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低汞触媒研发、生产、销售和回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015年在北京新三板成功挂牌。
是全国低汞触媒生产与废汞触媒回收一体化示范企业,牵头起草了低汞触媒和废汞触媒处置两个国家标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科技厅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获得宁夏首届创新大赛企业组一等奖和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第11名;被评为“宁夏中小企业50强”,公司生产的低汞触媒产品被评为自治区2021年度“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石法聚氯乙烯使用的低汞触媒的研发和推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超低汞触媒和无汞触媒的研发及应用。
利用专利技术生产的低汞触媒在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已得到全面使用,使我国汞消耗量下降了60%,全球汞消耗量下降了40%,大幅降低氯化汞流失量,为我国履行国际汞公约以及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都做出了巨大贡献,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显著。
公司低汞触媒生产与回收一体化项目被列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推广项目,被列入生态部“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
公司目前已经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02项。
先后承担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2项、一般研发项目1项。
公司作为中国履行国际汞公约的示范点,已先后3次接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官员的实地考察。
公司在发展经营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成立至今,已累计交税1.035亿元,为进一步助力西北地区电石法聚氯乙烯的汞减排工作,公司2016年投资5000万元在鄂尔多斯建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4月份成功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为了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竞争力,今年我们与宁夏廷远活性炭有限公司进行了强强联合,计划2024年在北交所上市。
成功上市以后,我们将利用技术和产业链优势,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为我国的汞污染防治、为自治区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绿色健康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1、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18年实现营收117,758,126.01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20%,实现净利润7,868,176.0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0.72%,公司总资产为162,289,286.9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41%,公司净资产为116,551,035.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1%。
公司毛利率25.07%较上年下降,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00%。
2、市场发展:持续深入挖潜,充分利用公司地理位置优势、地区政策优势。
3、重视安全环保:2018年,公司重视安全生产、环保生产,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不定期举办环保安全应急事故演练等安全专项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长安全知识的同时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金海创科设立(2010年4月):宁夏新龙前身为金海创科,于2010年4月9日经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设立。
金海创科系由那风换、尹增信、刘东升共计3名自然人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那风换,公司住所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平罗县红崖子乡)。
2010年4月9日,宁夏正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正泰会所验字(2010)第025号《验资报告》。
经验证,截止2010年4月9日,金海创科共收到股东货币出资400万元,其中那风换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尹增信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刘东升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股东出资已全部到位。
2010年4月9日,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40221200012103)。
2、金海创科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年4月):2012年4月16日,金海创科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尹增信将其持有的金海创科80万元出资转让给那风换,刘东升将其持有的金海创科80万元出资转让给那风换。
同日,尹增信、刘东升分别与那风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4月20日,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因公司处于试生产阶段,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2010年4月9日至2012年7月31日。
3、金海创科第二次股权转让(2012年7月):2012年6月26日,金海创科股东那风换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金海创科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转让给山东新龙。
同日,那风换与山东新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对金海创科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转让给山东新龙,转让价格为400万元。
2012年6月28日,山东新龙作出股东决定,确认股权转让后山东新龙持有金海创科的出资额为4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选举新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山东新龙签署了新的《宁夏金海创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2年7月2日,平罗县工商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金海创科第三次股权转让(2014年9月):2014年9月15日,山东新龙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的金海创科400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法曾、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5名股东。
2014年9月16日,山东新龙与李法曾、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5名股东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海创科400万元出资转让给上述股东。
2014年9月28日,平罗县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金海创科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014年10月3日,金海创科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创科以截止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石嘴山市工商局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石)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00190号),核准金海创科企业名称变更为“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2014]第95010031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止2014年9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568,860.89元。
2014年10月18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鲁正信评报字(2014)第0065号评估报告。
截止2014年9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484,945.38元。
2014年10月18日,金海创科45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经审计净资产5,568,860.89元为基础折股4,000,000股,其余净资产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0月1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95010006号《验资报告》。
经验证,截止2014年10月18日,公司改制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00万元,其中李法曾出资244.80万元、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7.82万元、杨秀玲等43名自然人股东出资97.38万元,出资方式全部为经审计的净资产。
2014年10月1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通过《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并审核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费用。
2014年10月24日,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40221200012103)。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法曾,注册资本400万元;公司住所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平罗县红崖子乡)。
6、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14年11月):2014年11月4日,股份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李法曾、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杨秀玲等45名股东以货币向公司新增股本600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1.5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000万股。
2014年11月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95010007号《验资报告》。
经验证,截至2014年11月6日止,公司共收到李法曾、寿光新龙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5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
2014年11月6日,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40221200012103),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