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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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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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永盛高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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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HANGZHOU YONGSHENG HIGH POLYMER FIBER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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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李诚,李健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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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4545.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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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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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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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杭州永盛力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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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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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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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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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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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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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孙玮、杨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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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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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宏业路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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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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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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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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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5953289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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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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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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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299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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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1-8299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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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ysgx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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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info@ysgx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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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差别化、功能性复合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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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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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4年,前身为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分子新材料及差别化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高保型弹性聚酯基复合纤维、仿天然纤维长丝、生态环保纤维长丝等多种类的差别化纤维长丝。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及新型改性复合纤维领域的研发。公司产品已覆盖包含DW、DTY、FDY等多个系列上千个规格品种。
公司系中国化纤行业协会副会长会员单位,并于2016年建立了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发展中心。通过和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东华大学、江南大学的合作研究及产学研联合,公司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曾组织实施了工信部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2,000吨双组份差别化复合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同时,还参与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保形纺织品制备关键技术”。作为差别化复合纤维长丝牵头单位,公司还组织制定并实施了6项国家纺织行业标准。目前,公司共计维持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40余项,多个产品品种引领涤纶差别化纤维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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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为永盛有限。2004年3月23日,永盛集团与HUVIS签订《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HUVIS现汇出资3,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永盛集团出资1,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同日,永盛集团与HUVIS签署《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章程》。2004年3月3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杭)名称预核字2004第015101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2004年4月9日,杭州市萧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合资经营杭州汇维仕永盛化纤有限公司及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萧外经贸审[2004]77号),批准前述设立事项。2004年4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04]3622号),批准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永盛有限。2004年4月28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永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580513_B01号),截至2020年4月30日,永盛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99,725,416.43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359号),截至2020年4月30日,永盛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8,878,779.49元。2020年6月11日,永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及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4月30日账面净资产199,725,416.43元为基础,按1.3315:1的比例全额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15,000万股,未折股部分全额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2020年7月15日,各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20年7月15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580513_B01号)。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9日核发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转让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石冬英拟将持有的公司0.303%股权,合计50万股股份转让给永盛力拓,转让价格为200万元,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2023年12月15日,石冬英与永盛力拓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取得了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本次股权转让相关《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2023年12月27日,永盛力拓已经将股权转让款项20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2024年2月4日,公司取得了杭州市萧山区投资促进局下发的编号“IR202109300408XUL”的《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孙张水分别向傅德三、王钊根转让持有的公司0.93%股权,转让价格均为5,097,329元,向女儿孙天奕转让持有的公司2.32%股权,转让价格为12,743,321元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2024年6月3日,孙张水分别与傅德三、王钊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孙张水将代为持有的股份还原给傅德三、王钊根,故傅德三、王钊根未实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孙天奕本次股权转让系陈春燕及孙张水亲属孙彩香、孙金水、孙卫良、孙天奕、孙青奕、孙世芳均一致同意将相关被代持股份实际转让给孙张水,解除股权代持,孙张水出于家庭财产分配的需要再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孙天奕。2024年6月3日,孙张水与陈春燕及孙彩香、孙金水、孙卫良、孙天奕、孙青奕、孙世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确认解除股权代持情况。相关股份代持还原款项已于2024年7月19日支付完毕。经访谈确认并经查询相关流水,孙张水与各被代持人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和解除以及孙张水的持股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现实及潜在纠纷,该等已解除的代持情形对公司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不构成实质性障碍。2024年6月24日,公司取得了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本次股权转让相关《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