辆200余辆,仓库面积2万平方米,吞吐能力 100万吨。
并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近 1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合作网络公司,与国内外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新华物流凭着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营网络、科学的资源整合、先进的管理技术,可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为本、服务领先” 的经营理念,重品牌、讲诚信。
凭借一流水准的运作体系和持续完善的服务网络,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快速、专业的精准物流服务。
公司努力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物流服务,并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有效地利用物流设施和网络资源,在专业团队的管理下实行标准化运作。
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提供差异化的,高效率的和高性价比的物流服务。
公司是集物流配送、汽车运输、仓储、城际配送于一体,跨区域、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具有供应链管理能力的综合性物流公司 。
汽运业务方面:我公司以西北、华北为主干线,全面开拓全国各地的整车、零担业务。
做到天天发车、准点发车、准点到达、保证低价、全程高速,安全、快速、送货及时。
速递业务方面:经过数年来的市场开发和网络建设,现已成为宁夏地区极具影响力的速递品牌。
到目前为止,客户量已超过5000多家,每天处理快件100多票,网络服务人员十几人。
配送业务方面:负责公司宁夏自治区内物流配送业务,现覆盖整个西北地区以及宁夏周边城市,我们不断完善管理,加强技术的更新,努力提高员工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运用能力,因此我们的业务量蒸蒸日上,并呈节节攀升的发展势头,已跃居为西北地区最成功的物流配送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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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2018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顺应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在主营业务稳健持续发展的同时,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定位为打造城市配市网络,短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区域性城市配送领先企业,创新性的提出“仓配一体化”的城市配送发展模式,拓展冷链物流运输业务,得到行业的认可与好评。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运输区域网络布局,基本形成在西北、华北、华中区域的运输网络,相应人员设施配备都已配备到位,为公司2019年网络布局提供保障。
本期开始大幅增加自有车运输业务,同时不断开拓新客户,并且与一些优质的大型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寻求可以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业务,减少行业波动对于公司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服务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以信息化服务为核心,重点打造物联网协同发展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货物配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37,823.64元,同比下降了46.08%;营业利润1,480,648.26元,同比下降55.27%;净利润为1,297,242.68元,同比下降41.8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元,资产总额为21,287,554.39元,资产总额下降14.32%;净资产为6,197,293.65元,净资产增长率为26.47%。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下滑,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部分合作的生产型企业产能受限,加之公司考虑到资金安全等因素,收缩了部分运输业务,导致年度营业额度一定程度的下滑。
外加年度内由于油料价格及人员成本的持续上涨,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预期目标。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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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日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闫兴华以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50%),闫付以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30%),王立东以货币资金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20%)的决议;选举闫兴华为公司执行董事,王立东、何正忠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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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9日
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宁天华评报字(2004)036号《闫兴华先生、闫付先生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其中闫付先生所拥有车辆(宁C-83159解放牌大型货车)评估值为102,631元、闫兴华先生所拥有车辆(宁C-85021东风牌重型普通货车)评估值为68,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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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日
由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宁天华验报(2004)10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成立时的实收资本缴纳情况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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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6日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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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0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5)第JX-004号《审计报告》,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375,41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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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3日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5】第16028号《评估报告》,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450.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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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6日
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有限公司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75,411.75元,按照1.1877:1的比例折合为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375,411.75元转为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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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瑞为股份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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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选举了闫兴华、闫学枝、贾海荣、闫付、唐志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闫学娟、于军与职工代表监事孙瑞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等其他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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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闫兴华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闫学枝为总经理、王彩霞为副总经理、王斌为财务总监、裴婷婷为董事会秘书;通过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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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军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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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第JX-00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整体变更时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情况予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