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创立于2009年,座落在浙江省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辖全资子公司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和浙江肯特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仙居现代工业集聚区、江西永新化工工业园建有生产基地。
公司拥有季铵盐、季铵碱、季鏻盐、冠醚等四大系列产品,致力于为医药化工、分子筛、粉末涂料、聚氨酯材料、液晶材料、油田化学品等领域的客户提供优质的规模化产品和定制服务。
2026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紧扣年度经营计划,在稳固传统精细化工业务基本盘的基础上,加速推进多款新产品的市场拓展。
一方面持续巩固相转移催化剂、分子筛模板剂等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加快布局电解液添加剂、电子化学品等新兴领域,持续拓宽下游应用场景,推动产品向高端化、差异化方向升级。
(一)报告期经营整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02.92万元,同比增长13.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4.42万元,同比增长4.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99.14万元,同比增长4.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9.61万元,同比增长2.58%。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产品结构优化,保持了良好的盈利能力,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
(二)市场拓展与客户深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与存量客户的战略合作,稳步提升相转移催化剂、分子筛模板剂市场渗透率;聚焦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电池赛道,重点推进头部客户开发,加速重点应用场景落地突破,着力提升电子化学品、电解液添加剂业务营收占比;积极开拓东南亚、中东等海外新兴市场,持续完善海外经销商网络布局。
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客户关系管理,优化客户服务响应效率与服务质量,常态化开展客户满意度调研。
(三)技术研发与核心竞争力打造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确立的技术发展方向,有序推进离子膜有机电解技术优化、冠醚类化合物合成工艺升级、节能降本等重点研发任务。
在产品高端化领域,公司以提升产品纯度至更高电子级标准为研发目标,持续开展相关产品纯化技术研发与工艺改进;同步开展多款新产品的实验室研发及中试放大,不断夯实产业化技术储备。
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2026年7月,公司获批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65人,拥有有效国内发明专利55件、实用新型专利158件、国际发明专利3件,熟练掌握季铵盐合成、季鏻盐合成、冠醚合成及离子膜有机电解等核心生产技术。
(四)产能建设与智能制造“年产8,860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于2026年3月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目前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07.5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22.11%,项目进度符合预期,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运行平稳,主要产品一次合格率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深化节能降碳改造与清洁生产,努力构建高效、低碳、安全的智能制造体系。
(五)ESG绩效提升公司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亦未受到安全、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保障员工权益,完善薪酬福利与激励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责任。
2009年3月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09]第040212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肯特化工有限公司”,保留期至2009年9月5日。
2009年5月7日,项飞勇签署《公司章程》,出资设立肯特化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09年5月7日,项飞勇签署《股东决定》,选举项飞勇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任期三年;选举张志明担任监事,任期三年。
2009年7月13日,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安洲验字[2009]128号),截至肯特化工注册资本500万元已全部到位,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9年7月14日,仙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24000013999),核准肯特化工设立。
2015年11月29日,肯特化工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拟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定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审计基准日;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2015年12月17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3830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4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0,610,715.73元。
2015年12月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134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9,377.26万元。
2015年12月5日,肯特化工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41号),公司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0,610,715.73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347号),上述净资产评估值为9377.26万元;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0,610,715.73元为基数,按1.41:1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5000万股,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12月5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6年1月1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3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0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股份公司(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净资产折股后余额全部记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建锋、马秋芬为股份公司(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1、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70,610,715.73元按照1.41:1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共计折合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的20,610,715.7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选举项飞勇、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李晓宇为董事;3、选举徐文良为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杨建锋及马秋芬组成监事会;4、通过《肯特催化股份有限公司(筹)章程》。
2015年12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项飞勇为董事长,聘任项飞勇为经理,聘任张志明、林永平、陈征海、吴尖平为副经理,聘任罗炜为财务负责人。
2015年12月20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建锋为监事会主席。
2015年12月31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91297949N的《营业执照》,核准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875万元增加至6,78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905万元分别由附加值青山、崇山投资、和丰创投、杭州城锦、诸暨利锦5个股东认缴。
2020年11月2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96号),经审验增资款项已到账,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截至2020年11月18日,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6,780万元,股本6,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