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红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新疆东方红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东方红
  • 企业英文名: Xinjiang Rising Sun Tomato Co.,Ltd
  • 实际控制人:
  • 上市代码: 834205.NQ
  • 注册资本: 5804 万元
  • 上市日期: 2015-11-12
  • 大股东: 信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14.89%
  • 董秘: 吴汝君
  • 董秘电话: 18751080330
  • 所属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高飞、王益宠
  •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一四二团三营学校)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新疆
  • 成立日期: 2009-01-14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6827163042
  • 法定代表人: 温一榴
  • 董事长: 温一榴
  • 电话: 0993-5633835,18751080330
  • 传真: 0993-5633833
  • 企业官网: dfh.chinatomatoweb.com
  • 企业邮箱: dfhfqgf@163.com
  • 办公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一四二团三营学校)
  • 邮编: 832029
  •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番茄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经营范围: 罐头(果蔬罐头)生产;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谷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香料作物的种植、初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番茄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采购的番茄所在的种植基地位于新疆石河子,地处天山北麓,由于充足的光照时间以及天山雪水的灌溉,番茄饱满亮丽,滋味甘甜爽口,番茄红素及谷维素含量高,霉菌少、粘度好,其中番茄红素含量超出国外平均水平。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大桶番茄酱系列、小包装番茄酱系列、番茄饮料系列等番茄加工制品。
  • 发展进程: 司的前身为新疆东方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由新疆信本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新安农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新疆信本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新安农场分别出资1,600.00万元、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20.00%。 2008年12月22日,新疆信本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580.00万元完成了第一期出资。2009年1月7日,新疆公信天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新公会所验字(2009)004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2009年1月14日,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5900105000151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4月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石河子新安农场将其拥有公司的400.00万元的出资额以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石河子新安投资有限公司,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5月1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066.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3,066.00万元分别由13位新增自然人股东及原股东信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鲍中宝、郑光义、刘宗军以货币资金按照2.3:1认缴。其中,信本投资出资600.3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261.00万元;鲍中宝出资460.0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刘宗军出资416.3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81.00万元;郑光义出资287.5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陈孝虎出资499.1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217.00万元;江欣华出资300.1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30.50万元;鲍宗新出资1,099.4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478.00万元;薛纪彬出资379.5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65.00万元;陈贤高出资368.0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王孝亮出资300.1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30.50万元;吴汝君出资423.2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84.00万元;李小云出资315.1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37.00万元;温一榴出资857.9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373.00万元;林玉宇出资445.0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193.50万元;陈伟宁出资100.0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43.50万元;朱晓倩出资100.0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43.50万元;宁婕出资100.05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43.50万元。 截至2015年5月28日,东方红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7,051.80万元,其中3,066.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3,985.80元作为资本溢价列入资本公积。 2015年5月28日,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了本次变更。201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东方红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东方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东方红有限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15]28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东方红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89,384,875.41元。 2015年6月22日,天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5)第0177号”《新疆东方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0,644.50万元。 2015年7月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账面净资产人民币89,384,875.41元为基础,按照1.47: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066.00万股,剩余净资产28,724,875.41元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师国资发[2015]101号”《关于新疆东方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东方红有限以2015年5月31日为股改基准日,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289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股本6,066.00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15年8月13日,石河子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公司取得注册号为6590010500015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商业规划: 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全体员工努力拼博,上下一心,出色地完成了生产任务,促进了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生产的大桶番茄酱达到12000多吨,小包装番茄系列产品供不应求,国内外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显现。1、财务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大桶番茄酱国际市场行情有了明显的好转,但由于本期销售的产品是上一个产季的产品,以及子公司亚克西前期市场开发投入较大的影响,公司利润延续亏损的状态。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0万元,同比增长2.39%;营业利润-926万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893万元,同比增加亏损33万元;净利润-822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亏损增加44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非经营性收益营业外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减少38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896万元,同比增长3.60%;净资产为3738万元,同比减少18.03%。2018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81%,主要系公司出现亏损所致。2018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又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亏损较上年增加所致。2、业务拓展情况2018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明显回暖的销售市场,公司采取了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拓展客户,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等多种举措,减少亏损,提高经济效益。(1)实行成本领先和质量领先战略:公司在内部管理上进行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技改措施,同时从生产源头开始狠抓质量严控成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任务,产品品质优良,大桶番茄酱单位生产成本大大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水平。(2)根据市场需求研发新品,扩大市场占有率:亚克西子公司细分销售市场后,根据市场需求推出了多个系列的番茄酱、番茄沙司、番茄汁等产品,投入市场后深受消费者喜爱,目前公司产销两旺,产品已呈供不应求的状态。(3)客户拓展:2018年度,公司在保持原有市场客户的同时,通过扩大生产及专业销售团队不断开发和辐射周边市场,同时增加电子商务的业务拓展范围,提高电子商务网络销售能力,为后期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基础。(4)承接代加工业务:为了充分利用多余产能,除生产自有品牌的产品外,积极承揽同类产品的其他品牌代加工业务。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