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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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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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利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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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包苏春,包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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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483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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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40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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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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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浙江金海湾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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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5.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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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徐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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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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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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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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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盛伟明、虞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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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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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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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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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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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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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73686204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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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包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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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包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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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5-8273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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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5-8273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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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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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lixingzq@lexs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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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致力于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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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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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上虞区创新成长型企业、工业百强企业和纳税百强企业。
公司深度聚焦石油化工、聚酯制造、纺织化工产业,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完整体系于一体,专业生产和销售石油化工氧化催化剂、聚酯催化剂及医药、农药、化工中间体等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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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02年3月15日,自然人赵志伟、王连英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上虞市利星化工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赵志伟出资22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王连英出资7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设立时,利星有限的经营范围为“对苯二胺的生产与销售及医药中间全燃料中间体,对硝基苯胺的生产、销售”。2002年3月13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虞同会验(2002)字第092号”《验资报告》,确认经其审验,截至2002年3月13日利星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23年6月30日,利星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利星有限以2023年5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23年8月9日,利星有限股东会决议,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9日出具的“天健审〔2023〕8903号”《审计报告》,利星有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16,326.71万元,并将该净资产中5,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折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每股面值1元,计5,000万股,折股溢价11,326.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确认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3]第215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5月31日,利星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7,994.47万元。2023年8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3〕45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8月25日止,利星科技(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16,326.71万元,折合股本5,000万股,其余净资产11,326.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3月14日,利星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900万元,由包苏春增资969万元,由包玉莲增资931万元。2022年3月18日,利星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3年5月31日,利星有限已收到包苏春、包玉莲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1,900.00万元。2022年5月26日,利星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由曹善文增资100万元。2022年5月26日,利星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5月31日,利星有限已收到曹善文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100.00万元。2024年5月27日,利星科技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并新增自然人股东李鑫,拟以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新增407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15元,公司总股本将增至5,407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5,407万元,认购价款超过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其中:(1)员工持股平台绍兴上虞利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320万元认购88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员工持股平台绍兴上虞利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290万元认购86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持股员工包苏春以1,200万元认购80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持股员工包玉莲以1,545万元认购103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持股员工徐造金以375万元认购25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新增自然人股东李鑫以375万元认购25万股,其认购价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对《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2024年7月15日,利星科技办理完成增资相关工商登记。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