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晶宇环境 - A22216.SZ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撤回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Shanghai Jingyu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o., Ltd.
成立日期
2009-06-30
注册地
上海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晶宇环境
股票代码
A22216.SZ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肖龙博
持股比例
24.66 %
董秘
焦龙飞
董秘电话
021-65930816
所在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赵勇、邵强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100006915597697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上海
成立日期
2009-06-30
法定代表人
肖龙博
董事长
陆魁
企业电话
021-65930816
企业传真
021-65930766
邮编
200439
企业邮箱
jingyu@jing-yu.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55号2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运营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除特种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机电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及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文体用品,水处理技术专业领域内“四技”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废水处理设备和中水回用设备中试实验。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公司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公司/企业、4家分公司,注册资本1.75亿元,员工总数近800人,业务遍布全国。

晶宇环境是一家以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业务的水处理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运营服务业务,通过工艺方案制定、核心工艺设计、核心设备提供、建造、安装、调试、运营服务、技术服务、配件销售等为客户提供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服务,帮助客户实现水资源循环回用、盐资源结晶回收。

晶宇环境始终坚持以技术进步驱动企业发展为核心,通过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持续开拓不同领域的水处理市场。

面对各行业废水水质特征、污染物成分、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回用要求等不同的复杂局面,晶宇环境形成了工业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技术、垃圾渗滤液零排放及资源化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动态的、精准定制的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解决方案,已在工业废水处理与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实现了多项成功案例,同时拥有复杂化工污水处理全水系统连续、长期、安全稳定运营经验。

公司已累计承接超过140项水处理解决方案项目、在手运营项目13项,覆盖煤化工、垃圾渗滤液、化工园区、矿井水、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光伏及电镀等不同的废水处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成为行业内少数能够为各领域客户的日常生产运营提供坚实技术服务保障的技术服务企业。

晶宇环境密切关注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动态,具有成熟的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营经验。

公司已组建了晶宇实验室,构建了从新技术研发、实验、检测、验证、应用的完整闭环,积累了大量的实验与验证数据,对废水处理全流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方案开发,不断优化产品及技术。

此外,公司与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高校等积极寻求合作,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已获授权102项专利,其中20项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

晶宇环境秉承“尽职、专业、进取、感恩”的企业精神,致力于通过创新工艺技术、可控成本和稳定运营解决各领域的高难度废水处理问题。

晶宇环境秉承“尽职、专业、进取、感恩”的企业精神,致力于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再生领域,利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并已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

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225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000,500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799921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7,999,999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996,890.28元,上年同期154,277,103.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64%。

报告期内实现利润48,045,699.64元,上年同期18,313,857.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35%。

报告期内,公司维持了在垃圾焚烧渗滤液行业内的技术优势,扩大了在工业浓盐水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并逐渐转化为市场优势。

一、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从单一依靠渗滤液项目转向进军工业浓盐水业务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浓盐水营业收入占比提高到65.5%,合同和项目中标金额约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型从完全依靠EPC开始转向PEC与运营收入并举,合并报表运营收入达到3765万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12.22%。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工示范项目全污水处理水系运营,获得运营收入3,104万元,连续不停车的安全稳定运营时间达到1.5年。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攀枝花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了攀枝花卓越和柱宇沉钒废水零排放BOO建设项目,卓越项目开始商业运营。

报告期内,子公司晶泰环境科技签约红庆河矿井水BOO项目、公司中标淮北临涣煤化产业园区浓盐水零排放EPC+O项目,运营和建设中的运营项目达到5个,运营水量超过600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2015-2019年战略转型进展顺利。

二、技术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地维护和扩大公司在细分市场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获得实用新型技术专利8项,并申请专利十几项。

三、团队建设与管理改进报告期内,公司员工队伍扩展到公司本部192人,引进大量高学历人才和资深人士加盟公司,改善了公司人力资源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改进了设计院体制、建立和完善了工程项目经理制度、供应链体系和开始建设公司管理IT工程。

四、市场拓展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市场方面的技术和市场优势逐渐体现;在工业浓盐水分质结晶资源化利用零排放处理领域,公司的技术优势逐渐被市场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签约或中标淮北临涣工业园区浓盐水零排放项目、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高浓盐水蒸馏分盐处理项目、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高盐水提浓及分盐结晶技改工程(EPCC项目)等。

2018年,公司冷静应对国内总体经济增长放缓、环保产业产能超高速增长的环境,公司战略调整、技术进步、管理改进和业务拓展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行业情况据环境公报统计,我国2015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99.5亿吨,造纸、化工、煤炭采选、纺织是排放量位于前四,占比45.5%。

一直以来,我国工业废水处理难度高以及排放监管不足,各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偷排现象严重。

反映在用排比上(排水量:用水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但“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推出以来,特别是中央环保督查等配套方案的执行下,环保部门、党政部门加强对工业环保的监管,将有望开启新一轮工业环保治理。

此外,环境税+排污许可+第三方治理等政策的落地执行,将进一步规范工业水处理市场。

环保监督进一步加强,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排污许可制建成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主要针对水和大气污染物。

纳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按行业分批次进行核发。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今年需完成核发的平板玻璃、水泥、农药(化学农药)、石化(津京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纺织印染、皮革(部分)、制糖、钢铁(京津冀、长三角)等13个行业2017年12月31日企业必须拿到排污许可证,否则到期属于无证排污,必须停产。

纸浆制造和造纸在2017年7月1日前分别有19%和16%的企业因无排污许可证停产。

更为重要的是,环保督查结合供给侧改革,导致一些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无法生产,无法享受上游周期品涨价带来的利润弹性,而相比环保投资,复产带来的利润更具有吸引力,工业企业进行环保改造的动力较足。

发展进程

晶宇环境的前身是晶宇有限,于2009年6月30日由上海望宇、肖龙博出资设立。

2009年6月23日,上海永晖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CPA永晖内企资[2009]2013号),截至2009年6月19日,晶宇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

2009年6月30日,晶宇有限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507593)。

2014年12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第31010030号),截至2014年10月31日,晶宇有限净资产为15,918,998.97元。

2014年12月21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晶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而涉及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4]第353号),截至2014年10月31日,晶宇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9,025,220.70元。

2014年12月19日,晶宇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晶宇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晶宇有限原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各自持股比例所对应晶宇有限截至2014年10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合计15,918,998.97元进行出资,其中10,000,000.00元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5,918,998.97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同日,晶宇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上海晶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1月8日,晶宇环境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5年1月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第31010029号),截至2015年1月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000.00元。

2015年1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晶宇环境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50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