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农产品采购;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批发兼零售;中药材的种植、采购、初加工(凭环保许可证加工、需专项审批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是大宗中药材产品的种植、加工、检测、仓储和销售。
以“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可控、可追溯、疗效确切的中药材,造福社会”为己任,在国内率先建立和实践GACP标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是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领军企业;是人参等药材品种的主力供应商,在国内、国际市场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和好评。
公司是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
2013年,公司人参和甘草出口额均位居全国第一,医药工业产值位居全国中药饮片行业前十名。
天津市药品生产A级企业--“放心药厂”。
(一)经营计划2018年,公司将开源、节流融合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持续优化各业务板块,通过加大对客户需求的开发,公司业务高速增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公司净利润首次破亿,在企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和净资产稳步增长,总资产已达22.05亿元,较2017年增长76.38%,净资产已达5.28亿元,较2017年增长28.48%。
2、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9.31亿元、1.11亿元、1.17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2.32%、31.02%及24.00%。
公司与近两百家优质客户稳定开展业务,中药材及饮片出口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8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由去年73.51%下降至64.65%,海外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国内业务正在迅速打开局面,公司品牌进一步得到市场认可。
3、报告期内相关情况如下:(1)公司拥有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及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在企业运营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公司产品不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质量不合格、被停产或停售、被召回等情况。
(2)盛实药业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换证复评审工作并取得新证书;盛实医药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3)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仅检测中心检测试剂存在少量危化品的情况,该部分危化品均采购自海内外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使用和管理,领用环节由公安管理系统依法监控,该部分废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废液处理公司依法处理。
(4)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无新增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中药饮片产生的粉尘、污水等,公司通过建设及安装符合处理要求的设施、设备进行处理;普通废药材销售给市政绿化类公司;废包装料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绿化工程类公司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由相应公司处理。
公司未达到申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标准,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环保处罚事件。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涉及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
(5)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第三部分,“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及说明部分“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国家标准是指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饮片标准”,公司经营的主要品种人参、半夏、苍术、柴胡、甘草均包含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中药饮片不支付费用的品种进行了规定,其中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未包含公司上述品种,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包含公司的甘草产品,其他产品均不在列。
公司客户主要是海内外大型制药企业,上述目录如有变化,对公司影响较小。
(6)公司产品不涉及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
(7)公司未参加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8)公司无停止或取消的重大研发项目;无新呈交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9)公司不涉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字号、外包装等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或争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团队、产品结构、销售渠道未发生重大变化及调整,供应商稳定,客户结构较去年同期得到优化。
(二)行业情况自2017年《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药行业步入快速发展与变革的机遇期,2018年,政府发布了系列政策引领并支持中药行业健康发展,行业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管理,规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工作,增强中药饮片质量的可控性,2018年04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
饮片炮制方法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关系到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
省级饮片炮制规范是对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地方临床习用饮片品规和炮制方法的补充,是地方饮片加工、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对继承与发扬祖国宝贵医药遗产,提高当地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饮片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从成立伊始便以高品质的产品及依托开展相关业务,该政策的发布,将有利于公司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进行业务的拓展。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2018年8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严厉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和加快完善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技术管理体系两个工作重点,并提出加大查处力度的工作要求。
该方案将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经营行为,对提振中药饮片质量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长期坚持生产高品质的中药饮片,在2018年多次接受各级药监部门的飞行检查,获得了主管部门就公司各项工作的高度认可,公司将继续秉持初心,以产品品质优势继续扩展相关业务。
随着国家调控、中药精准扶贫等政策发力,中药材种养殖得到较快发展。
继《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关于印发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后,为推进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对中药材种植产业提升道地药材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根据发展计划,将继续推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道地药材种植基地的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标志着国家正式对经典名方的研究开发、注册申报、审评审批、临床应用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展开相关工作。
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司将不忘初心,继续坚守对产品品质的追求,正心诚意做好中药,让中国人用上真正的好中药。
2011年7月13日,自然人李刚、赵卫卫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1,200.00万元设立北京神农百草控股有限公司,其中李刚出资1,140.00万元,赵卫卫出资60.00万元。
2011年7月12日,北京明鉴同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1)京鉴验字第557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设立出资进行验证。
2011年7月13日,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1101130140671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5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拟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935.0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人民币1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所占公司股权不变。
2015年5月16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416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065.57万元。
2015年5月17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5)第0510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为21,077.55万元。
2015年6月3日,北京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4169号的《验资报告》,验证了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065.57万元,按2.07:1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中的2,935.02万元按每股面值1元折合股份2,935.02万股,剩余净资产3,130.55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