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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江科技 - 837187.NQ

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5-3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Hua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3-12-01
董事长
邵伟斌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江科技
股票代码
837187.NQ
上市日期
2016-05-30
大股东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6.12 %
董秘
丁昊晖
董秘电话
0571-89022839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德盛,郑振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100757201410J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3-12-01
法定代表人
周明海
董事长
邵伟斌
企业电话
0571-89022839
企业传真
0571-86318686
邮编
311106
企业邮箱
dinghaohui@zjhjkj.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汽车内外饰热塑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

经营范围: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生产;服务: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78年,目前建有杭州和天津两个生产基地。

华江引进全套德国先进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聚氨酯复合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蜂窝类结构复合材料、PET发泡结构复合材料和功能性胶膜等产品,产品畅销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汽车内外饰及建筑内装饰领域。

在华江,我们追求持续创新,成功构建集研发、市场、制造于一体的“铁三角”协同模式。

我司下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国家CNAS认可的测试中心,打造了一支团结、精干、高效的科研、技术人才队伍。

依托强大的科研和装备实力,已实现材料轻量化、绿色化和高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累计获得专利授权超7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40项。

公司各项管理体系完备,拥有多项认可的国际权威认证。

IATF16949汽车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CNAS国家实验室,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

服务于心,质量于行,技术于先。

在未来,华江科技将坚持汽车工业和建筑装饰复合材料双翼发展,以产学研合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探索复合材料领域无限发展的可能。

商业规划

1、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额388,521,379.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9%,营业收入毛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上升11.90%,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570,928.2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87%。

报告期内实际实现营业收入额、利润总额分别达到年度经营计划的86.34%和63.5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858,003.79元,相比于上年同期增加14027.57%。

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35,901.78元,相比于上年同期减少302.53%。

2、技术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提升前瞻性研究能力,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客户,提供不同类型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累计获得2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项,报告期内获得3项发明专利。

公司拥有行业内优秀的实验室,在PU复合板轻量化,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配方,蜂窝产品制造、NVH等方面具有原创性,能引导行业产品标准,具有其他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

3、市场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优势,通过市场营销、产品开发、品牌管理等开发了更多的优质客户,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加。

4、人力资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招聘与培养机制,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员工招聘、考核、培训、转岗等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加强对员工的吸引力;完善员工培养体系,通过组织知识型培训与人文活动,提升员工的知识体系与工作能力,加强员工职业素养,针对不同岗位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完善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员工个人归属感。

发展进程

2003年9月10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浙工商)名称预核内字[2003]第00640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预先登记为“浙江华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8日,法人股东省手工联社、二轻集团,自然人股东谢志龙、王瑞金、周明海、倪丽瑛、周建国、王金荣、顾灯华、石建民、冷毓芝、高大伟、胡海林、黄锦伟、楼向阳、董文佳、谭柝鸣、王政、孙冠文、林斌、卢雅丁、张晨光、管燕萍、谭建永、唐莉莉、张昕、徐斌共同签署《浙江华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11月27日,杭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州天辰验字(2003)第123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11月27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仟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3年12月1日,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8410156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浙江华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余杭区塘栖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孙惠德,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范围: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生产。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营业期限:2003年12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

(1)2015年7月30日,华江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将华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华江有限全体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2015年10月10日,华江有限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2015]第33000057316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015年11月2日,浙江省国资委向巨化集团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华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及新三板挂牌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5]28号),批复同意华江有限以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的整体改制方案,同意华江有限改制后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

(4)2015年11月3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15]699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华江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9,747,522.14元。

(5)2015年11月4日,坤元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5]570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7月31日,华江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4,426,768.59元。

(6)2015年11月24日,巨化集团将华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评估报告向浙江省国资委备案,并于2015年12月1日获得备案批复。

(7)2015年11月5日,华江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一致决议:①确认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5]6996号”《审计报告》,华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79,747,522.14元;②确认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570号”《评估报告》,华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4,426,768.59元;③同意华江有限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原股东的股权比例折股,折合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实收股本4,200万股,每股1元,其余37,747,522.14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8)2015年11月9日,华江有限全体股东巨化集团、二轻集团、周明海、马国维、顾灯华、黄锦伟、楼向阳、张晨光、方建祥、赵涛、茹汉涛、朱金满、陈佳扬、俞建、方腾飞、张昕、何斐鲁、陈荣枝、王磊、朱艳妍、宋琴、周立、张明军共同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华江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华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名称定为“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全体发起人以华江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对股份公司进行出资,并按其在华江有限的持股比例确定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比例。

(9)2015年11月9日,华江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华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0)2015年11月10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会验[2015]45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华江有限全体股东已将华江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9,747,522.14元按1.898750527: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4,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总计股本人民币4,200万元,超过折股部分净资产37,747,522.14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11)2015年11月23日,华江科技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7201410J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9号;法定代表人:周明海;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营业期限自2003年12月0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生产;服务:聚氨酯复合板、聚丙烯发泡产品、高发泡聚苯乙烯、高发泡聚乙烯、ABS板材、汽车及轨道交通用GMT新型轻质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