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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 - A22321.SH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终止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XINTE ENER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8-02-20
注册地
新疆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新特能源
股票代码
A22321.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4.43 %
董秘
张娟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昆、李亚望
律师事务所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6500006702303076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新疆
成立日期
2008-02-20
法定代表人
杨晓东
董事长
张建新(Zhang Jianxin)
企业电话
0991-6392099
企业传真
0991-6392222
邮编
企业邮箱
xtny@xinteenergy.com,ir@xinteenergy.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面广东街2499号,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是一家主要提供光伏及风能解决方案的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通过七大分部运营。多晶硅生产分部生产及销售多晶硅。工程及建造合同服务(ECC)分部提供太阳能及风能发电厂建造工程服务。逆变器生产分部生产逆变器。电力销售分部从事发电及售电业务。光伏硅片及组件生产分部生产及销售光伏硅片及组件。建设、拥有及经营(BOO)分部建设及经营光伏及风能发电厂。其他分部从事相关贸易业务以及提供设计服务及物流服务等。。

经营范围: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新能源建筑环境环保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服务;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逆变器、太阳能蓄电池、汇流柜、建筑构件、支架、太阳能系统及相关产品应用相关的组配件和环境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和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离网、并网及风光互补、光热互补、光伏水电互补、其他与光伏发电互补的系统相关工程设计、生产、安装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火电、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调试运营;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销售;劳务派遣;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人工晶体、储能材料、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二次电池等材料部件、组件的生产及销售;氮化材料、氧化材料、碳化材料、锆系列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工业用氢氧化钠、氢氧化钠(食品级)、片碱、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有效氯大于5%)、盐酸、硫酸、硝酸、氯化氢、氢气、氮气、氨、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企业人员内部培训;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钢材、钢管、阀门、建材的销售;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为全球提供绿色智慧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自2008年开始创业并投身高纯电子级多晶硅研制,2015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1799.HK)。

现已成功构建硅基新材料、新能源核心装备研制和风、光资源开发为一体的“硅基新能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致力于打造“以绿色电力生产绿色产品”的产业发展新模式。

在多晶硅领域,新特能源坚持聚焦主业优势,同时结合产业特点与发展需求不断延链补链强链,开创了硅基新材、锆基新材、先进陶瓷、粉体新材以及节能环保产业互为支撑的“1+5+N”发展格局。

发展进程

背景本集团的历史源於2000年8月,当时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由特变电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及清华大学企业集团等公司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

在成立时,新疆新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户用系统研制及销售以及离网电站和并网电站建设等。

新疆新能源当时的股东分别以其自有资金投资。

本公司的前身公司特变电工硅业於2008年2月20日成立,并获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从事硅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营销以及相关技术业务。

成立於2008年2月20日成立後,本公司有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0元,由特变电工、峨嵋研究所、新疆特变及新疆宏联分别以其自有资金投资并拥有75%、10%、7.5%及7.5%权益。

通过於本公司注册成立後及紧接重组前的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2012年2月,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859,200,000元,并由特变电工、新疆特变、新疆宏联、新疆远卓及刘秉诚先生(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84.51%、10.13%、4.51%、0.51%及0.34%权益。

重组於2012年,本公司进行重组以实现更好的企业管理。

於2012年7月,特变电工、新疆特变、新疆宏联、新疆远卓及刘秉诚先生订立发起人协议,据此,特变电工硅业整体转制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於2012年10月16日完成向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一切登记手续。

本公司继承了特变电工硅业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紧随重组後,本公司合共有56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已发行内资股,股权维持不变。

诚如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确认,本公司已就重组完成了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全部程序。

重组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