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提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水利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咨询,通信用户管线建设,水文水情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控制系统工程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净水处理,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水处理工程及环境工程项目总承包、IC卡水表、净水制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市政污水处理,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和维修;锅炉自动化设备控制,测绘及软件服务,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销售:防盗报警器材,灯光音响,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太阳能设备,机电产品,石油制品,农畜产品,石油专用器材,化工原料,玻璃钢制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中央空调,农膜,农机;CAD制作机电工程图;建筑材料销售;机电工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怡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系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双软企业、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自治区计算机系统集成十强企业、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企业。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完成股改,于2015年7月29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怡林实业、股票代码:832980)2021年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以水利信息化、水利自动化控制、水文水情监测、水处理工程、安防工程、通信增值业务、农业物联网为主。
产品主要运用在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文水情监测、水利信息化规划、水文数据库、水利信息自动采集系统、汛情监控、水利基础电子地图数据库、防洪、防汛抗灾系统、水质信息管理水利空间数据及产品服务领域。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2个,一是科技厅批准组建的新疆智慧水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是自治区工信厅批准组建的企业技术中心。
近三年来获得知识产权55项,成功研发科研项目60多项,连续多年获各级政府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与江南大学、新疆大学联合开展的面向“平安新疆”城市建设的机器视觉关键技术研究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技术体系及相配套的软、硬件开发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也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我公司凭借质量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得到了广大政府部门及同行业的认可。
公司注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注重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注重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与升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未来,怡林实业将继续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企业战略转型,突出智能牵引作用,凸显科技创新驱动,努力把怡林实业建设成为领先的信息化企业,更好的助力新疆水利,安防,物联网,智慧农业等行业,服务社会民生。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6.07万元,比上年减少2178.83万元,同比减少31.24%;实现利润总额406.89万元,比上年减少398.06万元,同比减少49.45%;资产总额6181.60万元,比上年减少378.69万元,同比减少5.77%,针对公司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状况下,公司加大了在疆内外市场的宣传与开拓力度,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新客户资源,新市场,并努力做好新行业、新领域的挖掘。
2、报告期内,公司在做好新疆边防管控项目的建设和大型灌区水情监测项目的同时,继续开展井电双控管理项目以及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研发开展,力争在遥感遥测信息化管理平台上有所突破,跟进智慧城市项目动态,做好顶层设计分步落实项目进展与实施,支持智慧教育一中心两平台项目市场运行,为新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3、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承接了新疆托克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克拉玛依市水域水情测报系统项目,麦盖提县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巴楚县、岳普湖县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全面完成了边防管控一期项目持续关注新增监测区域范围建设,增加深度及功能项目的开发完善。
乌鲁木齐市怡林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8日经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为佟玉玲,注册资本为180万元,其中:佟玉玲以货币方式出资26.70万元,以实物方式出资18.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陈志义以实物方式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王传仁以实物方式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张小东以实物方式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1998年9月7日,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标会评字[1998]622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1998年9月7日,佟玉玲、陈志义、王传仁及张小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包括:有限电视、电视监控、舞台灯光音响、家庭影院及音响制品)的评估确认值为153.30万元。
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9月7日对以上出资出具新标会评字[1998]62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998年9月11日,乌鲁木齐市怡林电子有限公司取得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0100230458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3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1)张小东将所持有限公司13.3万元股权转让给孙艺涛;张小东将所持有限公司13.4万元股权转让给龚天荣;张小东将所持有限公司2万元股权转让给王万柱;张小东将所持有限公司10.3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平;张小东将所持有限公司6万元股权转让给胡萍;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1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永红;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2万元股权转让给房新生;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1万元股权转让给周小疆;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6.7万元股权转让给范海疆;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3万元股权转让给曹林霞;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7.2万元股权转让给高东生;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2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兰英;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1.1万元股权转让给刘莉;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1万元股权转让给牛新宏;王传仁将所持有限公司2万元股权转让给蹇煜声;佟玉玲将所持有限公司3.3万元股权转让给常勇;佟玉玲将所持有限公司8.7万元股权转让给王景江;佟玉玲将所持有限公司6.1万元股权转让给焦建堂;佟玉玲将所持有限公司13.5万元股权转让给李建生;陈志义将所持有限公司13.5万元股权转让给王世新;陈志义将所持有限公司10.4万元股权转让给李玉平;陈志义将所持有限公司1.3万元股权转让给王萍;陈志义将所持有限公司6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新萍。
1999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订了《股金转让协议》。
2000年3月13日,怡林电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010023045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1月15日,怡林电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80万元增至430万元,新增25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陈志义以货币方式缴纳;2001年1月15日,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志远验字[2001]00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出资予以验证。
2015年2月1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738.70万元按1:0.575142的比例折为1,000万股总股本(每股面值1元),其余部分738.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新疆怡林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新疆怡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2608号《审计报告》,报告载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738.70万元。
2015年2月5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报告载明:经评估,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48.34万元。
2015年2月7日,有限公司原9位股东签署了《新疆怡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2月1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738.70万元按1:0.575142的比例折为1,000万股总股本(每股面值1元),其余部分738.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按其在有限公司出资比例确定。
2015年2月1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3)天职业字[2015]436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2月13日,公司已将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股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由各股东按照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折股后的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2月17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650100050084119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