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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仕兴新 - Q250118.NQ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Mingshi Xingxin HVAC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15-06-03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铭仕兴新
股票代码
Q250118.NQ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冯剑铭
持股比例
64.93 %
所在行业
金属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葛朋、吴金海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81344044867M
组织形式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15-06-03
法定代表人
冯剑铭
董事长
冯剑铭
企业电话
0575-89006246
企业传真
0575-89006246
邮编
企业邮箱
general@ms-piping.com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水暖器材及气瓶阀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铝塑管、塑料管、水暖管件、分水器、阀门及配件、防爆充装控制器、智能钢瓶阀、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及配件、智能(冷)热计量表、智能(冷)热水表、建筑用钢制品、不锈钢管材管件;研发:暖通设备;设计、安装:暖通工程;批发、零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塑料粒子及其他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818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水暖器材及气瓶阀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铝塑管材管件、不锈钢管材管件及气瓶阀门等,主要应用于建筑、能源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改造升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设计及制造工艺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多元化、定制化的产品设计及开发需求。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中国供暖行业民族品牌100强企业、浙江品字标制造认证企业、中国地暖管十大品牌、中国不锈钢管道行业十大品牌企业。

公司在暖通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多场景应用需求的理解能力以及产品定制化设计及开发能力,在技术及产品创新层面拥有先发优势。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拥有8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技术中心被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评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水暖铜件及铜阀门智能制造示范车间被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绍兴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铭仕兴新有限成立于2015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刘一统、冯恒怡、冯恒博、铭仕管业共同出资设立。

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6月3日,刘一统、冯恒怡、冯恒博、铭仕管业召开股东会,签署《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载明了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及出资方式等内容,并选举冯剑铭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李文庆担任监事,选举高德明担任经理。

2015年6月3日,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5]第330000269184号),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铭仕兴新有限设立,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6月11日,诸暨中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诸中嘉会验字(2015)第060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10日,铭仕兴新有限已收到刘一统、冯恒怡、冯恒博、铭仕管业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2023年10月11日,铭仕兴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23年10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将铭仕兴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2023年12月11日,铭仕兴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3]第10300号”《审计报告》结果,即截至2023年10月31日,铭仕兴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9,217,135.43元,并将该净资产中58,000,000.00元折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每股面值1元,余额141,217,135.43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3)第516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即截至2023年10月31日,铭仕兴新有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27,034.72万元。

2023年12月26日,铭仕兴新有限的4名自然人股东作为铭仕兴新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2023年12月26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筹备情况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章程等议案。

2023年12月26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1039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12月26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铭仕兴新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5,800万元。

2023年12月26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股份公司的成立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5年6月,冯剑铭因其本人同时担任浙大正呈科技有限公司和西藏海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个人精力有限,无暇兼顾经营其名下众多企业,遂计划将名下产业进行业务重组,注册成立铭仕兴新有限,将现有的已成熟的业务(管材管件和气瓶阀门业务)整合注入新公司,并将股权分配给子女,由子女进行经营管理。

考虑到后续业务、商号等承接及分配股权的便捷性,由铭仕管业持有公司1%股权,剩余99%的股权由冯恒怡、冯恒博、刘一统姐弟三人等额分配。

2016年,冯恒怡、冯恒博、刘一统三人因个人学习、工作及家庭原因均未回国管理公司。

冯剑铭遂引进外部职业经理人俞晓光、陈玉奇负责管理公司。

俞晓光、陈玉奇以增资形式获得公司250万元股权。

其中,俞晓光取得150万元股权,陈玉奇取得100万元股权(资金来源均为冯剑铭借款);同时,因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冯剑铭另行增资250万元。

考虑个人长期在西藏等地出差,为便利股东责任的履行,冯剑铭将该部分股权交由其妹夫冯田培代持。

2021年起,铭仕兴新有限计划股改上市,为保证公司的股权清晰,铭仕兴新有限对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形进行还原。

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方(冯钶、俞晓光、陈玉奇、曹结斌)将其所代持的股权按照被代持人(冯剑铭、刘一统、冯恒怡、冯恒博)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如下还原:1)冯剑铭之子刘一统于2020年回国全面管理企业;冯剑铭之女冯恒怡、冯恒博长期定居海外,未来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因此,冯剑铭按照子女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对家庭财产进行了二次分配:①收回铭仕兴新有限设立之初分配给女儿冯恒怡、冯恒博的股权,保留原先分配给刘一统的股权(即660万元出资额);②将2016年至2017年期间,铭仕兴新有限增资所形成的部分股权(对应1,224万元出资额)赠与刘一统;③冯钶将其代冯剑铭、冯恒怡、冯恒博、刘一统持有的公司股权,按照冯剑铭家庭财产二次分配的真实意思表示,还原或转让至冯剑铭和刘一统名下。

2)冯钶在股权代持期间履行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之责,尽职勤勉,经双方协商一致,冯剑铭将前期由冯钶代其持有的公司3,620万元出资额中,50万元出资额赠与冯钶作为奖励,剩余部分按照家族财产二次分配的意思表示,还原或转让至冯剑铭、刘一统名下。

3)曹结斌计划长期在公司任职且后续将继续担任财务总监的职务,2022年4月,冯剑铭与职业经理人曹结斌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曹结斌将其代冯剑铭持有的300万元股权还原至冯剑铭名下。

4)俞晓光、陈玉奇出于个人原因离职。

2021年3月,冯剑铭与俞晓光签署协议,俞晓光名下合计持有公司1,000万元股权中,150万元股权按照俞晓光离职时公司账面净资产作为计价基础,综合考虑多年任职贡献,经双方协商后由冯剑铭进行回购,剩余850万元股权还原至冯剑铭名下;2021年4月,冯剑铭与陈玉奇签署协议,陈玉奇名下合计持有公司780万元股权中,100万元股权经双方协商后由冯剑铭回购,剩余680万元股权还原至冯剑铭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