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瀚江新材
  • 企业英文名: Chengdu Hanjiang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 实际控制人: 顾春生
  • 上市代码: 873803.NQ
  • 注册资本: 8700.5772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2-09-09
  • 大股东: 顾春生
  • 持股比例: 40.7686%
  • 董秘: 罗琅
  • 董秘电话: 028-853673196
  •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夕甫、何佳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复兴大道88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四川
  • 成立日期: 1995-09-26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2280856R
  • 法定代表人: 顾春生
  • 董事长: 顾春生
  • 电话: 028-83673196,028-853673196
  • 传真: 028-83673196
  • 企业官网: www.cd-hanjiang.com.cn
  • 企业邮箱: cdhanjiang@163.com
  •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复兴大道88号
  • 邮编: 610300
  • 主营业务: 玻璃棉基础新材及其应用新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 经营范围: 离心玻璃棉、矿物棉制造、建筑材料制造、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玻渣及其它废渣回收、销售;经营本企业及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简介: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瀚江新材,证券代码834309)是全球玻璃棉基础新材及其应用新材的企业,公司于1995年成立,坐落于西部地区铁路港、成都B型保税区——青白江区,现已构建了青白江总部、广东清远、安徽吉曜三大生产基地,打造了集科、工、贸、安装为一体的大型玻璃棉高新技术产业。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澳州SAIGLOBAL玻璃棉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成为国家标准GB/T23932-2009、行业标准JC/T469-2005的主要起草和制定单位之一,同时参与了GB/T13350-2008版的修订及真空绝热板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拥有30多项专利技术和六项科技成果,企业建立了遍布北美、东南亚、中国大陆地区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营销网络区域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在70%以上,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汽车、轨道交通、工业保温、冷链系统、新型智能家电、环保建筑、绿色家装等多个领域。企业荣获国家、省、市“绝热材料推荐先进企业”、“绿色建材示范性企业”,“重点新材料企业”,“先进科技企业”等荣誉;已成为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标志性企业,中国行业标准委员会委员单位。瀚江新材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科技和创新的管理,创造更环保、绿色、健康的生活。
  • 发展进程: 1995年7月29日,合资各方签订中外合资《成都瀚江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其中,青白江玻纤厂出资45万美元,占30%股权;江阴物资出资30万美元,占20%股权;江阴化工医药出资22.5万美元,占15%股权;澳门英伟出资52.5万美元,占35%股权。1995年9月7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中外合资成都瀚江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1995年9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具外经贸蓉合资字[1995]第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成立成都瀚江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995年9月26日,瀚江有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工商企合川蓉总字191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5日,瀚江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决议,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将瀚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15年7月2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810097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瀚江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310,629,375.53元,总负债180,482,747.28元,净资产130,146,628.25元。2015年7月20日,开元评估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5]235号”《成都瀚江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涉及其净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瀚江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5,160.94万元。2015年7月22日,全体发起人召开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015年7月22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015年8月3日,立信对各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信会报字[2015]第81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已经实缴全部出资。2015年8月3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成)登记内名变核字[2015]第00203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变更为“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7日,公司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13000004560号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8年11月1日,张建军与顾春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顾春生将其持有的瀚江新材的30万股股权以人民币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建军,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元,张建军应当于协议签署后5年内将股权转让款向顾春生支付完毕,截止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张建军尚未向顾春生支付股权转让款。2020年10月28日,瀚江新材、顾春生分别与邬锐、罗琅、阳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顾春生将其持有的瀚江新材股权以每股7.5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邬锐211,112股股份,转让给罗琅111,112股股份,转让给阳昕111,112股股份,约定邬锐、罗琅、阳昕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后5年内将股权转让款向顾春生支付完毕。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罗琅、阳昕已分别向顾春生支付了人民币27.2万元、51万元,尚有246.802万元未支付完毕(其中:邬锐158.334万元、罗琅56.134万元、阳昕32.334万元)。2020年10月30日,瀚江新材、张翔轩分别与邬锐、罗琅、阳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张翔轩将其持有的瀚江新材股权以每股7.5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邬锐88,888股股份,转让给罗琅88,888股股份,转让给阳昕88,888股股份。邬锐、罗琅、阳昕已将股权转让款向张翔轩支付完毕。2020年5月1日,顾春生与张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珣将其持有的瀚江新材的666,667股股份以人民币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顾春生,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元。顾春生已将股权转让价款向张珣支付完毕。签约后顾春生、张珣并未向瀚江新材说明该次股权转让事宜,直至2021年5月顾春生向瀚江新材说明该次股权转让事宜,瀚江新材据此签发新的《股东持股证明书》。2022年4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川0113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瀚江新材将顾春生代王小强持有的120万股股份变更登记至王小强名下,驳回王小强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系因2015年9月22日顾春生与王小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顾春生考虑到瀚江新材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将12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王小强;待瀚江新材成功挂牌或上市后,王小强可在合理时间要求顾春生将相应股份对外转让变现。协议签署后双方并未向瀚江新材披露及办理相应变更手续。2021年5月,王小强诉至法院要求将相应股份变更登记至其名下。2022年4月26日,瀚江新材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向王小强、顾春生签发新的《股东持股证明书》,按照上述判决将顾春生的120万股股份变更登记至王小强名下。
  • 商业规划: 1.经营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管理,在市场环境变好的情况下,营业收入继续小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39,417,616.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5%。公司属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在国家税收政策优惠持续加大等众多利好因素下,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实现净利润27,646,616.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19%。2.财务结构优化公司在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挂牌,利用新三板拓宽的融资渠道改善财务结构,在报告期内实现财务费用进一步降低,较上年同期降低18.22%。3.加强技术研发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报告期内新申请专利35项,成功认证5项高新技术,公司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的认证,进一步巩固了企业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