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制造、物资物流、绿色环保、产业金融
经营范围:(一)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隧道、桥梁、水利电力、邮电、矿山、林木、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勘查、设计、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二)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工程承包;(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包;(四)工程建设管理;(五)工业设备制造和安装;(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七)汽车、黑色金属、木材、水泥、燃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钢筋混凝土制品及铁路专线器材的批发与销售;(八)仓储;(九)机械设备和建筑安装设备的租赁;(十)建筑装修装饰;(十一)进出口业务;(十二)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铁建”,英文简称“CRCC”)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建筑企业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发起设立。
2025年,公司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51位。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建筑工程承包商、基础设施运营商、高端装备制造商、战新产业发展商,业务涵盖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制造、物资物流、绿色环保、产业金融及其他新兴产业,经营范围遍及150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具有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和投融资完整的行业产业链,具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在高速铁路、高原铁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及建设领域确立了行业领导地位。
公司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开辟新基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五新赛道”,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精细化、数字化、国际化”转型升级,向着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现代化企业的愿景不断迈进。
2026年以来,中国铁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动生产经营、改革创新等工作,取得了新的积极成效。
(一)市场经营顶压前行。
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高质量经营不动摇,树牢“五大营销”理念,锚定“一稳六增”经营方向,深化区域、行业市场研究,加大高端对接力度,加强重点项目经营督导和专班攻坚,全力保持市场经营平稳。
上半年新签合同总额8,781.583亿元,铁路、公路、城轨、房建、市政等传统业务市场份额总体保持领先,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1,234.955亿元、同比增长8.24%,中标阿联酋航空机场维修机库项目等重大项目。
工业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176.096亿元、同比增长8.59%,战新业务经营实现增长,订单质量持续提升。
(二)生产运营效能提升。
以深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重难点项目履约为抓手,全力稳产增收、降本增效。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284.3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1.024亿元、净利润95.205亿元,毛利率9.26%、同比提升0.42个百分点。
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年行动扎实推进,完善“两定额三标准”体系,制定《境外项目精细化管理操作指导手册》,推动精细化管理在境内外项目落实落地。
分包管理、供应链管理持续优化,完善铁建云链平台功能,全面推行法人集采和线上采购,铁建商城采购额位居建筑央企前列。
多措并举推动降本增收,依托云租平台盘活闲置设备,积极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
贯彻“过紧日子”思想,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8.033亿元、降幅15.09%。
持续开展融资“三换”行动,平均融资成本率持续下降。
强化项目履约督导,加强穿透式监管,推动重难点项目按期实现关键节点目标。
(三)科技创新赋能加力。
优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加强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以科技创新驱动赋能企业转型升级。
系统部署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制定数智铁建、绿色铁建总体行动方案和“智能建造”“人工智能+”“绿色建造”专项行动方案,发布“铁骥”大模型,加快构建决策、管理、执行三级数据治理架构,稳步推进项目管理系统、司库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赋能战新产业发展,“1+9+N”科技创新平台持续发力,竹基产业研究院参编的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三明竹基零碳科技示范产业园投入运营;高端装备研究院成功研制国产最大直径土压平衡盾构机、千米级水平定向取心钻探装备等新产品;绿色低碳研究院形成零碳园区模块化解决方案,多能耦合撬装能源系统落地应用;气凝胶涂料两款产品实现批次稳定生产;地下空间研究院形成工程地质随钻测试、智能设计平台、超深竖井掘进等8项关键技术。
创新主体作用有效发挥,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项;重大创新成果获第5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特别发明大奖2项、金奖3项,再创历史最好成绩。
(四)深化改革扎实推进。
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活力动力。
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方案(2026—2029年)》,制订中国铁建进一步深化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高效推动国务院国资委“科改行动”“双百行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铁建重工三家单位获评“标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工资总额“穿透式”监管,完善“工效联动”机制,持续清理整治薪酬乱象。
加强组织机构改革,深化“四能”机制运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明确“123456”工作方针,构建“7+N”产业格局,提出“七个新”的总体规划目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擘画了蓝图。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为国资委管理的具有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对外经营权的特大型综合建筑企业集团。
根据总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所召开的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全体内外部董事一致通过总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改制上市的决议。
随后,总公司于2007年4月3日向国资委提交了中铁建股改[2007]56号文《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并上市的请示》,拟以2006年12月31日为重组基准日安排其下属从事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承包、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供销、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等)的单位(以下统称“重组净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便注入拟由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资委于2007年8月17日下发的国资改革[2007]878号文《关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批准总公司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方案;批准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公司;批准公司先发行A股,待A股上市后再择机发行H股的方案。
2007年11月1日,总公司取得国资委国资[2007]1208号文《关于对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对重组净资产的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根据国资委2007年11月2日发出的国资产权[2007]1216号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委同意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公司。
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后的重组净资产净值为人民币949,874.43万元,国资委同意将评估后的净资产按84.22165865%比例折为股本,共计800,000万股,由总公司独家持有;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149,874.43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根据上述国资委国资改革[2007]878号文以及国资委于2007年11月4日发出的国资改革[2007]1218号文《关于设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公司,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作为重组安排的一部分,根据总公司与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签订的重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重组净资产将以重组基准日(即2006年12月31日)经批准的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分别折合为公司的股本计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和资本公积,公司注册成立后的全部股本均由总公司直接独家持有。
因此,公司于注册成立后,随即成为总公司直属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07年10月24日,总公司已向公司投入货币资金人民币24亿元作为首期出资。
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于北京市成立,并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4130。
注册成立时公司的总股本为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截至2007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到总公司向公司缴纳的第2期出资款,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及实物出资共计人民币70.99亿元,其中实收股本人民币56亿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4.99亿元。
据此,总公司需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的全数金额已到位。
2008年2月25日至2月26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4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08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约人民币222亿元,该A股已于2008年3月10日开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8年2月29日至3月5日期间,公司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了170,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H股,发行价为每股10.70港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约183亿港元。
该H股已于2008年3月13日开始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
2008年4月8日,公司行使了部分H股超额配售权并因而再次发行18,154.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H股,发行价为每股10.70港元,于未扣除发行费用前的总筹资额约19亿港元。
该H股于当日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开始挂牌交易。
截至2012年末,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33,754.15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12,337,541,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印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及该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公告》(2009年第63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须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数量的10%,划转其所持本公司24,500万股国有股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该部分股份已于2009年9月22日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会转持股票账户。